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保壳是什么意思

2024-05-19 01:19

1. 上市公司保壳是什么意思

保壳是指ST股(被特别处理或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为避免被终止上市,采取重组、补贴等措施用以快速提高公司业绩,从而在规定期限内保住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
“壳”是指上市公司资格,因很多ST股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只剩一个上市公司资格牌照,而上市公司资格是国内争抢的“香饽饽”(可以在股市圈钱融资)。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
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扩展资料
一般而言,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了保住珍贵的上市公司壳资源,通常会采取三种方式保壳:政府财政注资;卖学区房扭亏和重组。
其中,重组很普遍,重组成功股价翻倍也很常见。
国企央企资金充裕,很多企业有自己的投融资部门,一般来说资金主要投向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大约5%;向中小企业贷款,或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利率比自己投低,但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还有就是买地,各地频频出现的地王都有国企影子,也是原因所在。
为清除“空壳”或“违规”私募,监管层连续祭出重拳。
目前,基金业协会已经发布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合同指引》,正在抓紧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外包业务管理办法》;
并计划修订《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最终,私募行业要构建一套“7+2”完整的自律规则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限”逼近,私募保壳续命

上市公司保壳是什么意思

2. 上市公司保壳是什么意思

保壳是指ST股(被特别处理或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为避免被终止上市,采取重组、补贴等措施用以快速提高公司业绩,从而在规定期限内保住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
“壳”是指上市公司资格,因很多ST股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只剩一个上市公司资格牌照,而上市公司资格是国内争抢的“香饽饽”(可以在股市圈钱融资)。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的“母”借“子”壳。
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了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扩展资料
一般而言,企业和地方政府为了保住珍贵的上市公司壳资源,通常会采取三种方式保壳:政府财政注资;卖学区房扭亏和重组。
其中,重组很普遍,重组成功股价翻倍也很常见。
国企央企资金充裕,很多企业有自己的投融资部门,一般来说资金主要投向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大约5%;向中小企业贷款,或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利率比自己投低,但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还有就是买地,各地频频出现的地王都有国企影子,也是原因所在。
为清除“空壳”或“违规”私募,监管层连续祭出重拳。
目前,基金业协会已经发布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和《合同指引》,正在抓紧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外包业务管理办法》;
并计划修订《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最终,私募行业要构建一套“7+2”完整的自律规则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限”逼近,私募保壳续命

3. 私募“保壳”误区有哪些

1、认为备过案就是保了壳,基金业协会规定,公司在备案通过半年之内,必须发行公司产品,否则,吊销公司的基金管理人牌照。
2、认为发过产品就万事大吉了,基金业协会规定,如果企业管理人和法人没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公司没有提交法律意见书,要尽快提交,否则吊销基金管理人牌照

私募“保壳”误区有哪些

4. 私募基金保壳业务有哪些

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后,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由此,催生了私募基金保壳业务,主要的业务目前有券商PB业务。
按照私募机构管理新规,私募基金保壳有两个时间点值得关注:2016年5月1日完成第一批清理,2016年8月1日完成第二批清理。以2015年2月5日为界,之前获得私募管理人资格认证,未发首只产品的,2016年5月1日,将被注销登记,约有2900家。之后获得私募管理人资格认证,未发首只产品的,2016年8月1日,将被注销登记,约有14000多家。

5. 私募基金如何保壳

办理私募保壳必须要有一下条件:
第一:需要有一家符合中基协要求的私募公司,对私募基金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都有明确条件要求,而且两者必须相符合。
第二:需要成为中基协的会员,可以直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网进行登记了解;

第三:须提交完备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可视为私募基金备案的主要条件,全部合规达标后经过律师的签字。这也是私募备案办理过程中的最主要的流程。
第四:需要将所有准备好的资料提交到中基协进行最后审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成功后会在官网进行公示。在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过程中,必须注重备案流程中的各项细节,避免被打回补充材料而影响办理进程。

私募基金如何保壳

6. ★私募保壳最新政策有谁知道吗?

根据协会公告要求:
(1)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成为私募管理人的,需在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备案私募产品;
(2)截至2月5日,登记满12个月的,需在5月1日前备案产品;
(3)截至2月5日,登记不满12个月的,需在8月1日前备案产品。
根据基金业协会解释,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空壳私募机构须要自主发行产品。
未做到以上情形者,协会将注销其私募管理人登记。
简单点说,就是尽快在期限内备案首只产品。公司可提供“一站式”产品首发服务,一站对接律所和所有相关机构,免收外包服务费,协助管理人保壳。详情可扣交流1923911183

7. 私募保壳大战利益链上都有谁

离第一批清理牌照的时间,还有将近2个月的时间。“想要保住牌照的私募,要尽量在3月份之内把材料交给券商,才能保证在5月1日这个时间点上完成。”申万宏源某营业部人员告诉经济观察报。
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规定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6个月内未备案首只产品的,将注销登记。此外,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这意味着,那些占到已登记私募管理人近7成的基金,或因未备案产品而失去资质。《公告》甫一发出,私募业界“保壳”热潮随即掀起。备案产品、高管资格、信披、风控……这些让基金经理头大的事务,已经变成一条足以产生经济利益的产业链。在私募保壳的流水线上,活跃着券商、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这些私募是低调的,把他们拉到前台的是当前表现最活跃的各大券商。他们争相在微信等各个平台宣传自己能够提供的一站式私募首发服务,包括产品设计、拟定合同、T+0开户、推荐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并且承诺最快3天可以成立产品。
面对电话那端考虑放弃保壳的私募,申万宏源营业部的某业务人员努力说服着称“之所以会有这些新规,就是想取消一些私募资格。以后监管会出台更多的新规去规范,以后再去申请牌照,会更难。”
保壳流水线
2月5日发布的《公告》,从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加强信息报送、法律意见书、高管人员资质要求等四个方面加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
基金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其中,已登记但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1.7万家,占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总量的69%。
深圳一位券商PB业务人士透露,有保壳需求的绝大多数是初创期的小型私募。已登记未备案的私募在犹豫着是否要仓促地赶在“大限”前发产品。对于那些原本只想占个坑的私募来说,将近十万元的保壳费用是笔不小的支出。更让他们顾虑的是,2月5日的新规后,恐怕还会再出台新的规定,逼迫那些并没有真正把心思放在私募行业的人离场。
注销登记大限将至,那些“空壳”私募需要速成:既要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还要出具《法律意见书》、高管还需去考基金从业资格。此外,还要按照协会最近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和风控制度,并找会计师出年度财务报告。券商、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角色。
有保壳意向的李姓私募人士在微信上详细翻阅了各大券商的推广信息。“尽量在3月份之内把材料交给券商,才能保证在5月1日这个时间点上完成。”申万宏源某营业部人员告诉经济观察报。
整个保壳流程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据东北证券一份宣传资料显示,理论上,法律、会计与券商流程可同步进行。因为法律和会计的速度都相对较快。律师派人前往现场尽调,一般时间为两天一宿。尽调完毕后一周内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计流程资料完备需要三个工作日行程。但规范的话,应该是在法律和会计之后,券商再开始流程,避免出现问题。而私募机构报送托管资料至东北证券总部其2周内(10个工作日),东北证券走完托管流程,后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协会20个工作日内给出备案批复。批复若显示成功,私募则算保壳成功。备案后大概一周完成交易所开户,营业部链接三方等业务,私募产品正式成立。
协会的新规不仅在于清理僵尸私募,也在于促进私募一进步阳光化。如果没有在每季度四月底之前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也需要抓紧时间落实整改,补充提交。否则,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私募的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并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此外,已登记且备案基金产品的私募,也需要补充提交律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孙敬所在的招商证券PB部门最近接到了不少客户的咨询。“从目前来看,客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高管人员的资格。”孙敬介绍称,其部门有接触到一些牛散背景的私募以及一些“公奔私”的基金经理。他们都很有意愿合规地在私募行业发展,询问着如何避开高管人员资格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高管空缺律师上位
随着私募行业的迅猛发展,监管的力量也不断在加码。然而每一次监管的背后,都能让市场找到灰色空间。为了保壳而仓促发产品,会给市场带来哪些风险?
一位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士称,在私募保壳的流水线上,券商负责的是托管服务风险较小,容易出风险的主要在于律师事务所。
2月5日《公告》新规,让不少相关律师兴奋了一把。新规强调,将对私募进行规范化管理。新私募申请备案、老私募发产品,还有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等重大事项时,都要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对律师来说,这是个全新的业务,并没有明确的收费指导意见。有的收费低至1800元,有的上万元。在广东某个与知名券商合作的律师所看来,在此次保壳之后,私募在未来仍有许多情况下需要法律服务,如变更控股股东等。该律所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指出,根据规定,私募公司有13个方面,都需要有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若是符合法律规范的,由律师出法律意见书加以证明。
为了给私募提供更“贴心”的服务,前述人士透露,其所在律所正在要求律师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证。背后的原因,该人士有理有据:“本来我们为私募服务,就要求律师对基金行业进行学习,而学习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考证。”考证的另一层用途还在于,填补私募机构的高管空缺。“我们也了解到,有些私募机构人员不足。如果他们需要,我们的律师既可以当他们的法律顾问,也可以兼高管职位。这方面的需求我们是有详细了解过的。”
券商:保壳并非大买卖
根据公开统计,目前已经明确宣传推出私募保壳业务的有招商证券、中泰证券、申万宏源、中信证券、银河证券、中投证券、东吴证券、山西证券、浙商证券、华泰证券和日信证券等十余家券商。
火热争抢保壳业务的背后,券商真正在乎的可能只是露脸的机会,而并非业务量。深圳一位券商PB人士透露,“从业务量来看,并没有把保壳业务看得很重。更主要的是,券商提供私募所需的服务,彰显品牌。”她指出,毕竟,有保壳需求的绝大多数是初创期的小型私募,产品规模也不会太大。券商也难以收到较高的年费。
记者拨打各券商客服电话了解到,对有保壳需求的私募,普遍200万就可成立产品。不过,托管外包费收费标准各家不一。东北证券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二,但一年最低只有三万。而申万宏源证券则是按照千分之二点五收费,年费最低为六万。
私募保壳,除了支付托管外包费用,还需承担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根据规定,所有私募单位需提交由合格律师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现法律意见书价格3万起(不包括任何差旅费用),一般市价是5万到10万,北上广等地甚至报价30万-50万。而目前会计审计报告市价为2000元-5000元。
有的券商为招揽客户,甚至声称可以拿到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最低价。东北证券的宣传资料显示,其合作的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打包价(含差旅费)2.3万元(尽调后一周内可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制作审计财务报告一年1800元(资料完备三个工作日行程)。申万宏源某营业部则透露,其长期合作的上海某律所最低费用可达1万,较复杂的情况费用则升为1.5万到2万。会计师事务所则最低2000元。
尽管招商证券及时地在新规后就推出保壳服务,不过招商证券一位PB业务人员称,真正保壳的客户并不多,主动咨询相关事宜的仍是原有客户为主。该券商PB业务目前已签订了200多个的产品,在交易者超过70家。新规后,该证券的客户经理首先排查自身客户是否存在保壳需求。“我们客户存在这种情况的很少,因为合作时间蛮久。新客户受益于2014年的新规也都有自主发行的产品。真正保壳的客户不多。”前述人士表示。

私募保壳大战利益链上都有谁

8. 私募基金保壳业务为什么法律上不好通过

转眼间,私募基金备案制正式实施已满两年。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草莽式生长”后,私募监管自2015年年末起不断趋向严格。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密集发布,2016年俨然成为私募的监管大年,行业在走向规范的同时将完成大浪淘沙。

春节前夕的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备案新规”)。受备案新规影响,春节过后的首个工作周里,私募行业掀起了“保壳”热潮,引申出的产业链上的第三方机构也齐齐上阵。

正当私募基金忙于“保壳”,中介机构价格战正酣之际,2月22日晚间,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就私募备案新规实行以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该负责人在明确“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的同时,还针对第三方机构的不良竞争提出了警示。   

私募“保壳”忙

基金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841家。其中,已登记但未展业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1.7万家,占到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总量的69%。空壳私募占到了行业公司总量的七成,《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出炉,引发了私募圈的强烈反应。

备案新规的要点包括:为避免征信乱象,私募以后不再发放纸质、电子牌照;不及时报送季度、年度等信息要被列入异常机构。拿到牌照却不发产品的机构会被注销资格,直指空壳私募的“命脉”;另外,新备案私募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机构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具体而言,三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面临资格被注销的风险,且分别有对应的备案截止日期: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果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5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备案截止日期确定,资格注销危险当前,私募机构的“保壳”战在节后正式打响。基金管理人纷纷在朋友圈转发学习新规并进行自查,空壳私募则加紧发行备案首只产品。

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私募基金公示系统显示,节后第一个工作日(2月14日)有36只私募产品成功备案,之后几个工作日备案数量迅速增长,6个工作日内累计272只私募基金完成备案。

此外,在“至少要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要求下,一些私募基金高管也正忙于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查询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考)的报名系统发现,最近一次考试时间为3月19日,分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考区,《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两科目的考试均显示“选择的报考区域目前没有空余机位”。

私募机构忙不停,同处产业链中的中介机构也应声加入大战。因为备案新规引入律师审查及法律意见书制度,相关律师事务所也加入了分食蛋糕的大军。“我们之前已经备案过产品了,但是现在不清楚协会要不要我们补交法律意见书。为防万一,我们咨询下来,一份法律意见书报价3万到10万之间的都有。”上海地区一家私募基金合规人员说道。

 监管警示中介不良竞争风险

私募的“保壳”运动在节后第一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中介机构卖力宣传、大打价格战的情况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2月22日,基金业协会就备案新规落实中出现的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答记者问。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是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第一步,但绝不是’一备了之’。”该负责人提醒称,私募机构应该避免因“历史抱佛脚”似的草率登记备案,不顾及登记备案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要求,给自身经营带来后续不利影响,甚至引发与基金服务机构、投资者的争拗和纠纷。

对于空壳私募能否发行“投顾类”产品作为协会首只备案产品,基金业协会给予明确答复称,通过第三方渠道发行的顾问管理型基金暂不能作为私募机构的首只私募产品备案。

这也就意味着,私募机构通过担任渠道的投资顾问,由渠道帮忙备案的“保壳”之路无法走通,若想成功“保壳”,空壳私募需自主发行产品。

“目前协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的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待相关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管理的相关顾问管理型私募基金产品,再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备案。”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

对于同样在“保壳战”中激战正酣的中介机构,该负责人则提醒称,相关中介机构在开展私募基金服务业务时,应当对私募行业法律法规和《公告》的内涵有充分理解和正确认识。“应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业务,切不可对面临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视而不见。”该负责人称,协会将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相关参与主体业务发展情况,并适时开展自律检查和核查工作。

此外,监管层还对参与机构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则将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在法律事务方面,基金业协会负责人也对《法律意见书》模板、律师事务所资质、已备案机构是否需要提交《法律意见书》等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具体而言,备案新规发布前已登记且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个案要求其补提《法律意见书》。而对于已登记但无管理规模、首次申请私募基金备案的机构,《法律意见书》则是必备的重要内容。
 
对于《法律意见书》的文本规范,该负责人则表示没有官方统一模板,律师出具以后协会将落实监管,对意见书进行核查,还会视情况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的反馈意见中提出进一步的询问。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资质问题上,协会亦表示并无太多限制,但也列举了相应的鼓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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