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2024-05-05 00:05

1.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不可以抵押贷款。公司股权属于财产权利,只能办理质押登记。股东可以依法出质股权,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2. 公司股权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可以申请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出质人必须依法享有对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书面承诺为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 公司股权能做抵押贷款吗?

可以,但是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一、股权转让包含哪些类型
股权转让的类型包括:
1、持有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是指持有股份的转让,是指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股份的转让。股份转让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和非书面股权转让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甚至以特殊的书面形式进行。然而,非书面股权转让也经常发生,特别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可以更有效、更快地以非书面形式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和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进行的股权转让。具有特定期限或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
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和公司未参与的股权转让表明参与的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已得到公司的认可,可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实质上已得到公司的认可,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积极的意义;
5、有偿股权转让和无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式。但无偿股权转让也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方式。
二、股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有身份权、参与决策权,资产收益权、退出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和转让出资或股份八项权利。
(二)股东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公司成立后,股东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公司股权能做抵押贷款吗?

4. 公司股权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可以申请抵押贷款。股权抵押贷款申请流程:
1、股权质押贷款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出示相关材料;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签订,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的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应当凭股权质押合同向股权质押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给股权质押登记机构;
4、申请股权质押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记载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或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东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委托行政管理部门的股权质押资格证书;
5、出质押人签字或出质押人签字或者加盖公司资格证书;
5、贷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贷款;注: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所有权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当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不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质押贷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可以出质给债权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本票可以抵押吗?
不可以,但可以出质。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股权质押后还能对外担保吗?
股权质押以后可以对外担保。出质人以其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担保,如果股权的价值明显减少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再行提供担保。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6. 公司股权能抵押贷款吗

可以,但是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一、股份、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与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和提单不同,股票的价格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股票的担保价值也有可能发生大起大落,而且也有可能出现利用股票的设置的形式回避《公司法》的一些强行性法律规范。为维护股份公司和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有效地发挥股票质押的积极作用,做出了上述的规定。
禁止出质人在股票出质后将其股票转让给他人,但并不绝对。若出质人与质权人一致协商同意将作为质押客体的股票予以转让时,即不在此限。但出质人转让股票所有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东权利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三、股东股票质押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43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可以申请抵押贷款。股权抵押贷款申办流程: 一、 股权质押贷款 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出示相关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 约定的期限 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四、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五、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贷款;注: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 债务履行期 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法律依据《公司法》。

公司股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8. 公司股权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公司股权可以申请抵押贷款。股权抵押贷款申办流程: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质押贷款并出示相关材料;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四、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材料;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五、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贷款;注: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法律依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