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09 20:46

1. 债转股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A、债转股合同、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验资报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一、筹建期是有营业执照吗
筹建期有营业执照。筹建期营业执照可以在企业名称预准、账户开设并验资完成后进行办理,需要准备申请报告、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可行性报告、场地租赁合同即房产证明、营业执照申请表、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长股东身份证明及照片、法人委托书、验资报告等。筹建期不允许开展经营活动。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条件
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或副本(原件)。
三、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吗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债转股可以将银行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这样不仅能激活银行的资金,还能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但是我国法律不支持银行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而是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再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债转股工商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2.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
1、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A、债转股合同;
B、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
C、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
D、验资报告;
E、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F、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G、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3.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
1、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A、债转股合同;
B、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
C、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
D、验资报告;
E、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F、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G、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4. 有限公司债转股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债转股工商变更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企业在准备债转股登记资料清单时,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债转股合同;
2、股东会审议债转股决议;
3、股东会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决议;
4、验资报告;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债权转股权承诺书/裁判文书/和解文书等。
一、公司法对债转股的规定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
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转化为股权,因为投资形成的股权和合同形成的债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权利。债权人是合同之债的权利人,不是企业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没有允许债权作为出资。债权既不能直接作为货币出资,也不能代替实物及其他形式出资。
但是,从债转股的制度本身来看,它实际上正是运用了债权和股权的根本区别。债权是一种契约性的权利,而股权是一种非契约性的权利,贷款本息作为债务,不仅债权人具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而且企业要将这些债务作为负债或财务费用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并决定了企业是否能够持续经营。股本作为企业的资本金,股权人没有强制性的索偿权利,只在企业盈利时有分红的权利,而且股本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债转股正是利用了这种区别,将债权转成股权,减少企业贷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业的资本金,最终达到使企业扭亏的目的。
2、有违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权的规定公司法第4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学者普遍认为,这是有关公司权力分配的普通规则,“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就是说,“拥有股权即拥有相应的公司治理权,大股权大治理,小股权小治理”,这是公司法的一般理念。
据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股权后,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持股或控股,并且可以通过选择管理者,派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等方式参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亦可作为股东在股东会上直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策划公司的经营战略,凡此种种均是其所拥有的股权的当然含义。然而,根据国家关于“债转股”工作的《意见》却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代表人(董事、监事)仅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这无疑是对股东权的扭曲,也是对公司内部治理权的异化构造。

5. 企业实行债转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一)达成债转股意向 (二)获取政府部门批准 (三)资产、债务评估 对债务的确定

企业实行债转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6. 债转股需要什么手续

1、债转股的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债转股债权的验资程序。
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债权的基本情况。
(2)债权的评估情况。
(3)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
(4)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3、债转股的工商登记变更程序及手续。
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一、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二、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
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即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
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 转股工商变更要多久

股权转让后30日内需要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等。
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约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为避免争议,双方应转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归属。如果不存在明确的约定,但是在股权转让基准日有合法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应依照该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此时老股东可以主张请求未分配利润。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也没有利润分配方案的,此时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理应属于(转让后)股东。但是由于各地司法机关对相关法律理解的差异,这一结论在实践中并不是毫无例外地与司法的实践完全一致。
二、买原始股注意事项
(一)在购买原始股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承销商是否具备销售这只原始股资格,只有国家授权销售原始股的机构才能对外销售原始股,这类原始股都是经过筛选和调研后才公开销售的,相对来说上市成功的几率会比较大,如果向你推销原始股的人或机构不具备国家授权的承销资格,无论如何都不要去买,否则就会上当;
(二)投资原始股风险是很大的,因此我们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业目前以前过往往的经营状况,主要是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以及纳税情况来看,这些数据我们在原始股发售说明书中都可以看到;
(三)一般情况下,企业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扩大再生产,这样的企业值得我们投资,但是如果公司发行股票是为了偿还债务或是填补以前的资金漏洞,那这样的原始股也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几率将会很小,会将我们投资的风险最大化,因此这类原始股不要碰;
(四)一般来说,目前企业发行的股票都是溢价发售,我们可以看溢价比例,比例越小风险相对越小,反之则越大;
(五)在购买原始股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企业公布的会计资料报告,这里面会显示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总额,如果企业负债额度较大,那最好还是不要投资的好。

转股工商变更要多久

8. 股权转工商变更手续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受理审查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登记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