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属于特殊法人吗

2024-05-18 16:32

1. 基金会属于特殊法人吗

法律分析:对于基金会不是属于特别法人的;基金会是属于社会的团体法人也是属于非盈利的法人;特别法人一般就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组织的法人;还有就是基层群众自性的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类型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基金会属于特殊法人吗

2. 对于基金会是特别法人吗

基金会是不属于特别法人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一、法人的特征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单独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单独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单独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单独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基金会是不属于特别法人的。基金会是属于社会的团体法人也是属于非盈利的法人;特别法人一般就是属于农村的集体组织的法人;还有就是基层群众自性的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类型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4.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基金会不属于特别法人,而是属于非营利法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5.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法律分析:不是。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基金会属于特别法人吗

6. 基金会法人是什么

法律分析:基金会法人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二条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基金会是民间成立的私法人,作为非国家财政拨款的机构,它完全是一种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而成立的一种私法人。

7. 什么是基金会法人

什么是基金会法人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法人的特点
1、非营利性。根据《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基金会是民间成立的私法人,作为非国家财政拨款的机构,它完全是一种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而成立的一种私法人。
2、财产的集合体。基金会是财产的集合体,是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的法人,应该属于财团法人。基金会中的财产,大多来源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的捐赠。这些自愿捐赠的资金脱离了捐助人之后,具有了独立性,所有权也从原捐助人转移至基金会法人,为该法人所享有。从捐助者的角度来说,基金会法人一旦成立,便与捐助者脱离关系,捐助者不再对捐助的财产享有支配权。基金会法人中的有关人员也应当按照捐助章程来管理运作财产,这与社团法人也是有区别的。
3、没有成员或会员。我国许多学者都认为,基金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基金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以财产集合为中心,并非人的集合。基金会并没有自己的成员或会员,基金会的管理者并不是基金会的会员,管理者的变动也不应当影响到基金会的存在。而社会团体属于人的集合,为社团法人。基金会法人也没有意思机关,即没有像社团法人那样的意思形成机关——社员总会。基金会依据基金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而且基金会的管理人员都不得改变基金会章程。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就会清楚什么是基金会法人。并且关于其中的一些特点在本文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对于不清楚的人可以更多的进行了解,就能知道基金会法人一些相关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网专业律师。

什么是基金会法人

8. 基金会是法人组织吗

 基金会是法人组织,但是基金会的法人不是营利性质的,基金会指的是一个民间的组织,该组织使用社会中其他自然人或是法人等其他的组织所捐赠的财产来从事社会公益性事业。成立基金会必须要在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按照一定的规定办理登记的手续,捐赠募集资金的方式有公开的还有非公开的。  
  基金会的特点    
    
   1 、公益性: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就是社会的捐赠,并且基金会的资金也会明确资金在公益方面的用途,让社会中的特定群体能够受益;  
   2 、非营利性:基金会本身就是非营利性的组织,基金会的捐赠者与管理者都不能从基金会的资产运作中获利,基金会的财产有明确用途,不得随意变更产权的结构;  
   3 、非政府性:基金会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是民主的、公开的进行治理的社会组织;  
   4 、基金信托性:基金会的本质就是捐赠者、受益者与受托者之间达成的一种信托关系, 通过 基金会运作捐赠的资金让其财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