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024-05-18 15:22

1. 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计划,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具体而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通知》提到,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租赁市场属于房地产的四大“新市场”。类似市场的改革力度明显强化,也是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频频提出改革的内容。此次城市更新政策发布,充分说明十四五期间此类工作将加快。这对于相关房企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研究房地产新的战略和打法,才能真正适应当前变化的房地产市场。

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 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计划,第一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
具体而言,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创新土地、规划、建设、园林绿化、消防、不动产、产业、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
《通知》提到,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每季度向我部报送试点工作情况。我部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及时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租赁市场属于房地产的四大“新市场”。类似市场的改革力度明显强化,也是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频频提出改革的内容。此次城市更新政策发布,充分说明十四五期间此类工作将加快。这对于相关房企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研究房地产新的战略和打法,才能真正适应当前变化的房地产市场。

3.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4.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5.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6. 北京: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向城市副中心等地区倾斜

2月28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北京市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发布实施。
北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表示,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2年度计划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3710公顷,与2021年持平。加强与耕地占补平衡联动,加快推进各区复耕复垦,新增耕地验收入库指标优先保障供地项目实施。加强与存量国有用地更新、拆违腾退用地资源利用联动,减少新征占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加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调控预期目标联动实施,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明确全年减量任务为1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比例为60%。
持续推动“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组织各圈层间功能疏解和梯度承接,中心城区的供应比例总体保持在20%左右,重点向城市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倾斜,供应比例不低于60%。分圈层引导职住结构调整,按照全市不低于1:2的比例统筹职住用地布局,在副中心和多点地区安排全市70%左右的产业用地,进一步提高产业用地的集聚度,支持壮大高精尖产业集聚势能。
北京将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建设用地与周边功能配套匹配度,优储精供促进市区两级投资效益最大化。
稳步提升产业用地投放力度,适度增加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模,计划安排产业用地500公顷,比2021年计划增加10公顷。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推动研发工业用地进入两区、三城一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提升空间集聚度。土地资源要素向加快构建韧性安全的城市空间着力,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双引擎”,加快供应科技创新及高精尖产业用地。
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引导租赁性住房进入重点功能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坚持完善街区功能,持续强化住宅用地高品质供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环节对街区民生保障功能的规划建设配套标准。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租购并举,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计划同比例安排租赁住宅用地供应300公顷及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下限300公顷,强化规划引领,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障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同时,多主体、多渠道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
去年11月2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乡结合部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
北京发改委表示 ,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是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规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体规模。2022年房地产投资计划安排重点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钢地区,以及“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区域,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等重点领域,适度安排“高品质”住宅开发项目,以及市、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开发项目。
2022年,北京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区域建设,示范带动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推进“三城一区”“两区”等重点功能区产业项目开发建设,打造北京经济发展新高地,不断加强科技创新配套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新城开发力度,强化多点支撑,提升新城综合承接能力。扩大居住用地与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加快实施老城更新、棚户区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7.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出炉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日前出台,《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0000户改造任务。
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一万户申请式退租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行动计划》包含六大项目类型。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方面,坚持“保障对保障”原则,推动老城平房区保护更新,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持续推进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拆除违法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腾退房屋,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实施保护性修缮和恢复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探索多元化人居环境改善路径,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自上而下下达任务和自下而上申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可根据居民意愿利用小区现状合法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利用空闲地、拆违腾退用地及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做好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31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到2025年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方面,对危旧楼房和简易楼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改造方案。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危旧楼房,允许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配齐厨卫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腾退空间和闲置空间补建配套设施。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简易楼,鼓励居民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危旧楼房、简易楼要通过改建、腾退改造引入规范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升级方面,鼓励老旧楼宇改造升级,满足科技创新、金融管理、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性能,致力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智慧楼宇。深入挖掘存量闲置老旧楼宇,鼓励将其改造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宿舍和公寓,促进职住平衡。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
到2025年完成30000户城镇棚改任务
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方面,积极支持既有低效产业园区更新,利用腾退空间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产业园区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制度,疏解非首都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充分挖掘工业遗存的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完善工业遗存改造利用政策,引导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业态,补充区域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娱、康养等新型服务消费载体。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
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实现在途项目逐步销账。严控改造范围、标准和成本,新启动一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利用棚改专项债,研究资金统筹平衡机制,推进项目分期供地,实现滚动开发。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时序,将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建设,确保被拆迁人员按期得到安置。目标任务为,到2025年,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0000户改造任务。
制定各街区更新计划 制定站城融合城市更新专项计划
《行动计划》还列出了项目实施路径,包括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城市更新,制定各街区更新计划。统筹推进街区内平房(院落)、老旧小区、老旧楼宇、老旧厂房等更新改造,促进生活空间改善提升、生产空间提质增效。加强街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推动街区整体更新。
同时,以轨道交通站城融合方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及场站用地综合利用,实现轨道交通特别是市郊铁路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通过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建设,带动周边存量资源提质增效。制定站城融合城市更新专项计划,结合轨道交通、市郊铁路重点项目,建设轨道微中心,促进场站与周边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融合,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创造更优质的开放空间,增加地区活力,提升城市品质。
此外,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周边地区城市更新,结合城市重点公共设施建设,梳理周边地区功能及配套设施短板,研究提出更新改造范围和内容。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周边地区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老旧厂房与低效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促进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品质提升。
研究制定成立市、区城市更新平台公司 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
城市更新行动政策清单同时出台,22项政策均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综合类政策包括制定完善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产业引导、激励等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传统商圈改造促进商业消费升级和加快形成新业态、新消费模式的相关支持政策,制定完善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空间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经营许可审批措施,研究在商务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以及交通枢纽等周边区域,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租赁型职工宿舍、公寓相关政策等。
规划类政策包括,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规划街区为基本单元,梳理地区资源和存在问题,明确街区单元更新任务,整体策划街区更新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功能混合相关政策,鼓励地下空间多用途复合利用,以轨道交通场站周边为重点,梳理存量资源,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项目整合捆绑实施规则和路径等政策,探索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改造建设等。
建设管理类政策包括研究制定直管公房申请式换租政策,研究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配套政策,编制“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等。资金类政策包括,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引入社会资本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财税和金融支持、存量资源统筹利用、简化审批、监督管理等内容,研究制定成立市、区城市更新平台公司意见,设立城市更新产业基金,鼓励银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广泛引入社会资本等。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出炉

8. 北京:推动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年内力争完工100个老旧小区改造

6月2日晚间,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涉及45项具体措施,其中涉及个人住房及房地产行业的内容包括缓缴住房公积金、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推动出台城市更新条例等。
《方案》提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其中,职工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可按实际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限制;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在促进大宗消费方面,《方案》提出,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企业将存量商办用房转换为配套重点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的人才租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与此同时,在着力扩大重点领域投资方面,《方案》提出,激发城市更新投资活力,推动出台城市更新条例,建立跨项目统筹实施机制,合理引导街区功能混合、用地功能兼容和建筑功能转换;出台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功能混合等规划土地激励政策;此外,出台危旧房改建政策,危旧楼房成套化改造项目增加规模须符合建筑规模管控要求,并由各区单独备案,增加规模除改善居住条件外可用于建设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力争2022年开工300个、完工1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累计达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