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注销后债务

2024-05-18 09:45

1. 事业单位注销后债务

事业单位注销债务应该清偿。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事业单位是按照国有资源而成立的公共的服务性的组织,事业单位有可能会因为社会的发展而注销。事业单位是属于法人的,事业单位在注销之前要进行清算,对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债务进行清理。事业单位的法人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法人的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的资格还是存在的,应该以个人名义起诉及应诉。
一、民法典非营利组织能否作为法人股东
非营利组织可不可以作为法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作为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八十八条【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取得】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公司注销后还可以原告名义起诉吗
公司注销是很常见的,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注销的,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是要申请注销、进行清算。而且注销后公司就没有了民事主体地位。那么公司注销还能做原告吗?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必须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清查,制定资产负债表,申报债权和债务,经过清算组的清算后,最终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意味着公司的消亡,公司消亡后,意味着其法律拟制人格的消灭。公司丧失了法律拟制人格,意味着公司已不复存在,此时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并消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并无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参与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第二十三条(一)法人解散;
第二十四条(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第二十五条(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六条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注销后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