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目前最大的规划

2024-05-14 21:19

1. 奉化目前最大的规划

法律分析:奉化市辖5个街道、6个镇:锦屏街道、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尚田镇、莼湖镇、裘村镇、大堰镇、松岙镇。市人民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锦屏街道辖10个居委会,23个村委会。岳林街道辖4个居委会,25个村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奉化目前最大的规划

2. 奉化2022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一)推进“一纵一横”干线铁路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内“一纵一横”的铁路干线骨架构建,显著提升对外交通能力。加快建设金甬铁路奉化段,新建规模52公里。到2022年,铁路总里程达到76公里。(责任单位:区轨道交通指挥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
(二)推进高效便捷的轨道交通网建设。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网建设,提升轨道交通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建成轨道交通3号线,新建规模13公里。开建云巴(金海站至火车站),加快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北联”工程前期研究。(责任单位:区轨道交通指挥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
(三)推进内畅外联的公路网建设。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农村公路,提升路网覆盖面和通达性。加快推动甬台温高速改扩建、象山港二通道、余奉高速等项目谋划落地,完善纵向高速路网规划。积极推进“宁波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象山湾疏港高速二期和沿海中线拓宽改造;加快推动象山湾疏港高速三期前期研究;全线贯通沿海旅游观光道路。建成机场快速路南延奉化段、S203奉化段公路一期、葛岙水库A线等44个工程。开建S203奉化段公路二期、四明路东延、西环线南联北延、连山快速公路等40个工程。启动世纪大道南延、新岭路、奉莼二通道等13个项目前期研究。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工程,对农村公路进行白改黑、双车道提升。(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投集团,各镇、街道)
(四)推进一体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打造立体化、多方式、零换乘的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奉化综合客运枢纽,形成集长途客运站、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设备用房以及P+R停车场等于一体的综合枢纽。开工扩建奉化火车站,建设1万平方米的站房,站台规模由2台5线扩建为4台11线,新建架空式站前广场,优化提升周边主干道路布局。开工新建5000平方的溪口站站房。(责任单位:区轨道交通指挥部、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溪口镇政府)
(五)推进业态丰富的港口航道建设。加快港口岸线保护和开发,开工建设和创物流码头万吨级扩建项目。开发“宁波湾”海上旅游交通新线路,谋划打造普陀山至宁波滨海旅游区的海上旅游大通道。加快完善“宁波湾”350个泊位船艇码头和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美丽航道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滨海旅游区管委会、区交投集团、松岙镇政府)
法律依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交通强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第一条  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200亿元(其中市级投资100亿元,区本级投资100亿元);新建(改扩建)线网总规模超450公里,其中铁路52公里、轨道13公里、高速30公里、干线公路100公里、快速路12公里、农村公路提质250公里。新改建火车站2个、新建综合客运枢纽1个、提升万吨级码头1个。到2022年,综合立体交通网更趋完善,为实现三个“20分钟交通圈”,深度融入宁波“三圈三网”打下良好基础。

3. 奉化未来规划

法律分析: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对奉化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有了新的要求,现行奉化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规模、中心城空间布局等规划目标均难以满足近期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浙江省大湾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等发展战略以及宁奉城际铁路、沿海铁路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五大佛教名山建设以及区内重要开发平台的打造等,改变了奉化发展的条件,并将对未来奉化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在此背景下,以十九大重要思想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为更好地发挥总体规划的统筹、协调与引领作用,解决上轮总规遗留问题和当前的不适应问题,同时为未来奉化更好融入宁波主城区以及宁波总体规划修编做准备,特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二十三条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第二十四条 新建铁路编组站、铁路货运干线、过境公路、机场和重要军事设施等应当避开市区。
第四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设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奉化未来规划

4. 奉化五年内规划

法律分析:奉化五年内规划,全面构建智慧建设、优质人居、绿色安全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5%, 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更加高效、人居环境更具品质、住房体系更加完善、建筑产业更加优质、建设管理更加智慧的城乡一体化新局面,当好城乡深度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模范生,充分展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形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5. 奉化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奉化区岳林街道舒前村拆迁二号、四号、五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 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奉化拆迁规划

6. 奉化方桥重要规划

法律分析:奉化区宁南贸易物流区二十六号地块,奉化区宁南贸易物流区二十六号地块是上个月挂牌出让的,该地块距离方桥地铁站直线距离约600米,体量超百亩。奉化区宁南贸易物流区二十六号地块起拍价10000元/㎡,创下了该板块最高宅地起拍价,其价值可见一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7. 奉化西部发展规划

法律分析:1、为加快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开发建设,解决区块旅游配套设施不足的问题,特对《宁波奉化阳光海湾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YGA-03-08等地块)进行局部调整,保障区域项目开发建设。
2、本次调整区域属于中部和西部片区,调整范围分为三片,主要涉及A地块(YGA-03-08、YGA-03-09、YGA-03-11),B地块(YGA-02-14、YGA-02-15、YGA-02-16、YGA-02-19、YGA-02-20),C地块(B-05-19)共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22.31公顷。
法律依据:《宁波奉化阳光海湾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区域属于东部生态山林度假区,调整地块为A-01-08,总地块面积17.09公顷(约256.35亩)。
实施深化主要是由生态山林度假区内增加道路和还原海域的调整,具体范围东、南至海湾大道,西至金海北路、金海南路,北至沿海中线,总范围面积365.94公顷(约5489.1亩)。

奉化西部发展规划

8. 奉化四明路两旁规划

法律分析:奉化区政府谋划东、中、西全方位的快速路网。结合城市总规调整,将东侧鄞州区的世纪大道高架南延至奉化四明路,将西侧海曙区的秋实路快速路南延至奉化西环线,与中间的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形成“川”字形的南北向三条快速通道,构建奉化与宁波主城区东、中、西全方位对接的快速路网。将奉化西环线向北延伸至海曙区鄞城大道最终与秋实路对接,已完成初步线位方案研究。“一横”为四明路东延,起于现状四明路与东环线交叉口,终点与 S203 省道相接 , 实施里程约10.5公 里 , 已完成立项,同步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相关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