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2024-04-30 00:09

1. 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1、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2、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3、多样化出售(1)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2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3〕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场上具有竟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2. 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1、常规催收:对于客户此前信用良好,逾期时间较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人有偿债能力且愿意偿还贷款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来说回收比率比较高。
2、债务重组:当上述两种方式清收现金难以实现或者成本太高时,如果借款人还可以持续经营,且前景良好还贷意愿较强,商业银行可能会选择债务重组的方式,通过重新设定借款主体、金额、利率、期限、担保等,将贷款转给更有能力偿还的企业或者个人。采用此种方式,前提审查条件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也只是将风险逾期或者扩大而已。
3、内部核销:将经过追索一定期限后(通常为1年)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内部自主核销,贷款档案仍在,但不再进行会计计量和确认。
4、委托处理:与上一种不同之处在于,委托处理是银行将不良资产委托给资产处理公司,资产处理公司采取各种处置方式进行回收,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委托费用。
5、打包转让:商业银行通过将不良资产打包,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整体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公司受让以后进行后续处理。
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包括进行常规的催收,进行债务的重组,或者进行内部的核销,进行委托处理或者进行打包的转让,常规的催收如果是信用比较好并且超过时间比较短的情况可以用这种方式。
一、中小企业融资有哪些方式
1、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2、信用担保贷款
当企业提供不出银行所能接受的担保措施时,如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保证人等,担保公司却可以解决这些难题。
3、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
4、异地联合协作贷款
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
5、项目开发贷款
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6、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
7、自然人担保贷款
8、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9、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质押物。
10、票据贴现融资
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

3. 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1、常规催收:对于客户此前信用良好,逾期时间较短,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人有偿债能力且愿意偿还贷款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来说回收比率比较高。
2、债务重组:当上述两种方式清收现金难以实现或者成本太高时,如果借款人还可以持续经营,且前景良好还贷意愿较强,商业银行可能会选择债务重组的方式,通过重新设定借款主体、金额、利率、期限、担保等,将贷款转给更有能力偿还的企业或者个人。采用此种方式,前提审查条件必须严格执行,否则也只是将风险逾期或者扩大而已。
3、内部核销:将经过追索一定期限后(通常为1年)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内部自主核销,贷款档案仍在,但不再进行会计计量和确认。
4、委托处理:与上一种不同之处在于,委托处理是银行将不良资产委托给资产处理公司,资产处理公司采取各种处置方式进行回收,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支付委托费用。
5、打包转让:商业银行通过将不良资产打包,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整体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公司受让以后进行后续处理。
一、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的范围哪些
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十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收购的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范围内,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时,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
(一)追偿债务;
(二)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三)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四)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五)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不良资产5大处置方式是什么

4.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
1.诉讼追偿;
2.资产重组;
3.债权转股权;
4.多样化出售;
5.资产置换;
6.租赁;
7.破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5.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诉讼赔偿。诉讼是在进行活动追债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有一些企业公司常常利用各种借口拖欠不归还贷款,逃避责任,还有些公司经营困难,但是也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这些情况下,通常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还可以简化处置不良资产程序。
资产重组。这一方式主要包括企业重组、债务重组、资产的转换和并购,通常情况下是对债务企业重新作出债务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本金或者利息上适当的作出折让等方式对债务然进行资产和债务的重组。
债权转股权。顾名思义,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将企业的债权转让成公司的股权,持有一部分股份,并可以对所持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多样化出售。主要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分包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的共同点就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利益,而把债务转移到相关人员的手里,以一种双方利益都可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化了不良处置的步骤,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
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两个市场主体签订置换协议,实现双方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之间的互换。现在资产置换大都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互换,已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且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租赁。其实就相当于采取契约的形式向出租者缴纳租金,最终的目的上收回现金,但有时也会收回非现金资产和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破产清偿。破产清偿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是最后的处理方式,但是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时,使用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6. 不良资产处置的方法

1、常规催收
对一些尚在经营、有翻盘机会且有偿债意愿的债务人,债权人可采用上门直接催收方式,但应密切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涉诉案件、逃废债务、其他债权人追索等情况。
2、和解清收
债权人可综合考虑已查控财产的种类、价值、处置难度、处置时间,评估回报期望、回报周期,债务人的背景能量、对抗性,及债务人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负债情况、不可知的障碍因素、其他债权人的执行力度等等,征求合作伙伴的意见后,决定是否与债务人和解;决定和解的,一并研究和解的方式、额度及付款时间。
3、诉讼清收
除非债务人具有重组盘活的可能,或者老老实实有诚意与债权人谈和解,否则,债权人首先应考虑是否采用诉讼(含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追偿。当然也不是盲目起诉,投资乾应在论证可行性及成本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债务人的财产情况,合理确定行动的时机、方式、标的和申请财产保全;裁决生效后,债权人应尽快申请执行。
4、追加偿债主体
对于穷尽手段仍然无法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或其财产不足,或者债权人已有证据及法律依据可以追加债务人的关联人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干货之四的相关内容,在执行程序中追加或者通过诉讼手段追加偿债主体。这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但只要投资者尽调过关且掌握核心证据(有时候要用非常规手段取得证据),有时会有奇效。
5、以物抵债
采用修改债务条款方式的,债权人应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谨慎确定新债务条款,与债务人重新签订还款计划,落实担保条款(尤其要增加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作连带担保)和相应保障(查控)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履行约定义务。采用资产置换方式的,债权人应以提高资产变现和收益能力为目标,确保拟置换的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价值公允,并严密控制相关风险。
6、以物抵债
当债务人确实没有或不具备足额的现金偿还能力,企业已处于破产边缘或已停业经营,不会出现起死回生的情况,如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物,则将一无所有;或者债务人除欠本案债务外还有其他债务,而其他债权人已(拟)起诉债务人,正(拟)查封、瓜分其财产;或者,债权人的目的就是接受以物抵债,通过自己能力大幅提升抵债物的价值(如转性、改建、联片开发等),或者为购入其他财产(资产包)预先设置处置障碍、今后谋求利益提前“布局”。在上述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采取实现债权的快捷方式——以物抵债。
7、债转股
对于一些尚有经营前景、有还款诚意、债权人觉得可以信任和合作的债务人且除本案之外欠债不多的企业,或基于竞争关系、整合上下游、借壳上市、联合开发、打破行业壁垒、绕开准入门槛、获得特殊牌照、扩张产能、提升品牌等目的,债权人可以采用债权转股权或以实物抵债后作价入股企业的方式实现债权。债转股后,债权人应参与、监管或控制(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8、盘活重整
无论是股东让出部分股权还是债权人愿意削减一定本息,都属于权力层面的重新组合。好的盘活重整能使不良资产在实体经营层面得到有效保持,避免有价值的资产变为沉没成本,做到“标本兼治”。
9、转让债权
如果资产包户数较多,或分布地区较分散,自身团队难以消化的,或者有新的投资机会拟尽快回笼资金及腾出人手接手新项目的,可以考虑将资产包拆解为小包或个案,通过营销人才或外聘合作伙伴挖掘潜在债权人接盘(如何挖掘请参考干货之二的内容);另外,也有不少主动找上门的投资者。适宜以转让方式处置的债权包括:未掌握价值较大财产的项目,司法处置难度很大或处置时间很长的项目,自身团队在该地区人脉、资源较薄弱的项目,债务人很有背景且对抗性很强的项目。不良资产处置
10、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11、申请强制清算
对于怀疑债务人的股东(开办单位)、实际控制人有转移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且该等人员有足够还债能力的案件,或者认为债务人的股东不会配合法院清算且该等股东有偿还能力的案件,考虑到申请破产清算的时间较长,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12、申请破产清算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已经被另案抢先查封、而首封法院又按查控顺序分配执行款、预估己方难以受偿的案件,或者债务人恶意转移或处分财产(恶意抵押、恶意单独清偿)、难以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的案件,或者认为债务人账目混乱、存在公款私存或关联人侵吞公司财物嫌疑或怀疑债务人对关联人有大额应收债权的,或认为债务人会担心进入破产程序暴露黑幕的案件,或债务人本来还有重整盘活的机会但其过于嚣张拒不配合的案件。
13、申请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追债的终极法律手段,债权人走投无路的时候,可以根据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向司法机关举报要求追究债务人或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可以应用于追债案件的相关罪名。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法包括申请破产清算,转让债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常规催收,和解清收,诉讼清收,追加偿债主体,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申请强制清算,申请破产清算等方法。
一、催讨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哪些
1、要求借款人明确还款计划
一般在债务到期后,应第一时间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如果在债务到期前债务人只是口头进行承诺,记住留存视频音频记录,以证明债权人向其主张过权利义务。
2、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继续还款,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不但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并且降低还款风险;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可以向借款人及担保人主张债权。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重新确定的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3、找证人证明曾催讨债务
债权人可以和第三人一起向债务人要债,这样证人能够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果将来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第三人就可以作为证人向法院证明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在要债过程中一定注意证人的选择。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是不能作为证人为债权人作证的!
4、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可以向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经由人民调解员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针对调解协议,债权人与债务人可以通过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司法确认是不收诉讼费的),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若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权利人向法院主张权利后,经法院向债务人送达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后,诉讼时效中断。

7.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是什么

一、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的是哪些
不良资产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以及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物类不良资产。实物类不良资产主要是指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在建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
2、债权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
3、股权类不良资产。股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二、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几种
1、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2、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3、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是什么

8.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包括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和破产清偿。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
一、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内容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如下: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二、不得转让的债权的情况有哪些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种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如不良资产、国防、军工等涉及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等。
【
三、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否要计提折旧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
不用计提折旧,因为本来就不是帐上的资产,出租方的资产,由出租方计提折旧。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不视同自有固定资产,不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不需计提折旧,其有偿使用方式是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
计提折旧和累计折旧的区别:
1、计提折旧是一种将固定资产价值依据一定标准转为成本费用的行为,累计折旧是一个会计科目,反映已转入成本费用的数量额度,是固定资产消耗磨损程度的货币化;
2、累计折旧是会计科目,计提折旧不是,可以说是摘要;
3、计提折旧,是按照当年需折旧金额进行计提;累计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使用至当期所有计提折旧之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第七条
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转让)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
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资产评估(定价入资产处置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