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2024-04-30 14:30

1.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是通过证券法律和法规来实现。经济手段是通过运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行政手段是指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干预。
证券市场监管的三个手段:
1、法律手段。这是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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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手段。
3、行政手段。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但运用不当可能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发挥作用甚至遭到惩罚。一般多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法制尚不健全、市场机制尚未理顺或遇突发性事件时使用。
我国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交易所、行业协会和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监管和自律体系。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并在全国设9个稽查局和36个地方证监局。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上市公司应当自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报送中期报告(年报4个月)。

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2.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是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是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行政法治的武器和工具。具体贯彻到行政执行中,它是指机关以法律为武器,根据法律活动的规律、程序和特点实施行政管理。即机关在管理领域内,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把法规实施到具体的行政活动中,以达到有效而合理的管理目的。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是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主体。它是整个法律关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加者。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就是对市场主体的资格、权能等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国际证监会证券监管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各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大体分为三种,一是政府集中管理型,即由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加以全面监管。二是自律性管理型,主要由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商协会等机构管理证券市场,政府较少干预。三是中间性管理型,它既强调立法管理,又注重自律性管理。

3. 证券监管的手段

 指政府以管理和调控证券市场(而不是其他经济目标)为主要目的,采用间接调控方式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和参与主体的行为。在证券监管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两种经济调控手段:1、金融信贷手段。运用金融货币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颇为显著。在股市低迷之际放松银根、降低贴现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从而刺激股市回升;反之则可抑制股市暴涨。运用“平准基金”开展证券市场上的公开操作可直接调节证券供求与价格。金融货币手段可以有效地平抑股市的非理性波动和过度投机,有助于实现稳定证券市场的预期管理目标;2、税收政策。由于以证券所得税和证券交易税(即印花税)为主的证券市场税收直接计入交易成本,税率和税收结构的调整直接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减,从而可产生抑制或刺激市场的效应并为监管者所利用;3、行政手段。指政府监管部门采用计划、政策、制度、办法等对证券市场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和管理。与经济手段相比较,运用行政手段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具有强制性和直接性的特点。例如,在证券发行方面采取上市审批制度,行政控制上市种类和市场规模;对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咨询机构、证券清算和存管机构等实行严格的市场准人和许可证制度;交易过程中的紧急闭市等。行政手段存在于任何国家证券市场的监管历史之中。区别是在市场发育早期使用行政方式管理多些,至成熟阶段则行政方式用得少些。早期证券市场受社会经济诸方面条件制约,往往是法律手段不健全而经济手段低效率,造成监管不足的局面,故需行政手段的积极补充。然而,证券市场毕竟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伴生物,其充分的市场经济特性必然要求伴随市场的成熟与完善,逐步减少行政干预,因为过多的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容易形成监管过度,扭曲市场机制。

证券监管的手段

4. 证券市场监管的证券市场监管的三个手段

1、法律手段。这是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2、经济手段。3、行政手段。 我国逐步形成了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交易所、行业协会和投资者保 护基金公司的监管和自律体系。中国证监会成立于 1992 年并在全国设 9 个稽查局和 36 个地 方证监局。信息披露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 上市公司应当自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报送中期报告(年报 4 个月)。 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数量;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4、其他手段。 包括事前处理和事后处理:对操纵行为处罚和受害者赔偿。□证券法规定:“操纵市场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1-5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 30 万元的,处以 30 万元-300 万元的罚款。单位操纵市场的,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 10 万元-60 万元的罚款。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证券或资金4、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嫁接客户名义买卖证券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传播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这是判断标准)。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4、由于所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5、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6、发行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公司营业用主 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 变动。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或 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内幕交易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 1-5 倍罚款;没有或所得不足 3 万元的,处以 3-60 万元的 罚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 3-30 万元罚款。证券市场自律管理。

5.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信息披露: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全面、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操纵市场:证券市场操纵市场,是指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诱使或促使投资者作出证券投资决策,扰乱证券秩序的行为。市场不明真相。欺诈:欺骗客户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拓展资料:1、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致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获取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2、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批准公司上市时存在走访和审计不实的嫌疑,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推荐人未履行审计责任。在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抬高股价、操纵股市,部分投资机构利用纸媒网络,披露虚假信息误导市场。3、规范治理的途径和手段: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让投资者获取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改变和扭转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二是提高上市公司上市质量,保荐机构应承担审计责任; 3 规范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手段,解决新问题要有新思路;五、个人投资机构、私募机构违规操作抬高股价、操纵股市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纠正。必要时,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4、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策权的归属。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不仅应当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并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交有关发行证券的申请。申请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5、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发行信息和证券上市信息的披露。持续信息公开制度。信息披露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证券发行上市推荐制度。除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持续信用监管和“冷处理”监管措施。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 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有哪些

证券市场监管的重点是:信息披露、操纵市场、欺诈行为、内幕交易。 拓展资料: 证券市场监管是指证券管理机关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证券的募集、发行、交易等行为以及证券投资中介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 各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大体分为三种:一是政府集中管理型,即由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加以全面监管,其代表是美国;二是自律性管理型,主要由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商协会等机构管理证券市场,政府较少干预,其代表是英国;三是中间性管理型,它既强调立法管理,又注重自律性管理,其代表是德国。 原则是什么? 1、依法监管。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严厉打击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权利维护市场的三公,是 各国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 3、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4、监管与自律相结合。 国际证监会证券监管三个目标: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其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

7. 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是什么

1.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
(1)证券发行核准制。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定权的归属,我国目前对证券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核准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条件,而且要求发行人将发行申请报请证券监管部门决定的审核制度。
(2)信息披露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充分公开、公正的制度来保护公众投资者,使其免受欺诈和不法操纵行为的损害。各国均以强制方式要求信息披露。
①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有利于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业、提高证券市场效率。
②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
③证券发行与上市的信息公开制度。证券发行信息的公开,证券上市信息的公开。
④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⑤信息披露的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对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除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证券监管机构还将引进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
2.对交易市场的监管。
(1)证券交易所的信息公开制度。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事前监管是指在发生操纵行为前,证券管理机构采取必要手段以防止损害发生。为实现这一目的,各国证券立法和证券管理机构都在寻求有效的约束机制。我国《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操纵行为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

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是什么

8. 加强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是什么

《证券法》第5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那么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何在呢?
1.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的需要。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参与证券交易、承担投资风险是以获取收益为前提的。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只有这样,才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发行人的资信、证券的价值和风险状况,从而使投资者能够比较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
2.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完善的市场体系能促进证券市场筹资和融资功能的发挥,有利于稳定证券行市,增强社会投资信心,促进资本合理流动,从而推动金融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顺利发展。
3.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为保证证券发行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国家要通过立法手段,允许一些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个人在国家政策法令许可的范围内买卖证券并取得合法收益;但另一方面,在现有的经济基础和条件下,市场也存在着蓄意欺诈、垄断行市、操纵交易和哄抬股价等多种弊端。为此,必须对证券市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证券交易活动进行严厉查处,以保护正当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4.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是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发行和交易决策的重要依据。一个发达、高效的证券市场也必定是一个信息灵敏的市场,它既要有现代化的信息通讯设备系统,又必须有组织严密的科学的信息网络机构:既要有收集、分析、预测和交换信息的制度与技术,又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高质量的信息管理人才,而这些都只有通过相关的统一组织管理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