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2024-05-14 17:40

1.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2.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对于债权人债权不能得到足额清偿的,已足额认缴入股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法院终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权处理如下: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通过法院破产清算,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法院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组织各方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

  此种破产清算,可以起到隔离股东责任的效果,客观上可以让股东实现破产保护,避免股东个人财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风险。

  自行清算,是由公司股东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保证公司对外负债已经全部结清,将来如有债权人再主张债权,则由全体股东承担偿还责任。此种破产清算,对股东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无法实现股东破产保护、隔离风险的目的。

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

4. 公司破产债权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企业破产债权债务应当清算后按照清偿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5. 企业破产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一、起诉清算债务怎么办
起诉清算债务将进入清算程序。在公司终止之后,此公司的股东应该组织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小组会依照法律清理公司的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且直接受偿,公司可以应诉并且以清理得到的财产偿还之前的债务。公司终止但是没有成立清算小组的,则此公司不再拥有民事诉讼的地位,不能以原来公司的名义起诉或应诉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6. 公司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企业破产之后,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企业破产之后,就是将破产财产变价,如果变价较好的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大于破产费用,那么这些财产就足够承担债务了。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小于破产费用,那么财产就需要先偿还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如果不够偿还这些,就按比例分配。如果偿还完以上的债务,还有剩余的财产,就是交纳破产人所欠的税额。接着就是偿还普通的债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7. 公司破产后债权怎么处理

公司破产后的债权要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
2、由清算组织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3、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债权。
一、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规定
民办非企业债务承担规定如下:1、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2、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二、公司解散后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后债权怎么处理

8. 公司破产债权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因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
一、破产债权的利息什么时间截止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三、债权申报的期限有哪些
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