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叶斯公式什么意思啊?怎么理解?

2024-05-10 22:34

1. 贝叶斯公式什么意思啊?怎么理解?

贝叶斯公式用于求原因概率;全概率公式用于求结果概率,两个公式对照着学会比较容易理解。
找到书上贝叶斯公式的例题,把题目中的某已知条件与所求互换一下,就变成从原因求结果概率,而用全概率公式。
找到书上全概率公式的例题,把题目中的某已知条件与所求互换一下,就变成从结果求原因概率,而用贝叶斯公式。

贝叶斯公式什么意思啊?怎么理解?

2. 什么时候用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

高数叔讲概率统计006: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   来源于:高数叔

3. 怎么简单理解贝叶斯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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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简单理解贝叶斯公式

4. 贝叶斯定理是什么?我知道公式是什么,能不能用例子给我讲清楚点?

贝叶斯定理用于投资决策分析是在已知相关项目B的资料,而缺乏论证项目A的直接资料时,通过对B项目的有关状态及发生概率分析推导A项目的状态及发生概率。如果我们用数学语言描绘,即当已知事件Bi的概率P(Bi)和事件Bi已发生条件下事件A的概率P(A│Bi),则可运用贝叶斯定理计算出在事件A发生条件下事件Bi的概率P(Bi│A)。按贝叶斯定理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步骤是: 1 列出在已知项目B条件下项目A的发生概率,即将P(A│B)转换为 P(B│A); 2 绘制树型图; 3 求各状态结点的期望收益值,并将结果填入树型图; 4 根据对树型图的分析,进行投资项目决策; 搜索巨人Google和Autonomy,一家出售信息恢复工具的公司,都使用了贝叶斯定理(Bayesian principles)为数据搜索提供近似的(但是技术上不确切)结果。研究人员还使用贝叶斯模型来判断症状和疾病之间的相互关系,创建个人机器人,开发能够根据数据和经验来决定行动的人工智能设备。

5. 怎么简单理解贝叶斯公式

贝叶斯定理是关于随机事件A和B的条件概率(或边缘概率)的一则定理。
其中P(A|B)是在B发生的情况下A发生的可能性。
人们根据不确定性信息作出推理和决策需要对各种结论的概率作出估计,这类推理称为概率推理。概率推理

既是概率学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也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但研究的角度是不同的。概率学和逻辑学研究的是客观概率推算的公式或规则;而心理学研究人们主观概率估计的认知加工过程规律。贝叶斯推理的问题是条件概率推理问题,这一领域的探讨对揭示人们对概率信息的认知加工过程与规律、指导人们进行有效的学习和判断决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贝叶斯定理也称贝叶斯推理,早在18世纪,英国学者贝叶斯(1702~1763)曾提出计算条件概率的公式用来解决如下一类问题:假设H[1],H[2]…,H[n]互斥且构成一个完全事件,已知它们的概率P(H[i]),i=1,2,…,n,现观察到某事件A与H[,1],H[,2]…,H[,n]相伴随机出现,且已知条件概率P(A/H[,i]),求P(H[,i]/A)。
贝叶斯公式(发表于1763年)为: P(H[i]|A)=P(H[i])*P(A│H[i])/{P(H[1])*P(A│H[1]) +P(H[2])*P(A│H[2])+…+P(H[n])*P(A│H[n])}
这就是著名的“贝叶斯定理”,一些文献中把P(H[1])、P(H[2])称为基础概率,P(A│H[1])为击中率,P(A│H[2])为误报率[1][

怎么简单理解贝叶斯公式

6. 贝叶斯公式有什么作用,有哪些局限性

1.贝叶斯决策的优点
(1)贝叶斯决策能对信息的价值或是否需要采集新的信息做出科学的判断.(2)它能对调查结果的可能性加以数量化的评价,而不是像一般的决策方法那样,对调查结果或者是完全相信,或者是完全不相信.
(3)如果说任何调查结果都不可能完全准确,先验知识或主观概率也不是完全可以相信的,那么贝叶斯决策则巧妙地将这两种信息有机地结合起来了.
(4)它可以在决策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下不断地使用,使决策逐步完善和更加科学.
2.贝叶斯决策的局限性:
(1)它需要的数据多,分析计算比较复杂,特别在解决复杂问题时,这个矛盾就更为突出.
(2)有些数据必须使用主观概率,有些人不太相信,这也妨碍了贝叶斯决策方法的推广使用.

7. 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在一个复杂事件Q中,整个事件被分为(B1,B2,B3.......Bn)块,且它们之间没有交叉,称为事件Q的一个划分,如果叫你求在这个复杂事件Q中事件A发生的概率,这样就可以使用全概率公式;
 
贝叶斯是全概率公式的逆问题,条件应该是一样的

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公式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8. 贝叶斯公式的哲学意义是什么,什么是哲学

根据贝叶斯主义的观点,对信念概率的指定既是主观的,又是理性的,不同的研究者可以主观地认为具有不同起初置信度的假说。

运用贝叶斯公理,根据新证据而理性地改变这些主观指定,会导向研究者们所持信念的会合。

在使用证据时,那自身不可能而据一既定假说则可能的证据,相比于那自身可能或据这一及其他相竞争的假说都可能的证据,更能提高对那一假说的置信度。

因为它着重于新证据的作用,这一理论在反观旧证据时则处理不好,对可能性的先在指定也可能是任意的。

主观性与理性的平衡也会受到质疑,因为结果可能是平行的研究途径,而非二者的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