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2024-05-15 20:00

1. 江西省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湖北的,全国应该差不多。。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江西省教师职称评定要求

2. 江西省教育厅的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各个直属单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的命题和招生录取工作。(二)、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计划,管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自学考试学籍管理,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委托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与教育有关的其它考试。(四)、指导有关考点的建设,指导考风考纪建设,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考试违纪舞弊事件。(五)、承办江西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考试工作;承办江西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开展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3、指导全省高校党校业务和协调高校党校工作。4、开展高校党建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5、主办《江西高校党建》。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主持或参与全省性教育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3、负责组织完成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年度课题计划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任务;4、负责对现实教育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参考性依据;5、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介教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6、负责向教育系统和全社会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含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助对各类人员进行教育科学知识方面的培训;7、负责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课的教研和管理以及中小学其他实践类、综合类课程的理论研究、教学研究、教材建设;8、负责研制和开发面向教育市场的具有教育科研含量的若干教育产品;9、负责编辑出版地方性教育理论刊物《江西教育科研》。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研究基础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课程评价,研究开发教育资源,探索教学规律;3、负责组织教研人员和教师参加教学工作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等教研活动,组织教师进行专题性研修活动和进行课题研究;4、负责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和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5、负责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常规制度,提出执行课程方案和使用教材的意见,并指导与督促贯彻落实;6、负责全省中考命题和高中会考命题,以及学校技能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无纸化考试命题工作,承办中小学各学科竞赛组织、阅卷等工作;7、负责组织编写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含地方课程教材)和教辅材料,提出教学用书选用意见。组织教材试验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8、参与中小学和幼儿园省级优秀教学成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实验,制订实验计划,培训实验教师,指导实验工作,推广实验成果;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情况与经验;3、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经验,以及优秀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4、负责组织对江西省教育厅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5、负责主办《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期刊;6、负责管理江西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7、负责管理《中国教育报》江西记者站的日常工作;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拟定本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则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3、负责全省中小学装备标准的制定以及装备的建设与配备、使用与管理、检查评估与达标验收工作;4、负责拟定中小学实验室教师及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指导培训工作;5、负责全省中小学学具的推广、使用和普及,组织学具征订、发行、结算和管理工作;6、负责全省教学仪器设备产品标准制定,指导研制、开发新产品和组织技术鉴定工作;7、负责全省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推荐产品工作;8、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自制教具活动并指导中小学实验操作考试业务工作;9、负责指导江西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会和江西省教学仪器行业协会的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制定大、中、小学、职业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和推进勤工俭学工作和校办产业的改革与发展。3、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和寄宿制学校开发农、林、牧、副、渔等项目,指导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4、负责中小学、职业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体系的建立,培育和发展教育内部市场,指导学校规范管理。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内部市场的管理、检查和督促。5、负责建立、完善教育行业风险管理体系。6、负责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管理人员、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校办产业的生产、技术创新、质量管理与安全生产。7、负责学校兴办企业的报送审批工作。协调做好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的工作。8、负责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统计、汇总工作。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 负责拟定本省电教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各级电教部门组织实施,协同与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电教工作中的问题;3、 负责收集、编制、储存、整理和审定有关基础教育的电教教材资料和信息,出借、发行电教教材、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服务;4、 负责研究全省电教教材和教法,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5、 负责拟定全省电教经费分配建议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并监督全省电教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电教设备标准化、系列化的研究,改进提高技术质量,指导电教设备的订购、保管、维修工作;6、 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电化教育设备技术服务以及电教咨询活动,普及电化教育知识;7、 负责组织培训全省电化教育工作人员;8、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拟定本省教育宣传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情况与经验;4、负责组织对中共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进行宣传报道;5、负责组织接收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新闻节目、远程教育节目和信息资源,完成我省远程教育节目和信息的整合、播出和传输工作;6、负责组织完成教育部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及有关部门下达的上星电视教材制作任务;7、负责参与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有关部门和单位宣传片、专题片、专题节目的摄制工作;8、负责指导与监督记者站、通讯员站、通联站和基层教育电视台的业务工作,并组织培训记者站、通讯员站、通联站和基层教育电视台有关业务人员;9、负责省内院校广播电视、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学生实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和传媒人才培训,以及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考试学生的考前培训工作;10、负责教育传媒相关产业的研发、推介、运营,以及利用教育电视媒体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开展信息咨询、综合技术、设备租赁等服务工作;11、负责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编辑出版各级各类学校教学需要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学工具书及其他教学辅助用书,推动学校的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和地方教材建设;3、负责编辑出版反映不同学派、学术观点和风格的学术著作,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4、负责编辑出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需要的出版物,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供更多的精神产品;5、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拟定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性文件并指导组织实施;3、负责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以及就业方案制定和就业派遣工作;4、负责管理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双向选择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供需信息;5、负责全省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及上报;6、负责组织开展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7、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编辑发行毕业生就业指导的资料和刊物;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承担全省教育事业统计与分析以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技术性工作;3、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信息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5、负责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工作;6、负责“江西教育网”网站、江西省教育厅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7、负责协调中国教育科研网江西主节点(设在南昌大学网络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负责高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的相关管理工作;2、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3、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4、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5、负责推动和接受社会助学的相关工作;6、负责完成江西省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按国家拟定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监测工具,制定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具体实施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研究开发本省相应的监测工具,建立指标体系;3、为全省各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4、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5、配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1、协助江西省教育厅规划和制订全省高校科技产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2、协助江西省教育厅做好全省高校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科技产业工作。3、协助江西省教育厅做好高校各类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4、组织高校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展示、交易工作。5、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江西省高校科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工作,为全省高校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6、协助江西省教育厅指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承担高校专利咨询、申请、代理、转让等服务工作。7、协助江西省教育厅组织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工作。8、完成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负责承担全省教育事业统计与分析以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技术性工作;3、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4、负责组织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信息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5、负责全省教育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工作;6、负责“江西教育网”网站、江西省教育厅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技术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7、负责协调中国教育科研网江西主节点(设在南昌大学网络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负责高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和发放的相关管理工作;2、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3、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4、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5、负责推动和接受社会助学的相关工作;6、负责完成省助学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和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按国家拟定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和监测工具,制定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具体实施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研究开发本省相应的监测工具,建立指标体系;3、为全省各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4、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5、配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1、协助江西省教育厅规划和制订全省高校科技产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2、协助江西省教育厅做好全省高校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科技产业工作。3、协助江西省教育厅做好高校各类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4、组织高校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展示、交易工作。5、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江西省高校科研信息技术工程中心工作,为全省高校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服务。6、协助江西省教育厅指导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承担高校专利咨询、申请、代理、转让等服务工作。7、协助江西省教育厅组织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工作。8、完成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三、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四、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审核: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3、评审: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4、评审结果公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评审结果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4. 江西省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评审职称基本条件:
助理工程师 (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满五年。
各省市对优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有破格申请的政策。 
(详细条件可在江西省政府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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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流程:
申报审核,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确认

5.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么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
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相关信息介绍: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么

6.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么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
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相关信息介绍: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7.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么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
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相关信息介绍: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江西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颁布的证书可以评职称么

8. 江西省教育厅的介绍

江西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合署办公。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