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是

2024-05-15 07:52

1. 国家档案局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是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
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
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国家档案局有关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是

2. 档案工作标准的组成

档案工作标准是以档案工作领域中的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为对象而制订或修订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它是档案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和依据。

是按照标准的性质可分为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按照标准的实际法定效力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按照标准的相关程度可分为正式标准和参照标准等。

属性是工作程序有专门规定、有固定的代号、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时效性较强、内容相对专一性、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

形式为A简化、B统一化(一定范围的统一、一定程度的统一、一定级别的统一、一定水平的统一、一定时间内的统一、一定合理多数的统一)、C系列化、D通用化、E典型化、F格式化。

作用:协调作用、简化作用、统一与优选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在各个行业都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档案管理工作也步入了新的征程。档案不仅是数据的集合,也充分的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历程,是社会发展的缩影。必须通过科学的方法来加强对这些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确保这些档案能够更好的发挥其自身的价值。

3. 国家档案秘密范围标准

档案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包括:(一)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二)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的秘密事项;(三)我国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及数量;(四)档案后库的秘密事项;(五)批量运输档案的有关秘密事项。

国家档案秘密范围标准

4. 国家档案秘密范围标准

法律分析:档案工作中国家秘密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二)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的秘密事项;
(三)我国保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及数量;
(四)档案后库的秘密事项;
(五)批量运输档案的有关秘密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5. 档案工作所涉及的国家标准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还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档案工作所涉及的国家标准

6. 档案工作所涉及的国家标准

据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还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很多,比如:
GB / T 28624-2012组织机构代码数字档案管理和技术规格
GB / T 27703-2011信息与文献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文献保存要求
GB / T 28042-2011为基础的电子商业的主要活性交易个人信用档案规范
GB / T 24422-2009信息和文献 - 档案纸耐久性和耐用性要求
GB / T 15418-2009档案分类索引规则

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

8. 档案管理国家标准有哪些?

现行有效的关于档案管理的国家标准主要有:\x0d\x0aGB/T 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x0d\x0a GB/T 17678.1-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x0d\x0aGB/T 17678.2-1999 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第二部分:光盘信息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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