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2024-05-16 19:12

1.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
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高考加分政策

2. 高考加分政策

在高中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加10分: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的考生;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相应分值。加5分: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另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第一类: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考生这个很好理解,海外华侨或海外华侨的子女回到国内参加高考都可以额外加5分,同样还有在大陆读书的台湾籍考生,也一样能在高考中加5分。【摘要】
高考加分政策【提问】
高考加分政策第一类:归侨、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考生这个很好理解,海外华侨或海外华侨的子女回到国内参加高考都可以额外加5分,同样还有在大陆读书的台湾籍考生,也一样能在高考中加5分。【回答】
第二类:少数民族这类考生也是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群体,加分政策规定,少数民族考生不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考试可以加5分,如果既不使用本民族语言同时又在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那么就可以加10分或者更多。【回答】
第三类:烈士子女我国对于烈士子女的照顾非常高,所有烈士子女参加高考都可以额外获得20分的加分,这一点很多人都赞成,毕竟他们的父母为了保家卫国做出了牺牲,我们应该为英雄的后代保驾护航。【回答】

高考加分政策

4. 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增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等。
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要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要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5.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2018年3月,教育部取消体育特长生和省级优秀学生等加分项目。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高考加分政策

6.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6、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7. 高考加分政策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增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等。


《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一、总体要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矛盾最集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要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要体现积极稳妥,从紧从严,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高考加分政策

8. 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教学〔2014〕17号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1)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2)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3)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4)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