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2024-05-09 00:26

1. 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昆明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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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地点

法律分析: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3层。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3. 昆明提取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管理部      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87163151507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东管理部      地址: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七楼(官渡广场旁)      联系电话:087167188850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南管理部      地址:广福商业广场SY—2楼      联系电话:087163106626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西管理部      地址: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87168599083,087168599283      公积金中心主城区城北管理部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联系电话:087165714628,08715692770      公积金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      地址:青年路382号建设银行二楼      联系电话:087163105393      公积金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87166123285      公积金中心呈贡管理部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西楼      联系电话:087167475928      公积金中心禄劝县管理部      地址:禄劝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联系电话:087168999363,087168999373      公积金中心石油管理部      地址: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87163151507      公积金中心安宁管理部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7-8号商铺      联系电话:087168699178      公积金中心晋宁管理部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联系电话:087167892847      公积金中心宜良管理部      地址:宜良县城环城西路8号      联系电话:087167590770      公积金中心石林管理部      地址:石林县石林中路40号(建设银行五楼)      联系电话:087167790378      公积金中心富民管理部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54号      联系电话:087168816807      公积金中心嵩明管理部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联系电话:087167913034      公积金中心寻甸管理部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联系电话:087162652579      公积金中心东川管理部      地址: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栋401室      联系电话:087162124014      微信查询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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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昆明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昆明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提取

法律分析:各个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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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昆明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下列景象之一,并能按规则供给合法、有用证明,能够咨询自己单位,能够请求提取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2、购买、缔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宅;3、彻底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状况之一,并与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4、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发作了意外话,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家庭日子困难;5、正在享用乡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或特困救助待遇;6、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7、离休、退休;8、租住住宅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9、出国久居或赴港、澳、台区域久居;10、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告贷本息;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12、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一年以上未再作业;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7.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8.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出来?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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