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024-05-17 00:48

1.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经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对创办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政策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除享受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安置去向条件外,还可以到本人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选去向明显增多。特别是一些接收军转干部数量多、计划分配门槛高的省会城市,对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也没有太多条件限制,进一步为自主择业干部的去向选择开了“绿灯”。

此外,中发[2016]13号文件明确,军队调整改革期间军龄满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放宽了军队调整改革期间自主择业的服役年限和转业对象条件限制。

3.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以上(含60%),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4.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的条件

网上搜的资料,看看对你有没有用。
选择自主择业的条件
中发〔2016〕13 号文件放宽了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军龄和职级条件,明确规定“军龄满18 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同时,放宽了师级职务军转干部转业年龄条件“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3 周岁以下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也就是说,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如果军转干部军龄不满18 周年,只能选择计划安置的方式。如果军龄满18周年、年龄不超过50 周岁的团级以下干部,或者军龄满18 周年、年龄不超过53 周岁的师级(含局级文职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则可以选择计划安置或自主择业安置方式。其中,军龄满19 年、18 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干部,其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 的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中发〔2001〕3 号、中发〔2016〕13 号

5.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去向规定

一、选择自主择业应参考的问题 
  军转干部在选择安置方式时,应重点参考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军转干部自身的情况。包括年龄、学历、专长、家庭、身体等诸多方面的状况。看自身条件适合哪种安置方式。二是安置地的总体状况。包括当地的经济形势,人才需求状况,地方政府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情况。看客观条件允许选择哪种安置方式。三是先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目前的工作、生活状况。看哪种安置方式最为合适。情况明才能做到决心大,才能正确地选择好安置方式。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在部队退休干部的比较 
  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与军队干部退休有一些相同之处。首先,部分退休干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部队继续管理只是暂时的,按规定这部分退休干部都要分批向地方民政部门移交。因此,退休干部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交由地方管理的性质是一样的。第二,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退休干部的医疗都要实行社会统筹,也就是"医疗保险",从医疗角度来看,两者没有任何差别。第三,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将来退休干部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待遇上也没有什么不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与退休干部的不同之处有以下五点:   第一,从定位上有所不同,上级文件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定位:"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而退休干部则定位为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第二,从经济收入上看,通过计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待遇还略高于退休干部。具体计算公式为:(自主择业的安家费、转业费和退役一次性补助费-退休的一次性经费)-(月退休生活费-月退役金)*(干部平均寿命-现年龄)*12个月。可见选择自主择业在经济上并不吃亏。 
  第三,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通过自身努力还可以重新考入公务员队伍和参加地方的领导岗位应聘等。而退休干部却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第四,选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大都年富力强,不甘心在家颐养天年,大都会走向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创办经济实体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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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担任法人。国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创业、就业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可免征三年营业税和所得税。各省、市都成立了退役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指导自主择业干部就业。而退休干部只能从发挥余热的角度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 
  第五,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在办理转业手续后就领取了地方身份证,有较大活动空间。 
  三、自主择业与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比较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与指令性安置的军转干部相比有三个共同点:第一,上级文件对转业干部的定位已包括了自主择业和指令性安排两种安置形式的干部。第二,住房、就医在两种安置形式中没有差别。第三,其家属、子女的安置没有因为安置形式的不同而受到影响。同时,自主择业与指令性安排相比较,不同之处有五点: 
  第一,自主择业比指令性安排转业干部在时间和空间上有较大的余地。自主择业后,可以先找单位就业,也可以休整一段时间。可以外出旅游,也可以先上学"充电"。在就业、创业上有较大自主性,可在本地发展,也可在外地乃至全国甚至国外发展。而指令性安置的转业干部在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单位上班,个人可支配的时空很少。第二,没有指令性转业干部的下岗之忧、竞争之苦,减轻了思想负担和压力。 
  第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享受终身领取退役金且年年"滚动",还随着地方进行调整,并享受终身免交个人所得税。而指令性安置的干部将来总是要退休的,一旦退休,其退休金只能拿原基本工资的80%,其收入比自主择业的下降了不少。   第四,从安置政策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安置去向和条件上要比指令性安置的要宽松得多。 
  第五,有一技之长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可以到一家或多家企事业单位去任职或兼职。而指令性安置的则按规定不允许兼职或做第二职业。   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就业上享受何种优待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党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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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转业干部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原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去向规定

6.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是啥意思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意思是选择自主择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军队干部。
1、正营职军官和团职以上军官,服役期满20年的,退役时可选择自主择业;
2、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军官,国家不再统一安排分配工作,退役时除正常退役费外,还发放自主择业费;
3、自主择业退役军官到地方后不能进入国家企事业编制,否则取消自主择业身份;
4、自主择业退役军官工资由地方民政部门统一发放,每年定期增资,并且随现役军人工资增涨调整而调整,但调整幅度一般没有现役军人大。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按各项规定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主择业

7. 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多少

据统计,每年大概23000多名干部退役,其中百分之70由政府安置,剩下的30%选择自主择业,也就是将近7000人。
近些年人数上升缓慢。主要原因在于自主择业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均没有严格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执行政策,让自主择业干部没有安全感。近些年,部队在转业安置时,都要求转业干部慎重对待自主择为安置方式,因此,选择自主择业转业安置方式的干部越来越少!

全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有多少

8. 2017年自主择业的军转战友看过来,看看新政知多少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涨工资,与军队移交退休干部一样待遇,如果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干部涨工资就一起涨,并且还要晚几个月。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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