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2024-05-07 00:29

1.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领取失业金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东莞市政策实施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2. 东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法律依据:《东莞市关于下发失业补助金的通知》全文

3.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如今劳动者在失业的情况下,其实生活方面也是会有一定的保障,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五险中的一种,但是由于对失业保险的不是太熟悉,下面是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一、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条件(一)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二)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二、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三、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2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要满足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3一、失业保险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内完成。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7日之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为失业保险人员提供其他保险待遇。二、失业保险申请条件1、申请失业保险金需在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终止劳动合同;4、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5、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6、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三、失业保险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提示: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4. 东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在东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一、条件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二、标准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求职补贴。法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修正)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享受求职补贴。

5.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领取条件对在东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2、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含))后,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为256.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办理。领取流程1、参保人本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2、受理员当场对参保人条件及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原因。3、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在系统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补助金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4、各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申办人并按时发放失业补助金。

东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6.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如下:
一、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参保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
2、参保人失业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就比如是被公司辞退的,而不是自己提出辞职的。
3、参保人在失业之后,已经按照相关法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接受工作介绍的。
二、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
东莞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进行发放的。

失业保险金介绍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7.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的,在失业期间还有求职补贴,求职补贴为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22年7月(含))后,失业补助金标准调整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55元/人/月;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为256.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参保1年以上办理。一、领取条件:1、参保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已经按照相关法规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及以上的;2、参保人失业是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就比如是被公司辞退的,而不是自己提出辞职的;3、参保人在失业之后,已经按照相关法规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接受工作介绍的。二、东莞失业保险金申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按照法规填写一份《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还需要提供《就业失业手册》;3、保人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4、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5、参保人本人一寸免冠照一张;6、社保卡,如果没有社保卡也可以提交银行卡。不同地区对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的资料法规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提前去了解清楚,这样办理起手续来也能更方便快捷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的通知》第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8. 东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领取失业金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东莞市政策实施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