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

2024-05-19 18:38

1.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
应当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

2.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

法律分析:应当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 法院判决后能不能公安报案

法律分析:法院只是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处理,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对方应负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的,你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判决后能不能公安报案

4. 法院已经判决书的案子执行中为什么还有发公安局?

你好亲,法院已经判决书的案子执行中为什么还有发公安局?[开心]因为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在审理原告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表明案件当事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希望能帮助的到您!【摘要】
法院已经判决书的案子执行中为什么还有发公安局?【提问】
你好亲,法院已经判决书的案子执行中为什么还有发公安局?[开心]因为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在审理原告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表明案件当事人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希望能帮助的到您!【回答】
公安局受理大概多长时间通知?【提问】
最长的话多长时间通知【提问】
公安局受理大概多长时间通知?你好亲,[开心]大概有1个月希望能帮助的到您!【回答】

5. 案子到法院了怎么派出所打电话让去?

法律分析:
有可能是落实别的。这时候派出所打电话也有可能是向你询问其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案子到法院了怎么派出所打电话让去?

6.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

亲,老板好,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的。法律分析:应当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摘要】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吗【提问】
亲,老板好, 公安局立案后法院还能执行的。法律分析:应当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回答】
申请执行人涉嫌侵占罪,公安正式立案侦查,法院在此情况下还能执行公安已正在侦查的同一财产吗,【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回答】
可以的【回答】
回答驴头不对马嘴!【提问】
法院在此情况下还能执行公安已正在侦查的同一财产的。【回答】
请告法律依据【提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回答】
法律依据《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