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

2024-05-07 12:28

1. 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

如今每个小区的生活品质好不好,主要还是看物业公司的服务好不好,那么监督物业的工作就会从业主当中成立业主委员,成立前都要先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成员,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那么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
 不一定,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他不是业主,今后不能当选业委会成员,筹备组其他成员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由广大业主推选每栋楼产生的1-2名业主代表,也可以称为房管小组长,在业主代表中产生5-11名单数的业委会委员,不可能每个业主代表都当选业委会委员,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完成了使命解散,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内容介绍后,您会对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是有需求,也可以参考看看。

筹备组不能进业委会吗

2. 为什么筹备组不能进入业委会

不一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长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不是业主,今后不能当选业委会成员,筹备组其他成员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由广大业主推选每栋楼产生的1-2名业主代表,也可以称为房管小组长,在业主代表中产生5-11名单数的业委会委员,不可能每个业主代表都当选业委会委员。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业委会委员,产生的委员也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前提条件业委会成员必须是业主,业主的亲朋好友不得当选业委会成员。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完成了使命解散,由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3. 业委会筹备组人员不能进业委会吗

筹备组的业主成员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筹备组的非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委会委员,因为业委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同时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禁止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说筹备组的不能进入业委会,是对业委会的相关规定的误解或者断章取义。
 各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等,对此也没有禁止,有的地方细化明确了筹备组成员终止,筹备组的解散时间,比如湖南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41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筹备组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但有例外,明显违反全国性法律规定的,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因为深圳的条例的该规定违反上位法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所以该规定不应该执行,因违法而无效。业主可以对此问题向住建部、国务院或者全国人大反映,并要求修改。

业委会筹备组人员不能进业委会吗

4. 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

第一,比较官方的理由:我愿意积极的和物业一起把我们小区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二、比较正常的理由:本人是小区的业主,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内的事物,本人由于长期在小区居住,对本小区的各种设施管线的走向以及小区内人员居住的状况非常的了解,本人比较有热情和耐心为小区服务,本人还非常有正义感,不会假公济私,会公开公正的为广大业主服务。【摘要】
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提问】
第一,比较官方的理由:我愿意积极的和物业一起把我们小区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二、比较正常的理由:本人是小区的业主,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内的事物,本人由于长期在小区居住,对本小区的各种设施管线的走向以及小区内人员居住的状况非常的了解,本人比较有热情和耐心为小区服务,本人还非常有正义感,不会假公济私,会公开公正的为广大业主服务。【回答】
普通人写的理由:首先本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民规合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如实缴纳住宅维修基金,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其次本人热心维护小区业主公共利益,责任心强,公正廉洁,愿意积极为业主服务,有一定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第三本人具有必要的时间叁与日常管理,且本人的近亲属未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或任职。【回答】
理由本身,不是关键,关键是筹备的人,他认可你这个人,理由可以冠冕堂皇,实际上,还是人 ,跟业委会筹备组的一个或者多个人认识,那么,入会理由就只是理由本身。【回答】
一般业委会的报名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热心业委会工作,责任心等;四、善于沟通,有组织能力;五、大部分时间在小区。【回答】
所以,写自荐表的时候,一定突出几个点:第一、自己有沟通能力,有组织能力;第二、不欠各项费用(说明本人遵守规则);第三,热心业委会工作;第四:时间充足,比如本人有资产,无需上班,时间充足等理由,自己编也行。【回答】

5. 业委会筹备组如何成立

业委会筹备组成立如下:1、提出申请:业主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提出书面要求的人数没有限制,一般三五个业主即可;2、产生筹备组成员并做名单及工作公告:区房地产管理局接到书面要求后,应当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业主代表组成,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没有时间限制。一般组成成员为5人左右;3、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应当召开头次业主大会会议。同时,要邀请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4、备案、出备案证、刻制印章: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委会筹备组如何成立

6. 业委会筹备组如何组成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
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4、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5、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
6、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7、业主委员会选举后,将相关内容报送给政府。
二、业主筹备组经费谁承担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筹备经费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筹备经费的结余部分应当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7. 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我愿意积极的和物业一起把我们小区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二、比较正常的理由:本人是小区的业主,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内的事物,本人由于长期在小区居住,对本小区的各种设施管线的走向以及小区内人员居住的状况非常的了解,本人比较有热情和耐心为小区服务,本人还非常有正义感,不会假公济私,会公开公正的为广大业主服务。【摘要】
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我愿意积极的和物业一起把我们小区的各项工作做好; 第二、比较正常的理由:本人是小区的业主,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小区内的事物,本人由于长期在小区居住,对本小区的各种设施管线的走向以及小区内人员居住的状况非常的了解,本人比较有热情和耐心为小区服务,本人还非常有正义感,不会假公济私,会公开公正的为广大业主服务。【回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xing组织的哦。【回答】

业委会筹备组报名理由

8. 筹备组业主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吗

筹备组的业主成员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筹备组的非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委会委员,因为业委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同时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禁止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各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等,对此也没有禁止,有的地方细化明确了筹备组成员终止,筹备组的解散时间,比如湖南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41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筹备组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但有例外,明显违反全国性法律规定的,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因为深圳的条例的该规定违反上位法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所以该规定不应该执行,因违法而无效。业主可以对此问题向住建部、国务院或者全国人大反映,并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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