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

2024-05-05 02:34

1. 购房后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

购房后不拿钥匙也要交物业费,不要因为暂时不住而不收房,如果因为业主个人原因未收房,业主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违约金。

扩展资料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收费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 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 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业费

购房后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

2. 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主要存在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三是开发企业与物业公司之间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关系之中,业主的主要义务就是缴纳购房款,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就是向业主交付房屋。至于,业主是否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费,不能作为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前提条件。如果业主已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其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
由于房屋买卖合同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该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业主,而不包括物业公司,购房款也是业主支付给开发商的,那么开发商就应该由自己向业主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但现在很多开发商通常委托物业公司代为办理向业主交付房屋的入住手续。不管是开发商向业主交房,还是由其委托的物业公司向业主交房,只要业主已按合同约定缴纳了全部购房款,不存在其它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情形的,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就应该向业主交付房屋。而作为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更不能以业主没有向其交付物业费,拒绝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服务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不应该互相混淆。作为房屋买卖关系当事人之一的开发商,在业主没有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情形时,其必须履行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以业主不交付物业费作为其交付房屋的条件是变相增加了业主的合同义务与责任,附加了房屋的交付条件,这种行为是不符合《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的。
总之,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交付物业费作为为其办理房屋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

3.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不拿钥匙一般是不需要交物业费的。正常情况下,如果业主没有拿到钥匙就不需要交纳物业费。一旦达到交房日期并且是符合交房条件的话,无论购房者是否领取了钥匙都需要开始支付相应的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4. 交房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钥匙合法吗

法律分析: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在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主要存在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三是开发企业与物业公司之间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房屋买卖关系之中,业主的主要义务就是缴纳购房款,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就是向业主交付房屋。至于,业主是否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费,不能作为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前提条件。如果业主已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其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业主的购房款,就应该履行向业主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开发商自己或其责令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没有签订业主公约、拒绝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这种行为本身就构成开发商对业主的违约,也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

5.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要分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交物业费。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业主发入住通知,这时候不需要交物业费;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但因为个人原因不去拿钥匙,这就需要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不拿钥匙要交物业费吗

6. 交房后不拿钥匙是不是不用交物业费的


7. 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下面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开发商的理由
  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样做对开发商有利,尤其是开发商与买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开发商能取得争议的主动权,迫使买方就范。因为目前在房屋交付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比较多,比如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不兑现,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化没有完成等问题,都在这个时候暴露出来,因为缺少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买方日后可能会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与开发商抗衡,开发商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或预防日后的恶意欠费的买方,利用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强势地位,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交易方式。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也不仅仅是开发商自己的原因,也有物业公司的原因,因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存在法律上和利益上的关系,所以物业公司这样做与开发商的理由大致相同,但对买方责任的承担者要视具体违约内容而确定。
  开发商们的这种通行做法很难用合法与非法来简单界定,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前,通常状况下,房屋买卖在交付过程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即买方、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不直接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来直接参与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是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物业,实力比较强的开发商有时也会向社会公开招标,招聘物业管理公司。无论是开发商出资组建并申请注册的物业公司还是公开向社会招标选聘的物业公司,他们与开发商之间都是独立的法人,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相互之间并非单位与内部职能部门的关系。但在房屋交付的过程中,开发商一般都与物业公司之间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约定,即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实际上与买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是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公司代理行为的结果由开发商来承受,即视为开发商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物业公司一般都要求买方先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交物业管理费,交纳相关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然后才能去验收,验收完毕后给钥匙,如不交物业费,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那么物业公司就拒绝与买方一同去验收,拒绝交钥匙。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是开发商的授权行为,即开发商允许物业公司这么操作,尤其是开发商在自己组建物业公司并管理小区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这种授权行为比较普遍。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也可能是物业公司为避免日后欠费的困扰,自行决定的附加条件,并没有得到开发商的授权。无论哪种情况,这种交钥匙前必须先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都涉及到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买方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关系或称委托管理关系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目前房屋交付过程中的通行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这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严格来讲,房屋交付是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与日后买方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法律关系无关。房屋交付应该按照买方与开发商之间事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只要符合双方事先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将房屋交给买方,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开发商仍然将附加条件单方面强加于买方,那么按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非买方接受开发商的附加条件。在存在合法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行为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除非物业公司越权代理,事后开发商又没有追认的情况下,开发商才能免责。如果开发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的内容,开发商以自己的名义管理物业,且事先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即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买方交了物业费才能给钥匙,那么这种事先约定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按事先的约定履行合同,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最后提醒住房消费者一定要分清在住房消费过程中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委托管理关系,出现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因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就将开发商的行为与物业公司的行为混在一起。除房屋交付时存在这个问题之外,在房屋维修方面也存在这种类似的情况,希望消费者辨清责任的承担者,避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互相推诿,让应该承担责任者无法推托,以便住房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对吗?

8. 不交物业费物业不给钥匙合理吗

法律分析:不合理。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