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可否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2024-05-06 23:03

1. 董事可否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公司董事可以买卖本公司的股票,但有一定的限制,公司董事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董事可否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2. 公司高管能不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

高管人员可以合法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是有严格的限制。 根据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拓展资料根据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 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3. 公司董事可以在股市上购得本公司股票吗

  上市公司董事应该按以下规则对股票进行交易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应严格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一)以上年末所持本公司发行的A股、B股为基数,分别计算当年可转让股份;
  (二)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或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限制转让的除外。
  (三)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二十五。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四)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累计到次年转让。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还应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上市公司在接到报告内二个工作日内通过“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董监高持股变动”栏目进行在线填报,本所将于次日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栏目”下公开展示上市公司所填报的上述信息。
  五、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过“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董监事声明/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信息”栏目更新、维护各董监事、高管人员的个人信息。

公司董事可以在股市上购得本公司股票吗

4. 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理论上可以,不过现在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层人物及其相关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是被证监会监管的,如果有买卖自己家股票的,一般证监会会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以及核查,我的有个朋友她买她舅舅公司的股票,她舅舅是财务总监就被证监会调查,发生此事,所以还是比较麻烦的。他们一般要买都是用其他不相关的人,委托其他人买卖的。

5. 公司可以持有并买卖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可以,但是要审批并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来说,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买卖、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内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由于其地位、职务等便利,在获取有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内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资者有优势。如果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他们很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内幕消息来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股款、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发行股票资格:    (一)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的;    (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发行股票或者获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规定方式、范围发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说明书失效后销售股票的;    (四)未经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票的。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 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信息来自百度

公司可以持有并买卖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6. 董秘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吗?

可以,但是要遵守交易所的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是能像普通投资者那样随意买卖
例如:不能在重大信息披露前一段时间买卖本公司股票;不能买入后很快卖出,进行短线交易

7. 对于公司内部董事大量购买自己本公司股票怎么看?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简称董监高,这部分人对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较为了解,所以市场上资金较为关注公司高管持股的变动情况,如果高管大量买入本公司股票代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如果高管出现大幅度卖出股票的情况,可能代表将来的业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要注意后期的风险。
由于董事属于公司的高管,如果其大量购买股票存在什么意义呢,我们该如何看待。在分析之前我们参考最近市场的一个案例,最近道恩股份接收到管理层监管函,原因是公司独立董事配偶在3月10日买入150多万的股份,买入之后公司股票出现了连续两日跌停,并未出现赚钱的情况,但仍旧受到监管层的监管,具体参考下图事实:

公司高管买入本公司股份属于正常现象,为什么其配偶买入却要受到监管,其实公司高管和高管相关人员买入本公司公告存在很多限制,下面我们首先分析上市公司高管要买自己公司股票存在什么要求。高管买入本公司股票的限制由于上市公司高管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较为了解,特别是公司的目前的业绩情况还有就是将来可能的重大事项的
重大事项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公司在重组并购等,或者还存在重大事项尚未披露的情况,公司的跟其他大公司的业务往来等,而我们普通投资者并不能清楚知道的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和公司的核心事项,一般需要等待上市公司披露之后才能够知道,为了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高管和高位直系亲属买入本公司股票存在诸多方面限制,按照国家管理层的规定主要存在以下两点:
第一,定期报告的披露期,定期报告主要包括我们平时所接触到的季报,半年报,年报,按照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之前都属于敏感期,按照国家规定在披露定期报告的一个月内,高管和高管直系亲属是不能买入股票的,比如我们上面说到的案例,道恩股份公司董事配偶,属于直系亲属突然在3月10日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不合规行为,而上市公司本身之前已经公告2019年的年报的具体披露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具体参考下图:

上图通过该股的近期的大事提醒时间我们发现,其3月27日披露年度业绩报告,而选择在3月10日买入本公司股份属于在定期报告披露的一个月以内,存在不合规行为,自然会被交易所监管,下发监管函,跟我们买入这只股票是否赚钱毫无关系,即使亏损仍旧属于违规行为。
第二,重大事项公布,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重大事项公布在市场上较为常见,这也是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过程,而且是公司高管必须要参与决策,所以高管自然对于重大事项较为清楚,所以我们管理层也规定在该重大事项启动筹划或知情那一刻起算到披露之后两个交易日之内高管和高管直系亲属是不能买入本公司股票的。重大事项披露后的两个交易市场已经充分消化了该类事项,该上涨还是下跌市场已经做出充分的反应,此时高管和高管直系亲属买入不再受到监管。

定期报告披露期和重大事项公布两个规定时间完全不同,主要因为本身上市公司公布业绩报告和公司近期时间业绩情况存在一个时间差,比如4月份可能是上市公司公布2019年的业绩报告的重要密集期,而具体公布的内容时公司在19年1-12月的业务情况,本身存在很久的时间差,规定一个月内不能买入属于正常现象,并且这一个月个股本身跟随市场在波动,可能震荡的空间较大,公司高管和高管直系亲属在提前一个月买入,很难保证起获利。
但重大事项,特别上市公司的重组对公司的后期的股价影响较大,所以当该事情开始筹划或者高管已经知晓到具体事项披露后的2个交易日不能买入,时间周期可能较长,很多上市公司筹码重大事项重组短则几个月,长则一两年,在此期间高管和高管直系亲属都不能买入本公司股票,监管相对较严。
公司高管董事买入股票的情况分析除此我们以上讲到的特殊时期,高管或者高管直系亲属买入公司的本身是不受到任何限制的,我们也经常看到上市公司公告经常披露出公司高管的持股变化情况,那当我们发现公司高管大量开始买入本公司的股票意味着什么,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公司股价长时间下跌后,目前出现了被严重的低估状态,高管对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较为清楚,公司的估值到底多少或者公司到底值多少钱,他们心里有数,此时即使有可能还存在下跌的情况,但已经处于估值底部,后期起来只是时间问题,这种情况下公司高管大量购买公司的股票是很正常的情况。
第二,由于公司股价长时间下跌后,即使短期仍旧处于被高估的状态,但为了持有本公司的投资者提振信心,高管站出来购买公司的股票,或者希望短期本公司的股价不要再出现下跌的情况,给以市场信心等,前几年股市长期低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经常发布高管兜底式的增持情况,主要原因是本身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较多,如果长期时间的下跌也会导致自身的资产缩水等情况。
第三,公司股票并未出现下跌的情况,很多情况下还是处于上涨阶段,仍旧会存在很多上市公司高管增持的情况,此时高管大量买入公司的股票的代表公司后期发展较好,虽然上涨了,后期公司的仍旧属于被低估的状态在,这种情况我建议投资者重点关注。
第四,公司股票长期上涨后可能短期见高位,为了给市场发布信心或者利好消息的情况下,掩护其他资金的出局,公司高管会出现大量买入公司的股份,但由于现在监管越来越严,此类现象目前较为少见,在七八年前的市场经常出现此类情况。

通过以上四种情况分析,我们得知高管大量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存在很多因素,但我个人觉得大家尽量选择第三种类似,虽然股价长时间下跌后会造成公司股价被低估的状况,但本身长时间的下跌代表该股较弱,虽然你高管愿意大量购买本公司股份,但市场资金普遍不认可目前的位置属于低位,而且高管买入股票后可以持有几年时间,但很多我们投资者根本拿不了那么长的时间。
再次我们也讲到很多高管大量买入股票仅仅可能就是想给股价提振信心,或许并未出现被低估的状态,后期再次下跌的概率较大。但如果个股本身在上涨过程中,公司高管还愿意大量买入公司股票,代表后期公司发展的会越来越好,不然不会选择在上涨过程中买入股票,他们也是真金白银买入股票,也是自己的资金。但很多投资者说为了故意买入发布利好,诱导其他资金买入呢,但我上面也具体解释过,由于目前监管越累越严,此类现象较少,我们目前可以完全忽略。
总结:所以我们在投资过程中对于趋势较好的个股大家可以参考下高管的持股变化情况,特别是短期大量买入的情况,对于个股长时间下跌后出现高管买入的情况,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去碰,本身个股趋势较弱短期很难起来,高管可以持有几年,我们不会。再次个股趋势较弱大概率会存在惯性的下跌,大部分资金被套,短期很难有资金选择抄底给被套的解套。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欢迎大家关注点评。

对于公司内部董事大量购买自己本公司股票怎么看?

8.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是否合法?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符合以下规定是合法,否则是不合法的。
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一、高管在下列股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一)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
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3、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高管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四)高管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五)对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的特别限售规定
1、高管自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2、高管自向深交所申报离任信息之日起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的股票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50%,但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六)高管还应遵守《公司章程》的关于限售期的特别规定以及高管自己所承诺更为严格的限售期。 
二、禁止高管从事短线交易
高管不得将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 
三、禁止高管在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在下列“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高管配偶在“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禁止高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上市公司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
高管应当确保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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