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基本信息

2024-05-05 12:43

1.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基本信息

发行日期:2004年5月25日---2004年6月23日基金经理: 李学文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综合加权指数+20%中债总指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基本信息

2.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3.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历年分红

2007-1-31 每10份收益单位派息(元)6.00002006-4-4 每10份收益单位派息(元)0.30002005-12-29 每10份收益单位派息(元)0.20002005-3-18 每10份收益单位派息(元)0.4000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的历年分红

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景顺集团

l 全球最大的独立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在全球20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l 全球资产管理规模达3887亿美元,亚太区资产管理规模达176亿美元;l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为MSCI World 和 S&P 500指数成分股。数据来源:景顺集团,截至2009年6月30日长城证券l 国内最早的八家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取得了全面的业务资质;l 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实力雄厚,是以电力产业为主的国家级特大型企业集团。

5.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

1、这个是跨年度的统计数据;
2、这是基金净值的计算公式自动算出来的,基金净值分外累计净值和单位净值;
3、分红是基金公司根据基金收益按基金法由基金公司公示分配的;
4、这两天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与期间分红无关系;
5、期间涨幅6.58%是统计约一年时间内累计净值的增长幅度,根据前后净值数据比较算出来的。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

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介绍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2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中美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由全球五大独立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美国景顺集团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其中美国景顺集团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49%的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7.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成立日期:2006/10/11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作方式:开放式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总份额(亿份) (截至2014/6/30)基金规模(亿元) (截至2014/6/30)代销机构:银行(共23家)代销机构:证券(共43家)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基金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 + 中国债券总指数×20%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风险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特征: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2、本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5、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介绍

8.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的介绍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基金以获取高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倍的回报为目标,沿用景顺长城的股票及债券流程精选股票和债券,注重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到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的兼顾,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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