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面积规定标准

2024-05-02 19:45

1. 办公室面积规定标准

法律分析: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级,处级和处级以下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2,24,18,9,6平方米。(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办公室面积规定标准

2. 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一)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二)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三)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二)地方机关1、省级及直属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2、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3、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 关于办公室面积标准有何规定?

目前仍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关于办公室面积标准有何规定?

4. 办公室面积标准2017最新标准

现如今国家提倡勤俭建国、然而有些人还是会为了气派而追求高大尚的办公室,因此国家对办公室的面积做出了规定,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办公室面积标准2017最新标准,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公室面积标准2017最新标准
 

1.基本办公面积
 

通常办公室面积是根据人数的平均值计算的,一般按照最低人均2.5平方米的面积计算的话,两百个人则为200x2.5=500平方米。这种办公室面积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公司办公面积。
 

2.各管理层独立办公室
 

通常独立办公室的面积为10-20平方米左右。
 
 

二、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1.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新规定:部级正职和省级正职工作人员办公室标准按照54平方左右一人,部级副职以及省级副职人员办公室标准面积按照42平方米左右一人。
 

2.中央机关正处级办公室的标准面积为9-12平方米左右,处级以下职位的标准办公室面积为6-9平方米左右。
 
 

3.市及直属机关单位,所有干部标准办公室面积为42平方米左右;县级直属机关单位标准办公室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直属机关正科级人员标准办公室面积为18平方米左右;科级以下的工作人员标准办公室面积为9平方米左右。
 

4.根据2017办公室面积标准规定,党政机关的领导可在标准规定面积的办公室内布置休息室。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办公室面积标准2017最新标准,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之后对办公室面积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希望以上分享能够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5. 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多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2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题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标准中提到,中央机关及省级机关基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小于(等于)6000平方米,市级机关建筑面积控制在4000平方米;县级机关在2000平方米。新标准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2017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公布:
执行了15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首次“更新”。昨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下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新标准,规定省部级正职办公面积仍执行15年前的54平方米;局(处)级、处级以下办公面积均比15年前增加。
五省、四单位被指办公用房超标,此前一直执行的是国家计委发布于1999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但是近年来,多地政府和多个机关单位违规,豪华办公楼奢侈风屡禁不止。
本届政府履新之初做出“约法三章”,强调“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并多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但豪华办公楼、超标办公用房并未就此“刹车”。
初步统计,去年5月至今,仅中央巡视组、审计署披露的超标办公用房问题,就涉及吉林、甘肃、湖南、云南、黑龙江五省份,以及三峡集团、中科院、林业局、民航局四个单位。
新面积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昨日,两部委发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重新修订了各级干部的办公面积。
对比15年前的老标准,新标准明显向基层干部倾斜,省部级官员办公面积与15前相同,而局处级面积相应增加,最高增加幅度较15年前翻了一番。以市级正处级为例,新规定面积24平方米,相当于15年前的一倍。

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多少

6. 正处办公室面积标准

法律分析:中央机关的正处级为12平米;省级机关的正处级为18平米;市级机关的正处级为24平米。
两部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提出,办公面积标准“本着从严控制、向基层和普通机关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确定的”。
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7. 办公室面积多少算合理

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的国家标准是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办公室面积多少算合理

8. 办公面积规定

办公室面积标准新规定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2)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3)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4)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2、中央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2)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3)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5)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6)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3、省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      (3)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4)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5)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6)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4、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2)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3)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4)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5、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2)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3)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4)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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