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报销以后还可以在那里二次报销?

2024-05-07 08:43

1. 社保报销以后还可以在那里二次报销?

并不是所有的社保医疗费用都可以二次报销只有超过三万以上才可以办理二次报销

社保报销以后还可以在那里二次报销?

2. 在社保局二次报销吗?

很多人不知道医保还能二次报销,怎样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呢?第一:必须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农村新农合医保,而且单独购的。第二:全年费用超过指定数,可享受二次报销。第三:申请二次报销的时候,需要带齐病例本、第一次报销的凭证、出院证明等

3. 在医保报销以后社保还可以二次报销吗?

很多人不知道医保还能二次报销,怎样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呢?第一:必须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农村新农合医保,而且单独购的。第二:全年费用超过指定数,可享受二次报销。第三:申请二次报销的时候,需要带齐病例本、第一次报销的凭证、出院证明等

在医保报销以后社保还可以二次报销吗?

4. 听说住院医保报完后还可以二次报销是真的吗?

一般参保职工或居民医保来说,医保局对医保住院报销结束后,没有二次报销了。
但是,有些大型国有企业,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这样的单位自身给住院报销后自付部分,进行二次报销。这个政策不是医保局对参保人员的政策。是企业内部自己制定的政策。

5. 医保异地报销后还可以二次报销么

可以,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参保人由本人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受参保人就医时,应查验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并可要求参保人提供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八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计入统筹基金。
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转移使用。
二十九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门诊特殊慢性病等医疗支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住院费用的自付部分或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医保异地报销后还可以二次报销么

6. 医保住院二次报销后还可以去单位再报销吗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7. 请问,医保一次报销后还自费13000,能二次报销吗

报销都只能报销一次,没报销到的时候如果你有其他医疗险,并且在它的报销范围内,那可以继续报销没报的部分。还有问题,点我主页。多个专业保险朋友,总是极好的。ヾノ≧∀≦)o

请问,医保一次报销后还自费13000,能二次报销吗

8. 医保在实时结算后,还能进行二次报销吗?

不可以,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参保人由本人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审核报销。应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受参保人就医时,应查验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并可要求参保人提供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
第四十八条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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