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赠后的承诺,可以不兑现吗?

2024-05-17 00:16

1. 慈善捐赠后的承诺,可以不兑现吗?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林先生记得他说过要把赔偿金来进行公益捐赠,那时听到这句话觉得这个人失去亡妻孩子,竟然会把赔偿金来用做公益来,还取名“潼臻一生”真的被感动到了,还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捐赠,简直让人对他非常的佩服,佩服他的勇气,佩服他能够做这样的选择。
但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公示平台那里查不到相关的信息,根本就没有“潼臻一生”这个公益项目,这个人难道是骗人的,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却没有实际的行动,感动了自己,也感动了别人,还真是名利双收。

同样根据《民法典》658条第二款,:公益性质的捐赠是不可以撤销,就是说捐赠就一定要捐赠出去,而不是出尔反尔,让人很恶心,谁都希望中国高层住宅提高防火减灾,避免人员伤亡,以为这人心中有大爱,没想到只有虚伪。
只能说人家耍了一个滑头,靠嘴上说说就把别人给感动到,但又拿人家没有办法,毕竟没有说捐赠多少啊,什么时候成立这个基金都没有明确的时间,只能口说无凭,没有把柄出现。

只知道人家“潼臻一生品牌店”设置了公益栏目,有客户去问他是不是承诺每成交一笔就会以购买者名义捐赠10%作为公益计划的善款,但是人家根本就没有建立潼臻一生这个公益,那么他这钱到哪里了,都没有作为组织依附的基金会。

做为公众人物,还是不要做一些让人失望透顶在事,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群众反抗的能力是非常强,不是骗一下,这事就能过的,只要查到重要信息,群众就会反击,让人没有招架的能力,所以人要正直,不要妄图操纵善心的人们,不然必将被其反噬。

慈善捐赠后的承诺,可以不兑现吗?

2. 承诺捐款不兑现违法吗

要分情况。如果赠与人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或是依法作出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说,赠与人没有履行相关的赠与义务,那么受赠人或者受赠单位,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公开承诺捐款后能不兑现吗?


公开承诺捐款后能不兑现吗?

4. 承诺捐赠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分析: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 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5. 承诺捐赠不履行怎么办

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一、疫情克扣物资怎么办?
疫情克扣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2、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强行指定志愿者、慈善组织提供服务的;
3、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4、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
5、私分、挪用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
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工资3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工资30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法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减去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以每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20%后的余额为收入。稿酬所得收入减按70%计算。个人捐赠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公益慈善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中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承诺捐赠不履行怎么办

6. 承诺捐赠不履行怎么办

在个人方面,慈善法规定捐赠人承诺捐赠后不履行捐赠义务将涉嫌违法。捐赠人违反协议的,慈善组织可以要求他们交付,拒不交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依法保护慈善的合法权益。

7. 公益性捐款承诺能撤销吗?

编辑同志:五年前,我投资20万元开办了一家工厂,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发展由小到大,在本地也算是比较有名气了。去年春天,我们当地招集为失学儿童捐款,我答应分两年捐赠20万元,并与组织单位签订了相应的赠与合同。之后,我兑现了第一年的10万元。但今年以来,我所经营的企业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大部分工人放假,正常生产难以维持。确实无力再支付剩余的10万元捐款。当我准备向组织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撤销尚未兑现的10万捐款时,有人说我所承诺的是公益性捐款,不能免除。请问, 王敬附记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性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但由于赠与是一种不要求对等的无偿合同,故合同法又规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和免除权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行使免除权。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是赠与人赠与义务的法定免除,不同于赠与的撤销。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你可以不再履行其余10万元的赠与义务,但已赠与部分不得要求返还。当然,你的企业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情况,应由你们举证证明。这样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是可以免除的。·束超·

公益性捐款承诺能撤销吗?

8. 公益性捐款承诺能撤销吗?

编辑同志:五年前,我投资20万元开办了一家工厂,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发展由小到大,在本地也算是比较有名气了。去年春天,我们当地招集为失学儿童捐款,我答应分两年捐赠20万元,并与组织单位签订了相应的赠与合同。之后,我兑现了第一年的10万元。但今年以来,我所经营的企业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大部分工人放假,正常生产难以维持。确实无力再支付剩余的10万元捐款。当我准备向组织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撤销尚未兑现的10万捐款时,有人说我所承诺的是公益性捐款,不能免除。请问, 王敬附记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性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时成立和生效。但由于赠与是一种不要求对等的无偿合同,故合同法又规定了赠与人的撤销权和免除权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行使免除权。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是赠与人赠与义务的法定免除,不同于赠与的撤销。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你可以不再履行其余10万元的赠与义务,但已赠与部分不得要求返还。当然,你的企业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情况,应由你们举证证明。这样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后,是可以免除的。·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