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2024-05-17 22:48

1. 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连续两天涨停可能会触发连续三天偏离值超过20%(对于非ST公司来说)的指标后在下一个交易日会出现临时停牌一小时情况,一般ST类股票要连续三个涨停才会在下一个交易日要临时停牌一个小时。一般全天停牌是公司有重大事项未公告或有事项需要澄清才会实施全天停牌。

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2. 10天内股票异动两次后接着涨停两天算四次异动还是三次异动呢?

亲亲您好,这种情况下,应该算作三次异动。法律分析;首先,根据股票异动的定义,股票异动是指股票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明显波动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股票价格出现波动时,才能算作股票异动。其次,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在10天内出现了两次异动,但是接着涨停了两天,这两天股票价格没有波动,因此不能算作股票异动。最后,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股票仅出现了两次异动,涨停两天不能算作股票异动,因此只能算作三次异动。【摘要】
10天内股票异动两次后接着涨停两天算四次异动还是三次异动呢?【提问】
亲亲您好,这种情况下,应该算作三次异动。法律分析;首先,根据股票异动的定义,股票异动是指股票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明显波动的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股票价格出现波动时,才能算作股票异动。其次,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在10天内出现了两次异动,但是接着涨停了两天,这两天股票价格没有波动,因此不能算作股票异动。最后,总的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股票仅出现了两次异动,涨停两天不能算作股票异动,因此只能算作三次异动。【回答】
一直没搞懂异动是怎么算的【提问】
股票异动指的是某只股票在一定时间内出现的涨跌幅度大于一定幅度的情况。一般来说,涨停两天算一次异动【回答】
就是说两次异动后再接着两天涨停只能算3次异动?【提问】
我还以为两次异动后一个涨停算一次异动【提问】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两次异动后再接着两天涨停也只能算作3次异动。【回答】

3. 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连续三天就会被异动停牌(三天累计涨幅超过20%),三天后开始停牌复查。不是违规操作,没有涨停天数的限制,也就是复牌之后可能继续涨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对相关证券实施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请投资者注意,上市公司股票并非简单地三个交易日涨跌幅超过20%,而是偏离值累计达到±20%,因此当股指大幅上涨或下跌时,许多连续三个交易日涨跌幅超过20%的股票,其与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偏离值未达到±20%,因此,不属于异常波动。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计算公式: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涨跌幅-深证a股指数涨跌幅。

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4. 连续两天涨停是否停牌

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停牌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2006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什么是异常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四种情形: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