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24-05-17 21:19

1.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近日,不少社区居民致电本报社区记者询问,孩子大学毕业了想回西宁求职创业,能在西宁享受到哪些补贴政策?      7月20日,记者从虎台社区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带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反正面、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认证等相关复印件及照片后,到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可享受以下5类补贴政策:      1.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含中职、技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补贴。有提升就业能力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县区就业部门申请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创业”等培训。其中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一年以内短期培训的,还可以按实际培训天数享受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及每年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的100%核算补贴)。      4.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先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由社区向上级部门申请办理。      5.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补贴。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要求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 应届毕业生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北京对外地应届毕业生的补贴是对符合条件的,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具体补贴如下: 1、对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给予8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2、创业组织每招用1名本市户籍劳动力(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在招用3名本市户籍劳动力的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再给予1000元的补贴;3、每个创业组织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4、本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为以下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创业组织)。 《大学生创业有关法律及优惠政策》第二条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 50 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 低于 3 万元)。

3. 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3、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4. 应届毕业生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一、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实际控制人或法人代表,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二、申请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根据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以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申领补贴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文件,并且提报以下内容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创业的情况的需要提供有效变更证明;(3)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材料;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含申请人姓名、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身份证号、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且把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律依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一、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5. 毕业生创业补贴

国家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岁枯棚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2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3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4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拓展资料:大学生毕业创业补贴政策2021标准?2021大学生毕业创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败誉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乎则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第四条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

毕业生创业补贴

6. 应届生创业补贴哪里申请

应届生创业补贴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的流程如下:1、受理。要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2、审核。初审通过后,由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申领发放程序。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7. 毕业生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1、受理。你要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材料,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你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初审通过后,有人事局及财政局等部门按照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及利税等方面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且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再审通过后,人事局及你所在的学校社区会对结果进行公示,一般为5天。
4、核准。经过公示后没有异议,人事局会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按照核准通知书,财政局会提供给你凭证从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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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自愿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1      -      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已享受过此项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      (一)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省财政分配下达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专项核拨。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应于10月底完成。由困难毕业生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初审,学校所在省辖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汇总,所在学校公示,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一)个人申报(      7月25日至8月15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      ://      hnjy      .      hrss      .      henan      .      gov      .      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      --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被退回的申请,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要求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二)系统审核及学校初审(7月26日至8月31日)      为精简相关证明材料和优化申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相关部门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分类校验。省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分别利用相应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残疾人信息库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于7月2      6      日起通过申报系统      (      http      ://      222      .      143      .      34      .      190      :      8081      /      jyweb      )进行初审,      重点核查困难毕业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学校须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并反馈毕业生本人。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提供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三)人工审核(7月26日至8月31日)      人工审核适用于申报过程中系统审核未通过,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毕业生需要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相关院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院校公章,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四)汇总复核并公示(      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地人社部门要通过河南省“互联网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及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当地人社部门。当地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信息系统备案。      (五)拨付资金      10月底前,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教育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各有关学校,向学校做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有关学校应及时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并将申请操作说明向毕业生公告,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告知申请毕业生按时如实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自负。申请毕业生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三)各学校要积极联络当地人社部门,及时报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材料,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完毕后装订存档、保管备查。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或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直接与各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1);关于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      0371      -      96500;关于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      -      6969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