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10 年想辞职,

2024-05-06 05:27

1. 我在公司工作了10 年想辞职,

本人工作十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也就下岗了,失业啦!40多岁好尴尬的年龄,目前找工作时机不对啊! 今天发这视频也只是留恋一下,毕竟十年了,还是有点感情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

我在公司工作了10 年想辞职,

2. 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了,现在离职了。

离职后
(1)原单位报停为你缴纳社保费,办理增减缴费表(手续),现在是网上申报。
(2)以个人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材料是: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到当地税收社保窗口办理,也可以网上申请。
1.首先是最后一家企业给你办理停缴手续,同时单位也给你出具离职证明。
2.然后你拿着离职证明到社保局办理封存和转移手续,出具加盖社保章的单据。
3.你拿着加盖社保局章的转移单据以后,回到你所需要交纳的省市,如果有单位接纳最好,如果没有单位接纳你找一家缴存社保的挂靠,委托他们帮你办理续接手续就可以。当然,这里边需要一定的手续费用,费用的多少是根据当地各社保代办机构收费标准来定。
单位会在系统上将你的关系转移出来,并带好你的相关文件到社保局盖章封存,之后会讲养老保险手册交给员工本人,最后一页会有人事和社保中心的盖章。
你也可以根据养老保险手册上的记录了解你在该公司的缴纳情况,然后,你带着你自己的相关资料到你最后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缴纳社保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我在公司干了十年了,想辞职,可以算点钱吗

一、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是需要赔偿的。
1、企业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过失行为,对员工造成伤害,(例如:企业在员工入职一月之后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2、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应该支付的补偿金。
3、员工因为在企业工作过程中造成个人伤害(例如工伤)不得不辞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二、员工自动辞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支付补偿金。
1、企业无法定过失行为,员工个人员工提出辞职,企业无需支付员工补偿金。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我在公司干了十年了,想辞职,可以算点钱吗

4. 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以上员工想辞职

1,你可以提出离职。你提出离职,这是你的正当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你的这个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合同到期,你提出离职,且公司也同意。那么你将获得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以你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提出离职,如果公司不同意,但是你硬要提出离职,公司被迫同意,如果你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类似的条款,或你也没有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类似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那么你没有补偿金。

依照《合同法》,合同没有到期时,对方没有过错的前提下,而己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自己没有尽到履行承诺的义务。你现在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没有到期,因为个人原因,劳动者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的说法。所以说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如果因为你个人原因而离职,你则没有经济补偿。

5. 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想辞职

1.得不到尊重和信任
一个员工在公司里面没有归属感,主要还是老板,给不了尊重,很多时候伤害了员工的内心,而且老板从来不信任员工,做事都是半遮半掩,很多事情不给员工知道,同时委托事情给员工做事的时候,经……常怀疑员工搞一些小动作,在这个环……境之下,员工得不到尊重,又没有信任,离职都很正常。
2.只有罚款,没有奖励
公司里面都有规章制度,约束的员工,例如上班打卡,还要不能玩手机之类等等的制度,如果上班迟到十分钟,一般都会罚款一百左……右,这表示都能理解,但员工上班完成老板给委托的任务,还是
很漂亮,超额完成,从来没有奖励,或者晚上加班一个小时左右,没有加班费,被员工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上班迟到被扣款,晚上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的公司只知道罚款没……有奖励,员工离职率也非常高。
3.老板对员工很苛刻,对亲属员工……从来不管
公司里面的规章制度非常严格,对员工非常苛刻,经常给到任务给员工,让员工苦不堪言,一般员工咬牙坚持就算了……,但对于一个公司里面的老板亲属员工,老板一般都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从来都不管,有时做错事的时候不会责骂亲属员工,把责任推到其他员工身上,非常让人心寒的做法。
又或者是员工玩手机就会被罚款,而老板的亲戚就不会,他们玩手机从来没人管,这都是非常不公平的做法,员工意见自然就大了,所以你一直很正常。

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想辞职

6. 在一家公司干了五年,现在突然要我离职,是什么情况?

领导在大家面前对我无故发脾气
我跟领导汇报项目进度,并准备了汇报材料,他看了几眼说,你是不是脑子傻掉了,项目都不会干了,准备的材料不是一个成熟项目经理的应有的水平,我是硬着头皮跟他汇报完整体项目进度,然而提出了项目中遇到的问题,他突然来了一句,遇到这种问题自己解决,我要你是干什么的,这点事都处理不好,这种问题不要来找我!我当时恨不得给他怼回去!我是来工作的,又不是来受气的!事实上,有一次会议中,我确实给他怼回去了,他当时脸色很难看,这件事也间接导致我最后的离职!

那天我的心情都特别糟糕,反过来想想,难道领导对我有意见?还是我真的有问题?经过不断地自我反省,我不断找理由说服自己,我确实做的不够好,没有达到领导对我的要求!我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把项目计划重新做了,并跟领导重新汇报了一下,这次领导没有提反对意见。

领导画大饼,不兑现承诺
我跟我们领导一起共事有7年时间了,我刚来时,他是项目经理,我是工程师,后来由于组织架构调整,以及由于我们领导出色的工作能力,得到了上面大领导的赏识,把他提拔为部门领导,没过多久他把我提拔为项目经理,内心非常感谢他,所以我更加努力地工作,所有急事和难事,我都先抗下来,为此他把我推荐为公司级专家,然而到年底职位评定时,他私底下跟我说,我的项目分很高,然而实际职位薪资没有涨多少,我去找他,他说是人力资源调整的。

7. 我在企业工作满20年,现在想不做了,是辞职好还是离职好?

  辞职和离职,是一个概念,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企业工作满20年,现在想不做了,是辞职好还是离职好?

8. 我在公司做了十年了现在要离职公司有补偿吗

做了十年,公司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能你自己辞职。
自己提出辞职,公司没有补偿。
这是法律层面的规定,但实际运作中会有变通的做法。
如果你自己想辞职,你千万不能自己提出出来,否则不会有任何补偿,如果恰逢公司正想解除劳动合同,那公司就偷着乐了。这时,你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暗示等措施让公司提出来,你再提出补偿要求。
如果公司想让你辞职,而你确实也想辞职,你则要提出来:你已做了十年,公司不能解雇你,但公司如果真的不需要你,你可以考虑辞职,但公司要给予补偿。
大体是这个意思,具体的说辞需要你自己准备了。总的原则是大家好合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