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2024-05-05 23:47

1.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1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相应费用具体如下: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最后说一句,本来懒得提,都是五十年代初的规章条例,居然没废止。
话说除了我,没几个人知道,你追加点分数好了……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2. 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1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企业应当支付相应费用具体如下:
 “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最后说一句,本来懒得提,都是五十年代初的规章条例,居然没废止。
 话说除了我,没几个人知道,你追加点分数好了……

3. 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答案是需要的。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一、在职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肯定是和因公死亡的赔偿标准不同。

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4. 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上规定了在职员工因工死亡时,企业是需要赔偿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非因公死亡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却不怎么了解?那么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就让小编为您科普一下吧!       
       在职员工并非因为工作导致受伤死亡的,便会归类为非因工死亡,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员工不是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也就没有什么赔偿了,但事实上是有赔偿的。那么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参加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答案是需要的。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  在职员工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肯定是和因公死亡的赔偿标准不同。 

5. 非因工死亡公司给不给抚恤金和丧葬费

您好,如果单位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支付那是自愿的问题,非因工死亡单位没有义务向死者支付抚恤金和丧葬费,因单位对死亡结果并无过错。 但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可由劳动保险依法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当然,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保险,相应的补偿就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第四十五条 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非因工死亡公司给不给抚恤金和丧葬费

6. 想请教一下,我公司有员工非因工死亡,这样我们公司应付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1)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
                  (2)一次性抚恤费,其计发标准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
                  (3)一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就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形式来确定。原则上按不高于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00%计发,所需资金由企业承担。
                  二是企业已不存在的供养遗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民政最低生活保障。
                  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系指女年满55周岁以上,男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配偶、父母(含死者16岁前大部分时间属于他人抚养的父母)和未满16岁的子女(含年满16岁后仍在全日制大中专就读的子女)。

其他具体还得看你在那个省根据哪个省的文件来操作

7. 非因工死亡公司给不给抚恤金和丧葬费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过去已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补助费。
三、职工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四、已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服刑或劳教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困难补助。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管制、缓刑或监外执行期间不参与调整。
五、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采取定期走访、函调等方式了解受补助遗属的情况变化,对不再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生活困难补助。
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确定,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调整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纳入统筹项目的,由企业从原渠道列支。
八、本通知适用于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九、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非因工死亡公司给不给抚恤金和丧葬费

8. 非因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标准

已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死亡的,其医属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由社保基金支付,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4条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第5条 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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