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2024-05-16 02:27

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等
如今,已经全面营改增。营改增之前营业税也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核算,营改增以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增值税不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核算了。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但营改增之后,已经没有营业税了。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2. 什么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已经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016年5月1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四小税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1、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3、税金及附加以及增值税核算: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属于代收代付,不进入损益。增值税并没有进入收入,材料或成本,故增值税核算不像营业税以及附加税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 什么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已经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016年5月1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四小税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1、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3、税金及附加以及增值税核算: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属于代收代付,不进入损益。增值税并没有进入收入,材料或成本,故增值税核算不像营业税以及附加税科目核算。

扩展资料: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什么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名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金

一、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不是都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的。
二、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
(一)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的计提和结转
月末会计结转时,对本月发生主营业务收入计提税金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所得税
1、季末、年末提取所得税时(按利润总额提取)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增值税
(1)购货时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销售货物时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上交时计“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消费税
(1)计提消费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2)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的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金

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具体实行时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辖镇(区级镇),县城、县辖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辖镇的,税率为1%。(4)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镇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注意不是税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三税”税额。

7. 会计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定义是怎样的呢?包括那些方面呢?谢谢~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二、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会计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定义是怎样的呢?包括那些方面呢?谢谢~

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税,不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2016年5月1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更名为“税金及附加”,四小税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扩展资料:
一、科目
1、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3、税金及附加以及增值税核算: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是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属于代收代付,不进入损益。
二、相关计算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