苏州新区公积金怎么交的

2024-05-05 05:52

1. 苏州新区公积金怎么交的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各承担50%。题目中另外提到的养老,医疗,工伤都不属于住房公积金,而是属于社会保险。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扩展资料
1、题目中提到的养老,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题目中提到的医疗,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题目中提到的工伤,指的是工商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4、另外还有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苏州新区公积金怎么交的

2. 苏州新区公积金到哪取出来

可以在支付宝上取出来。
在支付宝软件提取公积金的方法/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支付宝,在搜索栏中输入  "公积金  ",支付宝会直接显示浙江省直公积金的生活号,点击该服务

2、 点击直公积金,并关注,然后进入到公众号首页中,点击办事大厅。

3.、弹出公积金服务,点击 使用服务;

4.、下来需要进行芝麻验证,人脸识别操作,有时候需要点击几次才验证成功!

5.、下面进入到提取界面,包括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购房提取,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处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用户都能够提取公积金。

6.、点击 “购房提取” 并输入 购房合同号,即可提取;

3.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提示:

1、不叫冻结,叫封存,是指职工从一个单位离职后,暂时未找到新的单位,需要将个人公积金帐户继续挂在原单位而形成的一种帐户状态。

2、不知道你的户口在哪儿,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又不在外地工作的职工是不可以办理“离职提取”的,

3、我中心的政策是看原件,留复印件。你可以和现在的单位协商,保留离职证明原件,或者请原来的单位多给你几份。

4、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等你正式离开苏州的时候凭以下材料提取:
公积金卡、身份证、外地户口本(苏州暂住证)、原单位离职证明,你可以提取的金额为个人+单位+利息,只要你符合我中心制定的政策,都可以提取。

5、建议你不要听信任何中介的话去套取公积金,我中心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4.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5. 苏州园区公积金在哪取

园区公积金中心 :苏华路国际大厦3楼 这个是园区公积金的中心
公交车26路、47路、28路、108路、818路、178路“国际大厦(星汉街)”车站下
 
公交车307路、园区一号、68路“国际大厦(苏绣路)”车站下
另有几个分处,也可就近办理:
基层网点交通路线:
 
         唯亭办事处位于唯亭镇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公交车19路,87路,116路,119路,161路,261路、262路“高浜新村”车站下。
         娄葑办事处位于娄葑镇东振路59号(娄葑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26路,307路“独墅苑”站下,或110路,112路,202路,550路,“园区一中”车站下。
         胜浦办事处位于胜浦镇兴浦路15号(胜浦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乘坐公交车27路在“吴淞商业广场”车站下,219路在“金苑新村”车站下。

苏州园区公积金在哪取

6. 苏州新区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有2个办法:
1、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需要农村户口及已离职。(2011年7月1号以后缴纳的部分无法提 取)
   所需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表格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身份证,医保资料
2、办理房屋贷款,符合条件可提取公积金,无需离职。
  购房合同及发票。(详情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比例有多有少,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请采纳,谢谢!

7. 怎样提取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怎样提取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

8. 苏州住房公积金在哪里领取

法律分析:苏州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提取手续如下:1、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2、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3、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4、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5、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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