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2024-05-11 04:06

1.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乘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乘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二、生育津贴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可一次性补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若公司将两者同时发放给员工,则需与员工协商退款或从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但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公司有权追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2. 2016上海生育津贴计算和发放方式

一、生育津贴计算
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1、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二、生育津贴发放
1、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
4、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必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符合生育政策但妊娠后流产的。
拟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应当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前,办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3. 2016上海生育津贴计算和发放方式

一、生育津贴计算
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1、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二、生育津贴发放
1、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且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可以按规定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
4、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必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符合生育政策但妊娠后流产的。
拟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应当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前,办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关于申领本市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2016上海生育津贴计算和发放方式

4.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5. 2013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产假期间公司是不发工资给你的,你缴纳过社保五险,产后可以到区社保中心领取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两项合计至少一万多元。

2013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6.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一般在妇女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申领手续,然后生育津贴先打到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给个人。但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的地区是要求员工自己去办的,单位是不负责办理这个的,所以具体的申领流程及时间应该咨询单位。
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大块:
一是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是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若公司将两者同时发放给员工,则需与员工协商退款或从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但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公司有权追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7.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8.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由于每个女职工的休假时间不同,主要是按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月均工资是指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全体员工月平均社保缴费工资,不是劳动者的月工资,也不是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