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的大病互助险如何使用

2024-05-17 16:09

1. 单位交的大病互助险如何使用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险是对医保的补充,针对参保职工在患上大病有超过医保报销限额时,可根据当地大病医疗政策进行报销,以缓解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大病医疗险使用,需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让单位人事协助申请报销,按要求提供理赔资料,完成审核后可按政策报销。【摘要】
单位交的大病互助险如何使用【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险是对医保的补充,针对参保职工在患上大病有超过医保报销限额时,可根据当地大病医疗政策进行报销,以缓解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支出。
大病医疗险使用,需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让单位人事协助申请报销,按要求提供理赔资料,完成审核后可按政策报销。【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如意笑口常开天天开心事业长虹。【回答】

单位交的大病互助险如何使用

2. 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吗

法律分析:一般大病医疗保险一个月缴纳一次,由公司、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帮忙缴纳(前提是您的单位、公司有这种福利)。 
一次性缴足12年就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是对于退休人员来讲的。
法律依据:《大病医疗互助暂行办法》 第四条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原则上由职工个人负担。对特别困难的参保人员,单位可酌情补助。年度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 大病互助保险是由单位还是个人承担

大病互助保险一般由单位交费,也有地区需要个人交费。【摘要】
大病互助保险是由单位还是个人承担【提问】
大病互助保险一般由单位交费,也有地区需要个人交费。【回答】
另外给您补充一下

如果搞了医保:那么大病医疗互助费由个人负责交费(统扣)(每年60元/人)我们这边是这个标准,【回答】
需要提醒您的是
可以先询问您的单位给不给缴纳奥【回答】

大病互助保险是由单位还是个人承担

4. 大病互助保险是由单位还是个人承担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是指居民在参加了基础的医疗保险后,为解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额度以上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性质的医疗互助制度,来保障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也就是说,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后,还可以进行二次补偿,构成居民医疗保障的“双保险”。

大病互助保险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也不同于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保险,该险种是在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补充险,在工会职工中自愿推行,目的是进一步减轻患病职工尤其是患大病职工的负担。根据预测,参保职工3年总缴费金额仅为60至70元,如果患上癌症、重症肝炎等9种大病中的一种,可一次性获得1万元的赔付。

5. 大病统筹是单位交还是个人交

法律分析:大病统筹由单位付,个人不交。
法律依据:《医保法律法规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大病统筹是单位交还是个人交

6. 由个人参加医保的人还需要另交大病互助险吗

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都是以城乡居民为参保对象,两者并非等同,存在一定的区别和联系,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而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则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一、基本概念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二、费用规定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帐户管理①职工缴费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⑤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⑥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2、大病医疗统筹费用①企业缴费标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0%以上时,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0%为基数,按前述规定的规定缴纳。②个人缴费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中代为扣缴。三、报销范围1、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在一个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为减轻肾透析、肾移植、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负担,保证其基本医疗,某些药物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如肾透析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在门诊因病情需要,所进行的检查、治疗及使用的相关药品;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辅助性治疗的中药费用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此外,精神病患者将获得更优惠的条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内只收取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并减收起付标准的50%。2、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统一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大病医疗费统筹实行定点医院和转诊审批制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还是一月一交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大病互助其实就是我们所缴纳的大病医疗,都是在年底社保局进行扣费,每年150元,不论是在职职工还是灵活就业和个体,还是退休职工,大病医疗都是每年150元。大病医疗主要针对向各种癌症,肾病透析,心脏搭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范围在50万到100万,大缓解了患者和患者家属的经济负担,让得了重症的患者能够有院住,住得起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加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达到100%;50-100人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85%以上,100人以上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70%以上。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还是一月一交【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大病互助其实就是我们所缴纳的大病医疗,都是在年底社保局进行扣费,每年150元,不论是在职职工还是灵活就业和个体,还是退休职工,大病医疗都是每年150元。大病医疗主要针对向各种癌症,肾病透析,心脏搭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范围在50万到100万,大缓解了患者和患者家属的经济负担,让得了重症的患者能够有院住,住得起院。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加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达到100%;50-100人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85%以上,100人以上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需达到70%以上。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2年12月31日24时止。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大病互助是一年一交还是一月一交

8. 大病互助是单位交还是个人交

大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必要增加。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其参保工人,必须参加工人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由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实施。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72元的准则由参保单位负担,其中县财政拨款的作为公务员补贴,由县财政负担。大病医疗统筹基金年初一次性缴到医疗保险中心,由医疗保险中心统一参加商业保险公司大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定的医疗花费,大病医疗保险支付90%,工人个人负担10%,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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