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合理建议有哪些

2024-05-18 11:42

1.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合理建议有哪些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合理建议有:
1、成立省政府直管的长江大保护决策协调机构
目前在落实大保护和有效开发方面,仍存在“各自为政”“闭门造车”“小打小闹”等现象,难以实现科学规划、合力作为、责任明确、全省一盘棋的态势。因此,建议成立由省政府直管的长江大保护决策机构。
2、协调布局,统筹规划控制岸线利用率
目前岸线利用局部布局不合理,沿江造船、化工、钢铁等传统行业占比较高,土地产出效率和效益总体上偏低;区域内土地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较大;港口码头存在“深水浅用”的现象。
3、合理重组和调整现有岸线资源
建议重点保障重要港口、产业园区、过江交通设施、临港产业沿江布局等需求,降低岸线开发强度,对土地利用率和效益双低的项目整改或搬迁;开发可替代资源以平稳安置关停项目,提高利用效率以缓解岸线资源紧缺矛盾;对化工码头搬迁后岸线进行生态化修复。


4、建立联合审批、联合执法机制
目前存在项目审批流程复杂、时间长、执法难度大等问题。建议加强长江流域岸线利用项目监督管理,形成事权明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管理机制;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的生态整治修复项目,要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各环节简化程序,并提供政策支持。
5、建立长江流域全要素智慧化信息共享平台
长江流域全要素(特别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地理、岸线、工程等)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平台,可对长江保护带内各种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使不同系统、部门分类要素监测,不同专业方向的数据交叉互补不够、数据共享不足的缺陷得以逐步改善。
6、开展长江沿线滩涂湿地调查和抢救性保护
目前我省长江沿线滩涂湿地破坏严重、监测体系有待完善。建议由省级相关部门定期统一开展长江湿地动植物资源调查,强化沿江滩涂湿地红线意识,对违规开垦和已造成破坏的围垦项目要采取强制性恢复措施,对其他滩涂湿地自然岸岸线严格管护。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合理建议有哪些

2. 今后我们该如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必须要有“硬约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势在必行。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河流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去年湖北武汉已率先在市域内探索开展上下游水质断面考核,实施生态补偿。我们认为,对长江流域实施“硬约束”的时机与条件基本成熟。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长江全流域考核机制。在流域“生态共同体”共建共享的理念下,建议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牵头,建立流域水质考核奖惩、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等机制,域内上下游省(市)共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

二、完善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将上下游跨省(市)界断面水质作为补偿基准,根据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等因素,科学确定补偿标准或技术规范。创新补偿形式,在实行资金补偿基础上,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对口协作、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多途径补偿,科学合理地用好国家投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奖励资金。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长江流域上下游省(市)开展联合监测,在跨省(市)界断面健全完善国家直管的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对主要污染物指标、水质变化进行系统监测,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客观权威的监测数据。

四、推进长江流域产业绿色发展。守住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加强流域产业布局调整与优化,强化技术创新与政策支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控制负面清单所列项目在长江沿岸的投资与发展。

3. 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有哪些内容

  2000年,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开始谋划和启动一系列措施
  1.实现砍树人向种树人的转变
  1949年建国以来,国家先后在四川建立大小森工企业70多户,其中重点森工企业22户,形成了采、集、运、销的木材生产体系,累计为国家提供商品木材1.2亿立方米,上缴利税近20亿元人民币。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为改善生态环境,四川省政府作出了“绿化全川”的战略决策,坚持以工程造林为重点,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有效地恢复和增加了森林植被。目前,全省森林面积达1173.3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14.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80年代初的16.92%提高到24.23%。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川西林区过量采伐,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极为严重。1998年夏季,史无前例的长江大洪水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改善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国务院的部署,四川省政府决定,于1998年9月1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这标志着四川林业建设的历史性转折。
  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要求,从1998年9月1日起停止了天然林采伐,并于1999年7月1日起实行了天然林禁运。森工采伐、运销企业实现由砍树人向种树人的转变。截止目前,已完成了公益林营造林任务13.49万公顷,封山育林68.14万公顷,对564万公顷天然林实施了常年管护,整个天然林保护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迅速启动
  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四川省坡耕地面积大,陡坡耕种植普遍。全省坡耕地约有173万公顷,约占全省耕地的38%。毁林开荒,陡坡种植,是水土流失和草场沙化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国国务院朱镕基总理1999年9月来四川视察时提出的“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指示,四川省于1999年10月在全国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试点工程,计划在2000年底完成20万公顷退耕还林试点任务。治理的重点安排在江河源头、溪流两岸等生态脆弱区的陡坡耕地,通过作业设计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农户和地块。退耕不林的基本政策是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政府已妥善解决退耕农民的口粮和植树种草中的经费困难。截止到目前,全省已停耕20.64万公顷,为计划的103.21%;完成还林(草)面积13.63万公顷,是计划的68.15%。
  3.两大生态工程中的法规及政策
  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试点工程是四川近两年启动的两大生态工程。
  为使两大生态工程有序进行,省政府作出了有关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相关的法律。1998年8月30日,省政府作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决定后,随即发布了禁止采伐天然林的布告。省人民代表大会于同年通过了《关于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决议》,1999年1月通过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把全省天然林保护纳入了法制管理。1999年10月,退耕还林试点工程启动后,为调动农户积极性,省政府确定了“两补两减两稳定”的政策,即向退耕还林农户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种苗;减免退耕地的农业税和定购粮;稳定土地承包使用权,稳定“谁造谁有”的林业基本政策。
  依法进行环境保护和森林保护,强化生态环境管理,是保证四川省真正成为长江生态屏障的必由之路。
  4.全民义务植树,国际社会支援
  自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后,四川省于1992年颁布了《四川省绿化条例》,使全民义务植树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基地化发展,目前,全省已建义务植树基地1万9千多个,成片造林30万公顷,零星植树36亿株。
  四川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与支持,20世纪70年代以来,先后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造林、联合国粮农组织援助造林、中日合作岷江上游干旱河谷造林、中德合作嘉陵江上游造林等项目,共营造人工林30万公顷。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四川先后建立森林生态、野生动植物以及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45个,保护区面积280多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的5.8%。有10个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卧龙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网》。
  5.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驾齐驱
  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报努力,已经形成了工业废水年处理能力10多亿吨,工业废气年处理4000多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年处理2000多万吨;全省各城市已建成烟尘控制区650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284平方公里;全省取缔、关停了污染大、耗能高、效益低的企业6500多家;已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70个,面积3.9万平方公里。全省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省内主要河流基本达到三类水域水质标准;城市二氧化硫和大气总悬浮微粒有所下降;以森林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破坏得到遏制。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并重、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城乡环境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除按国家布置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外,四川省还将完善和加强以下措施:
  1.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若干生态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精细农业。进一步发挥四川省中药材和生物资源优势,搞好中药材基地和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以沼气为中心促进农业能源建设,使种植、养殖、加工各业进入良性循环。
  2.增建自然保护区,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境,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文化旅游。
  3.根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加快长江各支流及城市污水的治理,作好节水工作,减少浪费,促进水资源的循环使用和永续利用。
  4.防治工业污染,发展清洁能源。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结构调整过程中,要防止再上污染项目。关停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调整能源结构,建立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减轻大气污染。积极开发节能、降耗、防污、增效的新技术、新工艺,促使更多的企业实现有害废气废水的零排放。
  5.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既要科学开发资源,又要切实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防止在矿产资源开发中造成新的污染和对环境的破坏。
  6.突出治污防污,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城镇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对天然气、供电及其他管道网络,亦要作出统筹规划。建立和发展环保产业,对清洁生产、环境监测、污水垃圾处理、造纸工业废水处理、燃煤脱硫及其他废物处理的工艺技术,应重点开发。

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有哪些内容

4. 对长江流域已建什么,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长江流域已建小水电工程 ,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分类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A.小水电工程。
B.小水利工程。
答案:A。

特点
小水电和大中型水电站一样,都是水力发电,但它不是小型化的大水电。小水电本身具有一系列特点,如:
①分散性,即单站容量不大,但其资源到处存在;
②对生态环境负影响很小;
③简单性,即技术是成熟的,无须复杂昂贵的技术;
④当地化,即当地群众能够参与建设,并可尽量使用当地材料建设;
⑤标准化,即较易于实现设计标准化和机电设备标准化,以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小水电的规划、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运行管理要适应这些特点,方能达到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投资经济和成本低廉。

5. 近年来人们是如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

今年3月起,贵州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实现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作为长江、珠江的上游生态屏障和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可谓举全省之力。

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然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对沿岸生态的保护重视不够,令母亲河饱受污染之痛。如今,“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在成为沿江省市的共识。

经过努力,沿江非法码头被初步整治,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监管,化工污染问题受到重点整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着力推进,一批长江沿岸重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得以查处。2016年,长江经济带天然林实现全面停伐。

生态保护的力度还在不断加大。2017年7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保护与修复等6大工程18类项目。

近年来人们是如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

6.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如何提高长江水域生态功能?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件事情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不得不说的是如果想要提高长江水域生态功能,一定要注意周围的环境,把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管理,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同时也应该在长江大保护的责任作出明确的划分,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尽职尽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切实的担负起这个责任
说起长江,我们可以说是非常的了解了,目前的长江保护法,也只规定了对长江流域的保护还有非常多的内容有待完善,这需要各级政府的不断努力,为我们的长江流域出台更细致的保护法规,才可以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切实的担负起这个责任,来明确哪个地方能够做什么,哪个地方不能够做什么,有了这样的清单之后才可以明确下一步怎么做,如何做,怎么才能做更好,这样的清单公布以后又有利于公众的监督。

二、长江水域生态的问题
长江保护法也是为长江流域的很多问题作出了规定,有问题指出,严格控制采砂区域总量和采砂船舶的数量,严禁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采砂活动,我们都知道长江是鱼类的天堂,但是也有非常多的人瞄准了长江里面的沙石,想着对里面的沙石挪作他用,是非常的不可取的,我们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是一定要选择嘉羿组织才行,以免产生更大的危害,因为在长江流域里面水生生物是非常重要的栖息地,同时也把这些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化为了静海区,将每年3月到4月的鱼类回游产卵季节设定为禁采时间,也是为了更好。保护当地的生态水平,这种定范围定时间定开采量的管理方式,即不同于过去的放任自流,也不同于一刀切式的一律关停。

三、希望人们对于生态环境能够更加的重视
由此可以看出长江保护法是可以长期实行的,法律也是让人感觉到了法是立国之根本,依法严格贯彻执行长江的明天就有希望,我们也希望这部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的完善,执行起来能更加的畅通无阻,也希望长江流域的人们能够重视起来,因为只有保护好当地的水源,才可以让祖祖辈辈获得更多的收益,也希望人们对于生态环境能够更加的重视,因为现在的生态环境是经不起摧残的,我们也希望每个人能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当做自己的事情一样。

7. 长江流域出现了哪些环境问题?怎样保护和治理长江?

长江问题从总体上看,长江水资源总量巨大,但时空分布不均,人口不断增加,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处理不当,存在洪、涝、旱、污、水土流失等灾害,尚待继续防治。特别严重的是长江流域江河、湖泊、圩区内河水污染日益加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维护和建设健康长江是目前长江的首要任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水污染、泥沙淤积、洪涝灾害和未能理想地发挥水环境的多功能,特别是生态功能的作用。据水利部水保司的材料,八十年代遥感调查统计,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达56.2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180万平方公里的31.2%;年土壤侵蚀总量24亿吨,相当于黄河流域的1.5倍。长江流域已成为我国七大江河中水土流失面积和年土壤侵蚀总量最大的流域。据2004年《环境质量公报显示》长江水系属轻度污染。104个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72.1%、18.3%和9.6%,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长江因水量较大,环境容量较大,因此污染问题不是特别突出。但总体水质有恶化的趋势。污染已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我们应该扩大植被覆盖率,加强沿岸治理工作,对小、脏、乱、差的企业进行关停转。以此来综合治理。

长江流域出现了哪些环境问题?怎样保护和治理长江?

8. 现今长江生态环境遇到哪些难题?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8%,多年平均水资源量99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35%,承载约占全国32%的人口和约34%的经济总量,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流域整体保护不足,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长江流域上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流域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部分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面积减少,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能有效控制。
二是污染物排放量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流域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单位面积氨氮、二氧化硫等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至2.0倍。重化企业密布长江两岸,流域内还有近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较近范围。

三是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长江流域内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特困地区,处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范围,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一些粗放型生产企业仍在向上游地区转移。
四是缺乏长效保护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整体合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流域监测体系不完整、流域规划刚性约束不够强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跨省(市)联合保护治理机制不健全,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有待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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