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的特征是什么?

2024-05-17 14:03

1. 可转债的特征是什么?

可转债的特征有3点:(1) 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 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2) 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 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 可转换性。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与股票双重选择权的特点,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 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 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债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 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正因为如此,可转换债券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

可转债的特征是什么?

2.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 具有哪些特点

可转债是什么意思,在投资理财时有没有注意过呢?这种投资产品它的风险高不高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让你了解它具有的特点。
 
 
 
 可转债一般指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股权性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具有一定的要素,比如有效期限和转换期限、股票利率或股息率、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赎回条款与回售条款、转换价格修正条款。转换比例=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价格;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可转债在二级市场交易,实行T+0交易,具体的买卖操作与股票类似,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换债券。购买时输入转债的代码、价格、数量等,最后确认即可。可转债的发行面值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张)。
 
 
 
 投资可转债时要面临一定的风险,比如提前赎回的风险;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利息损失风险;等,这里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

3. 可转债有哪些特性?


可转债有哪些特性?

4. 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
	(1) 债权性;(2)股权性;(3)可转换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5. 可转债的优点是什么

可转债的优点:当股市形势看好,可转债随二级市场的价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价时,投资者可以卖出可转债,直接获取收益。当股市低迷,可转债和其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双双下跌。此时,卖出可转债或将转债变换为股票都不划算,投资者可选择作为债券获取到期的固定利息。当股市由弱转强,或发行可转债的公司业绩看好时,预计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有较大升高时,投资者可选择将债券按照发行公司规定的转换价格转换为股票。拓展资料:可转债转股数量(股)=转债手数*1000/初始转股价格(1手等于10张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可因公司送股、增发新股、配股或降低转股价格时进行调整。可转债的缺点: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而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可转债交易规则:可转债实行T+0交易,其余一切业务参照A股办理。可转债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深市可转债交易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沪市可转债交易手续费为上海每笔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交纳佣金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申请转股时:深市投资者应向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填写转股申请,沪市投资者应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申报。申购新发行可转债与股票申购规则类似。购买可转债的方式: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直接申购可转债。可转债的发行面值都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提前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由于可转债发行一般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此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可转债;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只要拥有了股票账户,也就可以买卖可转债,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类似。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条件: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可转债的优点是什么

6. 什么是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

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
(1)债权性;
(2)股权性;
(3)可转换性。
一、股东股份可以回购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股份可以回购的情形如下: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
3、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者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股权质押是股权出质吗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
1、具有财产性;
2、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三、公司上市股票发行审核程序及关注事项
1、股票发行审核程序主要包括哪些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文件、初审、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和核准发行四个步骤:(1)受理申请文件。(2)初审。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4)核准发行。依据发审会的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2、什么叫发行审核的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发行审核的普通程序是指发审委会议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程序。发行审核的特殊程序是指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程序。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主要内容有哪些a)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进行审核;b)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7.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信用债券只是公司债券的一种方式,并且公司债券与信用债券的发行发生方式、条件都是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的。公司的法人,若是确定公司满足发行的条件,可以在特定的场所,提出发行的请求。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

8. 可转债公司债券的特征是什么?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