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2024-05-04 14:04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
^^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全省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目录管理(以下简称《目录》)。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已到,需对《目录》作部分取消、新增和调整。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项目,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予以取消,在《目录》中删除;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新增,在《目录》中增加;对许可设定依据变化了的行政许可项目,予以调整,在《目录》中修改。
    本决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2项)
  2.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3.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项)

    附件1: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2项)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1供电营业许可证省经济委员会2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
部门3

进网电工作业许可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
部门4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省经济委员会5印刷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给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6

国、省县道和城市道路设置广告牌
等许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7

在道路和道路两侧进行有碍通行安
全活动许可县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8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在质灾害治理
工程设计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
部门等9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审批城市人民政府公共客运主管部门10在航道内打捞沉没物、漂流物审批海事管理机构11


利用船舶、排筏直行游览经营活动
或在通航水域设置水上娱乐餐饮设
施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
部门

12


对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响的高层
建筑和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
有害干扰的工程设施报建审批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
构

13

军用无线电频率在本省境内军事系
统以外单位使用审批省无线电管理机构

14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维修许可省无线电管理机构15


港澳台及外国组织、个人在我省境
内进行电磁环境测试或参与测试批
准省无线电管理机构


16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17

研制兽药新制剂及生产新兽药和兽
药新制剂审批省农业厅

18进口兽药许可证核发省农业厅19

复混肥(复合肥)、配方肥、精制
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检验登记省农业厅

20不直接参加义务植树许可市州、县绿化委员会21

Ⅱ类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和临床验证
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工信部门


    附件2: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项)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备注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核准


城市绿化行政
主管部门或上
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2



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
  法鉴定机构审批


 省司法厅



 《国务院对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412号)



3



  公证员执业审批



   省司法厅



 《国务院对需保留的
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政许可的决定》(国
务院令第412号)



4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湘代
 表机构其所代表注册


 省司法厅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
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8
号)



5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宗教事务条例》(
国务院令第426号)




6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保
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
   研标本审批 省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







  附件3:
^^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7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1

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许可审
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路改
线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4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
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
设施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5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
上行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
志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7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8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9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10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海事管理机构11国际道路运输审批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1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及设施竣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
门13

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
部门1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
安全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15台湾记者来湘采访审批省台湾事务办公室16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
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
部门17

改建、扩建、重建(易地重建)
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省政府令
(第23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周强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
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神,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2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3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5项(合并同类事项的84项,下放管理层级的1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627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既要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也要防止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行政管理体系改革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目录和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网上公示,并按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好服务工作。今后新增、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报省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定,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作出相应调整。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3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机  关    备注  1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初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生产企业认定省经济委员会     4国防交通科研成果转让和开发利用审批省经济委员会     5核发《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省经济委员会     6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初审省经济委员会     7

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
业计划审批
省教育厅

8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审
批
省教育厅

9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审批省科学技术厅     10邀请国外人士访湘科技交流审批省科学技术厅     


1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省公安厅        12临时存放爆破器材审批省公安厅        13爆破器材保管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4爆破器材押运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5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核发省公安厅        16外国人出入境许可省公安厅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        17外国人居留证核发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8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9外国人旅行证核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华侨回国定居证核发省公安厅        21外国人准迁证核发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2户口迁移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3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市州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2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5市州、县市区福利彩票即开型大奖组发行方案审批省民政厅        26建立天主教教区省民政厅        27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省财政厅        28国家储备物资资金管理事项审批省财政厅        29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0经国务院批准列入计划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费
用预案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1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2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省财政厅        3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4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湘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省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35
设立劳务派遣机构从事劳务派遣活动审批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6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7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8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

39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省国土资源厅        40土地估价结果备案省国土资源厅        41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备案省国土资源厅        4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省建设厅        43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省建设厅        4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5

风景

3.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谭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7项,由本决定公布的实施机关依法继续实施。
  市人民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设定、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时,市直各有关实施机关应当在设定文件生效后30日内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情况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进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第82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1、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发改委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市发改委
3、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市发改委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7、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改造、改变用途、报废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8、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动用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9、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市教育局
10、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市教育局
11、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              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市建委
15、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1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市建委
17、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市公安局
18、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1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通行许可                          市公安局
20、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1、外国人居留证核发                      市公安局
22、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                市公安局
2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4、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市公安局
25、入出境通行证核发(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6、外国人准迁证核发                      市公安局
27、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市公安局
28、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29、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0、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                     市公安局
3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和消防安全审核        市公安局
33、城市养犬审批                        市公安局
34、爆破作业审批                        市公安局
3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准购证核发               市公安局
36、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3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市公安局
38、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市公安局
3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4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4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4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4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44、边境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4.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5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11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徐守盛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

  201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2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0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46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54项;新增9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仍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共307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要公开审批信息,规范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权运行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审批效能。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决定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相符的,以本决定为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00项)
     3、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9项)
     4、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307项)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1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4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5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6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审查省民政厅7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省民政厅、省商务厅8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9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10在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生态旅游方案审批省林业厅11设立骨髓移植医院审批省卫生厅12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13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4开办武术学校审批市州、县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5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16商品展销会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7场(厂)内机动车辆安装许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8利用新原料生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审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省粮食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广告片等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21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省文物局

  附件2: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项)
  合并同类事项(154项合并成64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设立依据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  │            │

5.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12月1日市第12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谭仲池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要求,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届满,省人民政府取消、新增和调整了部分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市人民政府决定,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我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取消22项,新增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或实施主体20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删除;对新增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增加;对调整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修改。取消、新增、调整后,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为357项。现将取消、新增、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审核市经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项

2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6项

3


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
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5项
,由县(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4

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
发市公安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6项

5

国、省、县道和城市道路
设置广告牌等许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市政府第95号令第54项

6

在道路和道路两侧进行有
碍通行安全等活动许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市政府第95号令第55项

7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
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审批市公安消防
支队

市政府第95号令第59项


8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
作者税前收回投资审批市财政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68项

9

用人单位录用登记

市劳动保障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78项

10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
供、使用许可市国土资源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83项

11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

市国土资源
局
市发改委市政府第95号令第84项


12


利用船舶、排筏进行游览
经营活动或在通航水域设
置水上娱乐餐饮设施审核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1项


13

在航道内打捞沉没物、漂
流物审批长沙海事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20
项14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
建设项目审批市水利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49
项15

不直接参加义务植树许可

市绿化委员
会市政府第95号令第163
项16

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审
批市公用事业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2
项17



对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
响的高层建筑和可能对无
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
扰的工程设施报建审批市无委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48
项


18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
记市政府农村
工作部门市政府第95号令第349
项19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
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5
项20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
、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
立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6
项

21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
务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7
项22


名片印刷企业设立、兼营
、变更、兼并、合并、分
立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58
项




  附件2: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增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市园林局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
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市气象局

  




    附件3:
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0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    1

测绘单位资质(乙、丙、丁
级)初审市国土资
源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79项

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
路改线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5项

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
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
设施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6项


4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
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7项


5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
公路上行驶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8项

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
路标志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99项

7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审批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0
项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1
项9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核

市交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2
项10

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

长沙海事
局市政府第95号令第105
项1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市水利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35
项12

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审批

市文化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183
项13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服务资
格证核发市公用事
业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69
项

14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房产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4
项15

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认定

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7
项16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
项目转让审批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8
项17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补偿
安置方案审核市拆迁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279
项18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市人防办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08
项19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购用证明核发市卫生局

市政府第95号令第334
项20



改建、扩建、重建(易地重
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市人民政
府(市民
族宗教局
承办)市政府第95号令第374
项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6.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8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8年6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周  强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八批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7〕33号),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组织对省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对照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省政府决定第八批取消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10 项 (改变实施部门2项、合并同类事项8项)。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34项)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10项)
  3、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20项)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 施 机 关1民用爆破器材供销合同签证省国防科工办2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3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省国土资源厅4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省人口计生委5纳税人因困难减免车船使用税审批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6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7发票领购资格审核市、州、县级地方税务机关8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审批市、州、县级地方税务机关9拆本使用发票审批市、州、县级地方税务机关10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审批市、州、县级地方税务机关11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审批市、州、县级地方税务机关

12企业跨地域改组、分立、合并中整体资产置换的税收待遇确认省地税局1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省工商局14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省质监局15锅炉用无缝钢管生产许可省质监局16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生产许可省质监局17螺旋焊缝钢管生产许可省质监局18民用船舶生产许可省质监局19重要电子元器件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0电子应用仪器及电源装置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1教学用安全仪器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2油锯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3铁路车辆闸瓦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4弹条扣件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5带电作业工器具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6轧钢辊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7建筑幕墙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8工业搪玻璃设备生产许可省质监局29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审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30咖啡因和氯胺酮原料药购用证明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1麻黄素类产品和单方制剂生产计划核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3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34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附件2: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10)项

序号项目名称原实施机关调整后管理实施机关1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省公安厅省劳动保障厅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合并同类事项(8项并为4项)

序号项目名称合并后项目名称实施机关1新建和扩大生产能力、增加品种的改建、扩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审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省国防科工办2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省国防科工办3制式无线电台(站)强制备案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省信息产业厅4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省信息产业厅

5本省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业务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6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企业批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7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省卫生厅8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省卫生厅

  附件3:
  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 施 机 关1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省农业厅2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野外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省农业厅3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省商务厅4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省商务厅5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省文物局*6在湘注册的中央企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省建设厅*7建筑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民航行业)审批省建设厅*8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不含交通、水利、民航行业)审批省建设厅*9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省商务厅*10外商投资无船承运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2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3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5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管理部门*16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文艺表演团体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审批省文化厅*17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审批省文化厅*18文物商店设立审批省文物局*19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审批省文物局*20馆藏一级文物拍摄审批省文物局

  注:标*的项目并入省政府第196号令保留的同类项目,不另新设项目。

7.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9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04年7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周伯华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省正在实施行政审批的相应项目进行了对照清理,经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5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项目11项;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28项。省政府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的收费;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及时移交给相应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对国务院及其国务院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注意搞好上下衔接。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5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
  3.省人民政府决定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8项)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5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 及 审 批 方 式  实施机关  1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省经委  2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冬)令营等活动审批  省教育厅  3高校接受国外及港澳台学生的学校资格(招收港澳台学生)核准  省教育厅  4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院校资格审核  省教育厅  5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审批  省教育厅  6举办国际科技会议与展览审批  省科技厅  7销售丧葬用品审批  省民政厅  8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审批  省民政厅  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核准  省司法厅  10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省司法厅  11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审核  省司法厅  1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审核  省司法厅  13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审核  省司法厅  14公证处涉外公证业务审批  省司法厅  15公证员涉外公证业务审批  省司法厅  16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审批  省财政厅  17进口二手船舶(新增省际水路危险品船除外)审批  省交通厅  18兽药制剂许可证核发  省农业厅  19

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在湘常驻代表机构和贸易机构设立、延期、变更
审批  省商务厅

  20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经营权审批  省商务厅  21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  省商务厅  22中央驻湘及省直单位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省文化厅  23个体演员申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  省文化厅  24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审批  省文化厅  25企业税前弥补亏损核准  省地税局  26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审批  省地税局  27外籍纳税人固定在一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审批  省地税局  28纳税人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改变审批  省地税局  29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  省地税局  30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审核  省地税局  31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核定  省地税局  32

对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
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审批  省地税局

  33

对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
税核准  省地税局

  34

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补贴收入分期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审批  省地税局

  35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审批  省地税局  36部分行业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审批 省地税局 37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审批 省地税局 38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 省地税局 39工效挂钩企业计税工资核准 省地税局 40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确定 省地税局 41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 省地税局 42关停企业闲置和尚未利用的占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审批 省地税局 43

微利、亏损企业,企业停产、撤销后原有房产闲置,房屋大修停用
半年以上免征或暂不征收房产税审批 省地税局

 44

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
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 省地税局

 45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的职业资格认定 省地税局 46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审批 省地税局 47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认定 省地税局 48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广播影视节目交流、交易等活动审核省广播电视局49举办区域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核准省广播电视局50境外组织、个人在湘进行市场调查项目审批  省统计局  51境外组织、个人在湘进行社会调查结果审核  省统计局  52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核准  省工商局  5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审批  省工商局  54

Ⅰ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55

医疗机构研制Ⅱ类医疗器械

省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56

全省化学危险品登记注册(改为告知性备案)

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57在湘登记的报纸变更版数和出版号外审批省新闻出版局58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境外类似机构设立审核省新闻出版局59设立出版物批发市场审批省新闻出版局60

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审
批省新闻出版局

61地方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省新闻出版局62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含磁盘、只读类光盘等)改变名称、改变企
业类型审核省新闻出版局

63非出版物经营单位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审批省新闻出版局64销售用一般文物的复制审批  省文物局  65经营集邮票品业务资格审批  省邮政局  


    附件2:
^^省人民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及 审 批 方 式   原实施机关   备 注   1

科技成果鉴定

 省科技厅

 自公布之日起设立
一年过渡期2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的审批 省财政厅         3机动车驾驶教员证认定 省交通厅         4水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甲级)审核 省水利厅         5水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乙级)审核 省水利厅         6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核 省水利厅         7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丙
级)单位资格核准 省水利厅

 

8地方畜禽品种认可与品种鉴定命名审批 省农业厅         9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

 省旅游局

 自公布之日起设立
一年过渡期10

优秀旅游城市评定

 省旅游局

 自公布之日起设立
一年过渡期11

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

 省旅游局

 自公布之日起设立
一年过渡期


    附件3:
^^省人民政府决定接受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8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及 审 批 方 式         实 施 机 关  1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
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省发展改革委员会3甘草、麻黄专营许可证    省经委    4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批   省财政厅   5

外国人在省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考察
活动核准   省林业厅

   6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   省林业厅   7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进行野外考察、拍摄电影、
录像、标本采集核准   省林业厅

   8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审批   省林业厅   9

国务院部委审批设立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合同、章程)备案   省商务厅

   10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审批   省商务厅   11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省商务厅   12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同审批   省商务厅   13

演出经纪机构邀请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
行6个月以内的定点营业性演出审批   省文化厅

   14

演出经纪机构邀请港澳台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内地进行营业性演
出审批   省文化厅

   15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企
业)   省地税局

   16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核准   省地税局   17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   省地税局   18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   省环保局   19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省环保局   20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省质监局   21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核发   省质监局   22设立从事印刷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23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24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25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26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核  省新闻出版局  27拓印内容涉及我国疆域、外交、民族关系的古代石刻审批   省文物局   28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审批 省台办    省台办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02年8月6日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云川
                                2002年9月1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行政
                    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省人民政府对由省级设定并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有关单位实施的163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保留行政审批项目71项;改变实施主体的行政审批项目2项;下放到市、州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6项(审批项目目录附后)。凡《目录》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进行规范,建立简便、公开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和监督制约机制;凡《目录》中改变实施主体,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并取消相应的收费。过去省政府规章、省政府文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文件设置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以本决定为准。今后,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外,本省其他任何形式的文件,均不得设置行政审批项目。
    本决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结果目录

##                  一、继续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序号    项目名称及审批方式                                       实施主体
1.      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      全省煤炭铁路运输计划(核准)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3.      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核准)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一次死亡3—9人或者一次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
        损失20—50万元的矿山事故调查报告(备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      对外科技交流(审批)                                       省科学技术厅
6.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核准)                                   省科学技术厅
7.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审核)                                   省科学技术厅
8.      建立或撤并民族乡(审核)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9.      发放清真标志牌(备案)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10.     开办保安培训机构、服务企业(审批)                         省公安厅
11.     跨、穿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或者
        在高速公路上临时作业许可(核准)                           省公安厅
12.     运入我省的爆破器材(核准)                                 省公安厅
13.     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审核)                       省国家安全厅
14.     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核)                 省财政厅
15.     对先进个人给予记一等功奖励(审批)                         省人事厅
16.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批)                             省人事厅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