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2024-04-30 13:43

1. 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2022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2年6月30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50da81cb39dbb6fd3120b6b21b24ab18972b372e?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上海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2. 2019上海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公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60元/月;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28元/月;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063元/月。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6〕13号)同时废止。

3. 上海市2022年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调整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2022年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调整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2022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975元调整到2055元,增加80元。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通常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此次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高于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法规,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低于上海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保线标准的,按最低生保线标准支付。2022年上海市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如果按照“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测算,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15元,低于上海市最低生保标准。因此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相关法规,2022年上海市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1420元。

上海市2022年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调整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4. 2022年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新标准 上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

  上海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怎么领?
   
      01
   
      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在本市的,可在本市办理失业登记。
   
      02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从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5.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在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4、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己享受的缴贵年限5、单位已办理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登记;6、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二、上海失业金领取手续是怎样的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三、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止领取应征服兵役的;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已经移居境外的;重新就业的,一般情况下重新就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社保系统就会自动登记用户的工作信息,就会在重新就业当月停止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只要是符合以上几种条件的任意一种的,都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参保人必须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就是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手续是怎样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依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第八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6. 上海市2019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

 4月1日起,上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本次调整的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
    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上海市2019年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770元调整到1815元,增加45元。
    随着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上海市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和带教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将作相应调整,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936元/月提高到1984元/月。
    
    另外,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按照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还有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都将做相应调整。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7. 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8年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海失业保险金标准

8.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8年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110元/月,调整为17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