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是什么?

2024-05-07 10:48

1.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
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是什么?

2.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应该怎么进行

在员工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是什么

4.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满足条件即可提取

 苏州园区公积金的提取只要满足提取条件,客户就能去提取,可以去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是委托营业网点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支持全额的提取或是一部分提取,此外租房提取一年只可以提取两次。客户递交提取申请后,  3  个工作日会出审核结果。此外,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如果是多人同租住房,那么需要在租房合同中列明同租人名单以及分别支付的租金。以上就是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相关内容。 
  公积金的性质    
   1  、 保障性:保障性主要体现在公积金能为职工解决住房提供帮助;
   2  、 互助性:公积金互助性体现在没有购买房子的职工在公积金制度的帮助下,能实现买房的愿望,展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  、长久性:所有的城镇在职职工自参与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是停止事实劳动关系 这个期间内,都需要交纳个人公积金,职工所属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如何巧用公积金贷款    
   1  、用足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提供的一项贷款优惠政策,只要合乎贷款标准,需要尽量用足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2  、 公积金贷款顺序要理顺:如果客户是第一次购买住房,可以先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之后再用商业贷款的顺序,可全面享有个人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政策。针对想购买两套房的客户而言,需要先用商贷购买首套房,再用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以此节约利息;
   3  、有效明确公积金贷款额度: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每个月还款还是很方便的,在规定范围内,客户每月能自由选择还款金额,客户要合理设置还款额度,防止后期还款压力过大。
  本文主要写的是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提取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5.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

提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缴清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完成人员减少手续;

2、参保员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审核;
3、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内。    
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T2:苏州工业园区外地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回乡务农提取公积金存量个人账户申请表(双面)》 
园区官网没有规定办理时间与办理时限,可以询问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参保员工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向区外统筹区域转移且住房公积金基金未转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普通专户结存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本息:
(一)离退休;
(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三)丧失劳动能力;
(四)出国定居;
(五)外地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园区外统筹区域;
(六)苏州市户籍员工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移到苏州大市以外统筹区域;
(七)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后购房;
(八)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下岗失业且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九)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职工;
(十)其他特殊原因。
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回乡务农一次提取公积金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

6.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苏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不同,需要的材料不同,查询方法如下:
1、第一步,打开浏览器,打开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如图所示:

2、第二步,在首页上找到“业务指南”并点击,位置如图所示:

3、第三步,点击业务指南以后可以看到住房保障,点击下面的乙类计划(住房公积金),如图所示:

4、第四步,在乙类计划里面就可以看到多种提取的情况,选择对应的情况点击就可以了,如图所示:

5、第五步,以租房提取为例,点击以后进去,把网页拉到最下方就可以看到所需材料,如图所示:

参考资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7.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苏州园区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8.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资料?

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特别提示:提取时,请携带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附件材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项 目附 件 内 容要 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新建住房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同时具备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1、《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 30%或以上)。 
或: 1、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或房产证;2、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公有住房1、买卖契约;2、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拆迁安置住房1、拆迁协议;2、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
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1、 苏州市房产交易处出具的《使用权转让变更通知书》;
2、 变更后的《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首付款凭证。离休、退休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离(退)休证或身份证(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具备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
封存满二年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户口簿或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同时具备低保特困对象
(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出市区或出境定居的到园区工作经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只办理销户转移不提取现金)。到外市(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明。
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同时具备不迁移户口的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出境定居(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即超过保底数以上部分)偿还住房贷款(含还清贷款)大市范围内:还贷信息由指定银行每月向中心提供,个人不需要提供还贷证明。还清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还清次月15日后办理提取手续;或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清证明”,经核实还贷信息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大市范围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当年有效)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清贷款明细(可不留保底余额)(有效期一年)。购买公房分期付款1、买卖契约(契约中必须说明分期付款);
2、本人工资单扣款记录或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1、 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 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同时具备被宣告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被宣告死亡证明;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同时具备注:1、证明夫妇关系:户口簿或结婚证;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户口簿(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指定网点经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公积金提款凭证》或《公积金销户提款凭证》,并将提取记录打印在住房公积金卡上,提取人再凭提款凭证在缴存银行网点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