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2024-05-07 02:10

1. 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维修基金是维修园区内公共部位的费用,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都可以启用房屋的维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
一、下水道堵可以用房屋维修基金吗
1、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1)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2)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2、维修基金的使用时间:维修基金的使用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使用的时候,需要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才能使用。
二、物业管理责任有哪些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4、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清洁方面的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2、公共绿化、水景、建筑物的养护和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2.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有: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次供水、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的;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的;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
一、业主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么
可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二、法定可强制加班的情形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三、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启动

以下情况可以启动房屋维修基金: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次供水、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的;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的;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
一、给水管道折旧按多少年
给水管道折旧按实际使用年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呢?
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是: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次供水、排水系统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使用的;消防系统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发生故障的;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隐患的;发生严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的。
三、现在商品房的质保期限是多久?
商品房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质保期限为两年。不同的部位,质保期是不同的。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启动

4. 哪些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等。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房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一、独栋别墅是否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需要的,因为别墅也属于物业统一服务的了,公共部位也有份的。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二、房子过了保修期如何赔偿?
超过房屋保修期的赔偿如下: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审核同意使用。
三、房屋漏水维修基金怎么提取方法
房屋漏水使不符合房屋维修基金提取条件,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主要适用于房屋大修的,如果只是个别房屋的小修,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5. 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可以启动的情况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等。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开发商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房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6. 如何启动房屋维修基金


7. 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您好,商品房保修期一般为5年,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或相关厂家负责。
保修期满后,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启用房屋维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房屋维修基金是每个购房者在购买房产时就必须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如果不缴维修基金,业主就根本不可能拿到家门钥匙。然而,交钱后所住的房屋一旦需要维修时,想花这笔钱却不那么容易。  启动需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据沈阳市小区办相关人士介绍,一般来说,小区业主想要启动和使用维修基金,需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该小区或住宅楼建立了维修基金账号;2、损坏的部位必须是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3、必须是在保修期满以后;4、商品房小区必须组建业主委员会,由委托的物业公司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启动和使用维修资金。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当住宅的业主发现房屋出现漏雨等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就需要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分为五步。第一步,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内容、预算金额、按预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金额、施工企业选择等;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者挨家通报征求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在小区内公示5天;第三步,由物业公司带相关资料到区小区办审核;第四步,区小区办审核抽查通过之后,维修开工;第五步,工程竣工后,由市房产局财计处核算办理结算手续,财计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由专户银行向物业公司划款。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使用维修资金的,要在区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申报。      
记者从王女士居住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小区房屋维修基金申请已经启动,但“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这一项很难,原因是房屋出现问题的业主想启动维修基金解决问题,而没有问题的居民却不想动用这笔钱,因此要想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这一硬性要求是很难的。

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

8. 什么情况下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单位已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1、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2、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3、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B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C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E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F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G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另外,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