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024-05-17 00:45

1. 怎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申领,是指公民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以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
换领,主要是指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等情形。
补领,主要是指证件丢失后补领新证。

怎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

居民身份证申领是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法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拍摄数码照片,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 居民身份证换领是指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换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设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3. 申报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报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4.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

申领只需去带户口本去派出所填个表,然后派出所会开张单子给你,你去相应的办证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地址什么的一般单子后面都有。
换领的手续跟申领是一样的,只是拿到新的身份证,记得交还旧的身份证。
补领首先要带户口本去挂失,这样原来的身份证就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这时派出所也会开张单子,要求你一个月后再去申领。如果这期间觉得没有身份证不方便,也可以要求派出所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一般三天到一周临时身份证就能办下来。
不论申领,换领,补领一般都需要一个月的时候。
注:1.一般要求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本人在外地,不方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建议去电咨询或让家人咨询户籍地派出所,有些地区可以异地办理或者委托办理,手续不完全一样。
请采纳。

5.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

居民身份证申领是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法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拍摄数码照片,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居民身份证换领是指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换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设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

6. 居民身份证该如何补领

居民身份证补领的方式是:首先居民应当在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补办;公安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7.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麻烦告诉我

居民身份证申领是指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法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拍摄数码照片,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 居民身份证换领是指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换领居民身份证应按规定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核对派出所打印的《常住人口、居民设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并签字确认,领取领证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发放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未找到的,到报社申明,凭此申明、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补领手续麻烦告诉我

8.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事流程:1、申请:由申领人凭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二代证”。
2、受理:派出所户籍民警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及申领人的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户籍民警受理申领人“二代证”,并当即上传制证信息。
3、制证: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对派出所上传“二代证”信息进行审核,市公安局对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完毕的“二代证”信息数据打包并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二代证”。“二代证”制作完毕后,发放至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通知申领人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