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是啥意思

2024-04-30 00:55

1. 物权是啥意思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以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第四,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所谓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以主债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

物权是啥意思

2. 物权是指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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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物权是什么

答:一、物权的内涵       
1、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或者说,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二、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    
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5、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有期限物权是指有一定存续期间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无期限物权则是指没有预定存续期间,而永久存续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6、民法上的物权(普通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进行的区分。    
7、本权与占有    
占有以对物的实际控制、占领为依据,因此不论占有人在法律上有没有支配物的权利,都可以成立。占有人基于占有制度,在事实上控制物,并在法律上享有排除他人妨害其占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效力,乃是一种与物权的性质相近的权利,故应为物权的内容。    
本权是与占有相对而言的。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8、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    
以物权发生原因为标准,意定物权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比如买卖转让。    
法定物权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物权法上的留置权、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等都是典型的法定物权。    

物权是什么

4. 什么是物权物权是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是,指的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所有权是什么呢所有权在物权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
二、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什么意思?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三、什么是物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 什么是物权?

分类:  教育/科学 
   问题描述: 
  
 什么是物权?
 
   解析: 
  
 物权
 
 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物权?

6. 物权是什么

   
    2006年10月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单项选择题第9题
    物权是一种( )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期待权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C
     校答案解析: 物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绝对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依据权利的作用可以划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亭受其利益的权利。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按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是指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因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尚未取得的权利。如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属于期待权。
    
    
    
  

7. 什么叫物权?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解析: 
  
 物权,顾名思义就是权利人对物享有的权利。在法律上,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财产性权利。民法上的物不同于现实生活上的物。民法上的物指在事实上、法律上能供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虽然是物,但不能为人所支配的就不是法律上的物,例如太阳。同时,人体器官为人体的一部分,也不是法律上的物,但是已经与人体分离的内脏、血液、残疾人的假肢可作为物。智力成果可以表现在书等物上,但其本身不是物。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因此物的范围比财产的范围要小。
 
 物权有下列特征:
 
 (1)物权是一种对物支配权。物权的作用在于保障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从而享受物的利益。其他权利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虽然也是一种支配权,但其支配对象不是物。根据对物支配范围的大小,物权有完全物权和限定物权之分,不同物权有不同的支配力。完全物权指所有权,它有全面的支配力,保障物的所有人能够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对自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限定物权则只有部分的支配力,保障权利人能在法律或合同所限定的范围内,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部分权利。
 
 (2)排他性。这主要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以上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物权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性能。
 
  
 
 (3)对世性,物权的义务人是除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4)绝对权,物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协助,以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支配为惟一要件。
 
 物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多类。按照权利人是对自有物享有物权还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物权,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物是自物权,所有权之外的其他物权就是他物权。根据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将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
 
 不动产指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等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不动产之外的物就是动产。因为土地的重要性和有限性,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性高于动产物权。他物权制度主要就是为不动产设定的。他物权根据设定目的不同,又可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顾名思义就是以实现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士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务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物权分类中最主要的就是自物权与他物权,本书中除了介绍所有权外,对他物权仅作了简要介绍。

什么叫物权?

8. 什么是物权物权是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是,指的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