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为什么被国家禁止

2024-05-18 13:26

1. p2p为什么被国家禁止

法律分析:就是因为管制的效果所以才有大量平台被迫退出,主要是因为前几年P2P平台快速增长,监管还不完善,目前监管越来越完善,很多平台不符合监管要求就要退出。判断一个平台是否合规如下
1、信息是否足够透明;
2、三证,也就是银行存管,ICP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3级等保。
三证是网贷行业入门的资格凭证,好比餐饮行业需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是一个道理。
3、完成108条监管细则的整改工作。
例如禁止平台设立理财计划,禁止期限错配,禁止代卖信托、资产管理、基金、银行业务、股票、外汇等,禁止对接金交所等等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 已出险机构。指出现出借人资金无法正常兑付或其他重大风险隐患,风险已经暴露,已不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按照公安部门是否立案分为两类:
1.已立案机构。既包括公安部门接收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贵任,予以立案的机构;也包括对于公民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公安部门已接受的涉事机构。
2.未立案机构。根据出险后是否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分为两类:
(1)恶意退出类机构,包括实际控制人、高管失联跑路,或虽未失联跑路但不配合当地政府进行风险处置的机构。
(2)主动清退类机构,指已对外发布退出公告,且能在当地政府监督下有序开展风险处置的机构。
(二)未出险机构。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
1.僵尸类机构。指待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关闭发标、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可实质性被认定为非正常运营的机构。
2.规模较小机构。各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综合待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确定。
3.规模较大机构。根据风险状况进行分类:
(1)高风险机构。符合以下特征之一的,列入为高风险机构: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的;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合规检查发现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2)正常机构。指暂未发现具有高风险机构特征的机构。

p2p为什么被国家禁止

2. 国家出手p2p还有救吗

 “爆雷潮”出现的三大原因
  (一)市场经济
  大家都知道2018年国家货币政策收紧,政府也一直在推进去杠杆的工作,这导致整个市场的资金都不够充裕,也就是说大家都缺钱了。
  那么这对P2P行业会有什么影响呢?打个比方说,之前借款企业可以从银行筹集资金来还给P2P平台,但现在银行不给贷款了,那么P2P平台上面的借款项目就会出现逾期。
  (二)网贷平台备案延期
  之前大家都说2018年是P2P的生死年,因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所有P2P平台都要在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备案,无法通过备案的就要被淘汰,而通过的平台就能得到政府的认可。
  所以各平台想方设法的整改业务,压缩规模向合规靠拢,这其中付出的成本也是十分巨大的。当备案延期的消息传出时,就好像你拼尽全力刚跑完了5千米,到达终点时发现前面还有5千米,那些网贷平台的心情可想而知。
  最关键的是,在这种持续高成本的运营下,许多平台都坚持不下去了,纷纷选择清盘或跑路。
  (三)投资者对于网贷平台的信心
  如果说以前很多跑路的平台都是假P2P,那么这次雷潮中真正的P2P平台也处境艰难,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恐慌情绪在蔓延,导致平台资金一直处于净流出状态。
  简单的来说就是投资者不再信任P2P平台,因为他们发现以前看中的那些背景、优势都变得脆弱不堪,如今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市场。

3. 国家取缔p2p平台是什么意思

   
  取缔就是被查封,需要背刑事责任的,整改只是说得好听就是因为某些问题暂停营业,合规不算是一种处罚方式,取缔就是最严重的了,抓人封店。国家取缔p2p平台就是说国家对不合规的P2P平台进行查封,抓人。
  P2P意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的一种。

国家取缔p2p平台是什么意思

4. 国家怎么管制P2P理财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5. p2p政策始作俑者

法律分析:P2P创始人是英国的Zopa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p2p政策始作俑者

6. P2P行业是否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出台是国家对于借贷关系的红线的划定,国家在促进我国网贷借贷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

p2p平台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将得到法律制裁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其规定是针对于我国目前网贷市场上很多的非法集资的平台的一次明确规定,如果平台造成非法集资的,法律将给予法律的制裁,同时规定出台也会打击那些靠p2p网贷平台来集资私用,减少平台“跑路”和“非法集资”。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平台当时约定给投资者的收益率在24%之内,无论发生什么风险,法律是维护投资者的权利,而年利率在24%-26%之间的利息,则由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给付,超过36%部分的利息,倘若借款人已经支付给出借人,后因事故而借款人要求出借人退还年利率36%之外的部分,那么法律也是给予法律保护,法律是在间接的把p2p平台的收益率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呢,也在告诫投资者不要盲目只追求高收益,追求高收益所发生的风险,国家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
  规定里也表示了,未来的p2p网贷平台一旦出现非法集资并且造成犯罪的,经投资者资料的证据证明后,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也就意味着法制将严重制约p2p网贷平台的非法集资行为。
  同时,以前一些p2p网贷平台承诺给出借方高收益,一旦发生风险,平台却明确自己只是信息中介不做担保的平台,这次规定明确,如果平台在交易前期明确规定了平台给予担保的,那么发生风险,平台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有第三方公司给平台作担保,那么出借人在起诉借款人,没有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做不起诉担保方的决定,如果出借方起诉担保方,那么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规定的出台,表示现在国家对于我国互联网网贷平台的发展给予很高的重视与规范,未来我国的网贷平台必须跟随国家的监管走向成熟,制约了平台的无规矩、保护了投资者们的权利。

7. 既然P2P那么不靠谱,国家为何不管控?

 既然P2P那么不靠谱,国家为何不管控?  国家已经在监管了,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
   强监管 涉P2P监管文件超50份 
  从去年8月24日至今,从央行、银监会到各省市级协会都出台了不少监管细则和政策对P2P网贷行业进行规范整治。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各级 *** 部门及行业协会累积发布有关P2P的各项监管政策超50份,从“资金存管指引”、“备案管理指引”到“催收规范”等不一而足。
  全国性政策中,包含上述提到的《暂行办法》,还有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银监会等15部门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会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国务院互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发布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监会等6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会等3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共7份监管文件。
  在地方性政策中,北京、上海、广东、厦门、深圳一共下发了9份关于P2P的监管文件,其内容主要涉及备案登记和《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
   
  除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政策,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等地方行业协会也下发了一系列网贷监管文件,内容涉及校园贷、现金贷、首付贷、债权转让、催收规范等诸多自律性监管内容。
  p2p靠不靠谱啊,  这玩意儿看公司,我之前在礼德财富投过,收益还不错
  P2P理财靠不靠谱?  应该说,任何理财产品在出事之前都是安全的。  一般情况下,高收益肯定伴随高风险,虽然现在做P2P的客户也不少,但是安全度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控制:  一、如果一定要做P2P,一定要找国内知名的大公司合作,而不要因为贪图一点点的高收益而选择和一些小公司合作,回到我第一句话---任何理财产品在出事之前都是安全的。万一一旦出了问题,现在不少P2P公司跑路的新闻也是不少的。收益高只有在本金有保障的情况下有用,如果本金都得不到保障了,就算有人跟您约定再高的利息,不也是白搭么。  二、合作之前做好对合作公司的测评,可以自己通过侧面了解一下合作公司的背景情况,成立时间,过往业绩。  现在市场上理财产品较多,更应该注重选择。
  
  
  楼主你好,P2P平台基本上都是靠谱的,但要选择一些知名的平台,比如牛车在线是大家公认的、口碑较好的P2P平台。而这个平台之所以靠谱,还在于规模较大、实力强,国际化风险管理,能够让人放心。
  p2p理财靠不靠谱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选中好的平台就是靠谱,选到差的平台就不靠谱
  如何评判一家p2p靠不靠谱  判断一家公司是否靠谱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公司是否有银行存管  2.项目是否真实透明  3.风控如何  4.项目收益是否合理等  不过不管是哪一家平台都请记得分散投资。
  P2P贷款靠不靠谱啊?  靠不靠谱就看你选对平台没得,像三人贷、人人贷、温州贷什么的都还不错,人人贷算老一点的平台了,不过收益不咋的,三人贷平台比较新,但收益还不错,你可以考虑这几家看看。
  南瓜P2P靠不靠谱啊?  靠谱这个的话得看自己怎么看了,个人觉得只要是投资就没有说是能够保证百分之百获利的,投资都是会有一些风险的,就是风险大小的问题,我觉得国诚金融风险算是比较小的。
  P2P理财究竟靠不靠谱  靠谱  网信理财:央行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建设银行全资投行建银国际战略投资,另外如果使用邀请码LHC34F(内部员工的邀请码),可以再有0.5%的收益
  P2P理财平台靠不靠谱  你好,没有绝对靠谱的平台,理财都是有一定的风险,不过p2p理财相对风险较小,比如广润财富,年化收益18%,门槛低风险小,很多投资人都选择了这里,你可以先去了解再体验一下。
   

既然P2P那么不靠谱,国家为何不管控?

8. p2p全军覆灭说明了什么?

P2P网贷,刚刚推出的时候有一个很高大上的名字,叫互联网金融。如果按照严格监管的要求,这个项目应该把发展重点放在互联网上,而不是金融上。也就是说,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发展到后来变味了,网络技术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变成了线上高利贷,很多正规平台的贷款利率从百分之十五提高到了百分之三十。一些小的P2P网贷,714高炮,利息更是高的吓人。
  
 有多大的利润就要承担多大的风险。显然,很多P2P根本没有意识到风险有多大,根本没有处置风险办法。借款人大面积逾期,除了头部几个大的平台还能抗住,小的平台不是破产清算就是跑路,人间蒸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关键时候P2P平台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把矛头指向了那些深陷高利贷困扰的借款人。用过激的,不合法的手段讨债,造成严重的 社会 影响。这是P2P平台被出清的重要原因。回到三年前,假如平台和借款人心平气和的协商沟通,分期还本金,是不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追回一部分欠款,可以避免一些暴雷,跑路现象。
  
 互联网金融,多好的一个项目,就这么被玩坏了。P2P出清,坑了一众借款人。更苦了那些要不回一分钱的出借人。
  
 P2P本身没什么错,它是一种金融形式。问题出在非常多运作P2P的人或机构的动机从一开始就是欺诈,就是骗一把跑路,死不认账,赖账到底。这场闹剧和骗局中间获利并应该受到谴责的并不只有骗子本身。但是上当受损的人,你们怎么也不反思,你不贪婪,怎会受骗?哪里会有那么多高额利润的项目?你们受损的时候,只有一文不值的同情。
  
 p2p全军覆没说明,欺骗人民的事不能做的,人民是上帝,为人民服务是做好事的宗旨,不容违反!否则,不仅灭亡,还要受到清算!!不谓言之不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