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的监管部门并非是人民银行,主要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 2015年7月18日,央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责,即: 1、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2、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 3、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 4、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从中可以看到,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是明确归由银监会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