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05-06 02:27

1. 盐城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为:0515-1233。社保中心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2.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3.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盐城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2. 盐城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15-1233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盐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 我市工作政策。


3. 盐城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为:0515-1233。社保中心的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2.指导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社会保险工作;3.组织实施市本级社会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盐城市社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4. 盐城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15-1233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盐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 我市工作政策。

5. 盐城医疗保险中心在哪里?

地址:盐都区世纪大道29号的城投商务楼二楼。【拓展资料】一、医保有什么作用?医保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国家给大众提供的基础性、福利性的医疗保障,平时小病小痛,比如感冒发烧、肺炎、支气管炎等等,看门诊、住院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医保又有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分。二、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有什么区别?职工医保,参保对象为职工,每个月都要缴费,缴费基数比较高,每年加起来要缴几千块。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居民,按年缴费,一年缴几百块。在同等情况下,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会比居民医保高,假设都是在三甲医院看病,职工医保可能报销80%,居民医保可能只报销50%。所以,如果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建议坚持缴纳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三、交够年限是否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①职工医保: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时,退休后不用再交保费,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比如以北京为例,男性累计缴满25年,女性累计缴满20年,退休后可以不用再交保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注意是退休后,假如退休前就缴够了年限,停缴了医保费用,停缴期间,是不能用医保的。②居民医保:交一年就保一年,不存在说缴满多少年就可以不用交。如果担心医保不够用,可以再买一份百万医疗险跟医保搭配起来,小病小痛用医保报销,大病、重病用百万医疗险,百万医疗险没有疾病、医保目录内外的限制,30岁的人一年只需两三百块,就能买到买200-400万保额,还是非常划算的。这种保险虽然价格便宜,但买起来不容易,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健康告知,如果担心买错,建议找专业人士帮忙把把关,免得后续赔不了。

盐城医疗保险中心在哪里?

6. 盐城人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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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盐城医保报销电话号码

申办对象资格:急诊门诊医疗费用;选择垫付结算方式的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费用;临时外出人员急诊就医费用;转外地医疗就医费用及住院前的留观费用。办理程序与要求:1、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结算:(1)由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办理报销。(2)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先垫付现金后,持盖有医院证明章的报销凭据和病历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3)协缴、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有个人帐户的先从其个人帐户中支出,其他由个人自负。(4)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在约定医院按规定报销。2、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中由统筹支付部分,由其住院医疗费实施记帐。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负。3、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已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并选择垫付结算方式(即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规定病种特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于次年1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当年6月底前超过1万元的可在7月份预结算一次。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医疗费,于次年1月底前,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其中协缴、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一式两份,须有单位公章,灵活就业、协缴人员除外),并附全部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专用病历及相关资料(如中草药处方存根、转院证明、使用控制药所需的化验及检查依据、特殊检查审批单等),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报销。规定病种患者死亡后,可即时申拨。4、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费用结算:(1)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常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住院患者在出院后30日内,规定病种门诊患者在次年一月底前,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一式两份,须有单位公章),并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有单位参保的,由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结算后,由统筹支付部分费用拨付给单位;灵活就业及协缴人员,由个人或其家属提出申请,审核结算后,支付给个人。(2)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常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于次年一月底前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按规定办理报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由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门诊统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到异地安置报销大厅办理);属参保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向其单位办理报销。5、临时外出人员就医费用结算(1)急诊住院医疗费报销。临时外出(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在入院之日起15天内向市医保经办机构国人理急诊登记手续,其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垫付。住院者在出院后30日内,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申请单》,并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临时外出证明、急诊证明,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结算。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给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2)急诊门诊医疗费报销。临时外出(包括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非营利性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医保卡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临时外出证明、急诊证明,按规定办理报销。属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于次年一月底前由参保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属参保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向其单位办理报销。(3)在本市以外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再按有关规定结算。因公外出人员,其个人自理总医疗费10%的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6、转外地就医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因病经医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市外(限上海、北京两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就医终结后,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拨付申请单》,并持转外地诊治审批表、医疗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列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理总医疗费的10%后,再按规定办理结算。7、留观费用结算:参保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留院观察后转入住院的,其留观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并计入该次住院费内;不具备记帐条件的,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按要求填写《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拨付申请单》(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持留观期间的医疗费收据及清单、住院期间的费用收据及住院费用清单、留观病历复印件及出院记录复印件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协缴人员由个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8、统筹区外就诊的,无法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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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医保报销电话号码

8. 海盐医保局电话号码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盐县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公开机构为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3-86120011

传真号码:0573-86120062【摘要】
海盐医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您好,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马上回复您。【回答】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海盐县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公开机构为海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3-86120011

传真号码:0573-86120062【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