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十不准指的是什么

2024-05-12 04:27

1. 廉洁自律十不准指的是什么

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
2、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选票、打招呼,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资金借贷、重大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等经营管理活动。
4、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生、录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
5、不准违反规定在校内外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不准以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7、不准收受学校所属单位及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8、不准违反规定在学校所属单位领取津贴、补贴、奖金,或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9、不准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或者从事有悖学术道德、职业道德的活动。
10、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在考试、入学、就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以及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扩展资料
提出廉洁自律十不准的社会背景: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

廉洁自律十不准指的是什么

2. 廉洁自律准则十二个方面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3. 廉洁从业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
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不准
不准在公司的运营发展、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物质采购、选人用人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接受贿赂。

三不准
不准接受业务合作伙伴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接受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宴请、聚会、私人旅游和高消费运动、娱乐等活动。

四不准
不准向合作伙伴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五不准
不准违反采购决策程序,搞暗箱操作影响项目招标过程和结果。


六不准
6.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企业受到有关方面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私分,严禁任何单位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


七不准
不准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八不准
不准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九不准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准
不准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禁止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廉洁从业十不准规定

4. 廉洁自律准则十二个方面?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5. 廉洁自律十项规定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廉洁自律十项规定

6. 2022年的廉洁自律“十不准是谁提出来的

五要十不准指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对税务专管员提出的要求和纪律。
 
 “五要”: (1)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 要热爱税收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3) 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依率计征,积极宣传和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规定,克服困难,保证完成任务。(4) 要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谦虚谨慎,礼貌待人,文明收税。 (5) 要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十不准”: (1)不准接受管户的吃请送礼。(2)不准在管户内,以低价购买商品。(3) 不准向管户赊欠,借钱借物。(4) 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5) 不准收人情税。(6)不准包庇纵容纳税户偷税、漏税和欠税。(7) 不准越权擅自减免税款和滞纳金。(8) 不准收税不开票、以白条收税,在税票上弄虚作假。(9) 不准贪、占、挪用税款。(10)不准随意扣压、没收商贩的现金、商品、工具和乱征乱罚。

7. 廉洁自律十不准内容

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收受红包、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

2、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3、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4、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5、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6、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8、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值班时饮酒、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9、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10、不准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利用计算机进行非办公需要的上网浏览、聊天、玩游戏、进行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查询交易。

廉洁自律十不准内容

8. 廉洁从政准则八个禁止

法律分析:八个禁止: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法律依据:《廉政准则》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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