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概念: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2024-05-05 17:31

1. 政治学概念: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作为新制度主义三大主要流派之一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首先产生于美国国会研究,其原因是理性选择理论在解释政治现象时存在局限。理性选择理论假设个人是完全理性的,在这种假设下,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会导致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多数,即阿罗不可能定律,但在现实之中却存在一个稳定的多数,为了解释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人们转向了对制度的研究,从而形成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这一流派,诺斯被视为理性选择选择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个人层面探讨制度问题,以个人理性的假设为基础通过演绎方法来研究制度的产生、变迁和影响的规律。它仍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财富最大化,但这种追求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进行。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产生的前提是合作,但合作往往是难以进行的,“囚徒困境”就被用来描述合作的困难性,交易成本的出现是难以合作的结果,合作产生于危机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和多轮博弈中,但危机情况和多轮博弈中产生的合作会遇到“搭便车”和欺骗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强监督,加强监督就会产生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制度就成为必需,制度的作用如温加斯特(温格斯坦)所说为行为者提供积极的激励和消极的激励,使行为者遵守制度,从而实现行为者的自我实施,进而实现制度的自我实施。

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诺思认为制度变迁要本是“相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意味着人们收益的变化,当制度不再能保证人们的收益时,制度就可能被改变。诺思也指出从长期讲,最大动因是学习,包括人和组织对新知识的学习、新经验的尝试,也包括蕴藏在文化中的累积经历和经验,即集体学习。这个学习、积累和尝试的过程的人类不断应对环境变化的过程,人们把对环境的认识制度化,指导特定环境下的行动,当环境变化时,人们对环境的认识就会变化,制度也就随之变化。除了注意社会共享观念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温加斯特还提出“自我强化均衡”的概念来解释制度变迁,并用理性选择理论来分析非连续性政治制度变迁中的关节点问题,建立了一个“恐惧理性模型”。

在个人与制度关系问题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不决定行为,个人在制度约束基础上的理性选择决定行为,制度为人与人的战略互动提供了重要的限制环境。

政治学概念: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2. 政治学概念: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的区别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都是新制度主义的一个流派。众所周知,新制度主义是一个多取向的理论流派,不具有内在一致性,在新制度主义名称下的三个新制度主义除了一致强调制度的重要性外几乎没有相同之处,并且独立发展来的,因此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一.研究的层次和方法不同。历史制度主义关注宏观,在国家层面上研究制度,采用归纳方法,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个人层面上研究制度,采用的是演绎方法。
二.对时间的态度不同。历史制度主义是历史的,它们认为政治发展必须被理解为一种随时间而展开的进程,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不特别注重时间,制度既可以是历史上的,也可以是刚刚形成的,只要是理性选择的结果。
三.对制度与偏好关系的理解不同。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塑了人们的偏好,制度是历史演变的结果,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则主张偏好是起点,其来源是不重要的,偏好决定了制度,制度存续的基础是使大多数人获益。
四.对制度变迁的机制理解不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注重个人在外部环境变化或内部学习的影响下对制度的重新评价,而历史制度主义更强调这些变化对政治、社会组织或集团权力平衡的影响。

3. 请问“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 theory)是什么

理性选择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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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丘海雄,张应祥    
  
    【内容提要】本文介绍和分析了社会科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起源与争论,以及社会学中理性选择理论发展的新趋势,在对传统理性选择理论作出批判的前提下,提出了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承认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关注制度文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参考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界定理性选择理论在何种情境之下,可以解释何种行为,正确处理制度与个人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为理性选择理论圈定一块合适的园地。同时指出以家庭作为行动单位研究中国人的理性选择行动,可能是理性选择理论本土化的一条途径。 

    一、理性选择理论的起源与争论 

    在社会科学中,几乎所有的理论都隐含着对社会行动者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预设。亚历山大(Alexander,J.G.)指出, 有关人的行为的理性和非与理性二分法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人到底是自私(理性)的还是唯意志主义(非理性)的;人对待世界的态度到底是纯粹工具性(理性)的还是规范和道德(非理性)的;人到底是根据效用最大化行动(理性)还是被感情和无意识的欲望所支配(非理性)。〔1 〕不同学科或同一学科内的不同理论的分野主要源于对行为的不同假设。 格雷鲁维特(Granovetter,M. )认为经济学与社会学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强调人们为何作出选择,后者强调人们为何不作出选择。〔2〕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对人的行动持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亚当·斯密认为人的理性在于他在各项利益的比较中选择自我的最大利益,以最小的牺牲满足自己的最大需要。个人利益最大化是通过交易实现的。人们在追逐自我利益的过程中,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3〕 

    新古典经济学家继承和发展了古典经济学家理性人的假定。他们对人的行为的假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个体的行动决定是合乎理性的(指为达到目的而选择的手段);个体可以获得足够充分的有关周围环境的信息(完全信息假定);以及个体根据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进行计算和分析,从而按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标选择决策方案,以获得最大利润或效用(利润或效用最大化假定)。〔4〕 

    格雷鲁维特认为主流社会学强调宏观社会结构对人的行为的决定性作用的分析典范占据支配地位。社会学侧重于解释人们为什么不作出选择。在社会学中,非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一直处于边缘的地位。但是近二、三十年来,理性选择模式有逐步兴盛的迹象。六十年代兴起的社会交换理论相当大程度上认同理性选择理论的前题。一些学者开始以理性选择理论研究社会生活领域。例如奥尔森(01son. M)用于分析集体行动。〔5〕贝克尔(Becker,G.S.)用于分析政治和法律、 犯罪与惩罚以及婚姻和家庭等社会现象。〔6〕科尔曼(Coleman,J.)以理性选择理论为立足点,发展出新的社会行动理论,成为社会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7〕 

    理性选择理论是建立在下列前提上的:第一,个人是自身最大利益的追求者。第二,在特定情境中有不同的行为策略可供选择。第三,人在理智上相信不同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的结果。第四,人在主观上对不同的选择结果有不同的偏好排列。理性选择可以概括为最优化或效用最大化,即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 

    在社会科学领域,理性选择理论不但受到传统社会学,而且受到经济学中新制度主义学派的批评。批评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第一是有关最大化假设的问题。最大化假设是以人的完全理性为条件的。人具备完全理性才能够找到实现目标的所有备选方案,预见这些方案的实施后果,通过衡量作出最优的决择。 

    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的概念是阿罗提出的。 用他的话来说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在诺思看来,人的有限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就越大,信息也就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人不可能无所不知。〔8〕 

    西蒙(Simon,H.A.)对完全理性作出了重要修正。 他指出传统经济理论假定了一种“经济人”。他们既具有“经济”特征,同时也具有“理性”特征。他们具备所处环境的知识即使不是绝对完备,至少也相当丰富和透彻。他们还具备有一个很有条理的,稳定的偏好体系,并拥有很强的计算能力,靠此能计算出在他们的备选行动方案中,哪个可以达到偏好尺度上的最高点。〔9 〕西蒙认为人们在决定过程中寻找的并非是“最大”或“最优”的标准,而只是“满意”的标准。 

    以稻草堆中寻针为例,西蒙提出以有限理性的管理人代替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两者的差别在于:经济人企求找到最锋利的针,即寻求最优,从可为他所用的一切备选方案当中,择其最优者。经济人的堂弟——管理人找到足可以缝衣服的针就满足了,即寻求满意,寻求一个令人满意的或足够好的行动程序。〔10〕西蒙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准则这两个命题,纠正了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偏激,拉近了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与现实生活的距离。 

    第二是关于是否所有人类行为都是理性行为的问题。理性主义的行为观认为人类有为由理性思考所支配。正统的经济学中,它被用于分析几乎所有的人类行为。 

    人类行为远比传统经济理论中的财富最大化的行为假设更为复杂。诺思把诸如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负担约束等其他非财富最大化行为引入个人预期效用函数,从而建立了更加复杂的、更接近于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人们往往要在财富与非财富价值之间进行权衡,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均衡点。〔11〕 

    帕累托(Pareto,V.)曾提出人类社会存在着“非逻辑行为”。这些行为涉及价值观、信仰和感情领域,本能和机械地遵从于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逻辑行为与非逻辑行为几乎是混杂在一起的。理性主义的行为观只可应用在重要但是有限的行为中。〔12〕 

    韦伯运用理念型的方法将社会行动区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工具理性行动。行动者通过理性的计算选择手段与目标;第二种是价值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也理性地选择行动,但是目的则由既定的价值体系事先决定;第三种是情感行动,行动由行动者的感情或情绪状态决定;第四种是传统行动。行动由习俗或惯例决定。四种行动类型不是截然分开、互不相干的。相反,它们之间互相渗透交叉。〔13〕韦伯较为关注工具理性行动和价值理性行动对它们作出解释。但是他并没有将所有社会行动都视为理性行动。 

    可见,虽然在现代生活中理性行为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用理性主义的行为观研究所有人类行为是不合适的。 

    第三是关于个人的偏好和目的问题。新古典经济学,以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研究的起点,而且认为个人的偏好是一成不变的,断言“口味这东西是不能讨论的”。 

    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立场,新制度经济学派给予猛烈的批评,指出他们拒绝考察与个人偏好、意图的形成过程有关的制度的或其它力量的作用,个人成了内在的,而且常常是偏好和信念的囚犯,批评他们极不愿意回答什么原因导致目的的产生,当被追问目的何来时,往往求助于心理学的解释,而那些心理学的解释又是非历史性的。〔14〕 

    霍奇逊指出制度和文化极为重要,它们在影响和形成目的本身方面确实起作用。诸如制度结构和常规、社会规范和文化不仅影响行为,而且也影响对世界的看法以及追求的目标。〔15〕霍奇逊认为,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重要分野,在于前者将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受制度和文化影响的内生变量,将之纳入研究的范畴,后者则将之作为既定的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16〕 

    科尔曼和费雷洛(Fairer,T.J.)批评有些人将价值(或偏好,或目标)作为个体选择过程的外在因素而不予考虑,认为社会学的有目的行为模式必须考虑人们的价值和信念来源,因为这些东西影响到个体的偏好和选择,成为内化共享的价值、规范对人们的选择行为有影响。〔17〕 

    二、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 

    社会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是什么?科尔曼和费雷诺认为把握这个问题的一个相对直接的办法是首先列出三种许多人都认可的衡量什么是令人满意的社会学理论的尺度: 

    1.理论解释的是社会系统(大或小)的行为,而不是个体的行为。 

    2.要求依据系统中行动者的行为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这意味着:a.要有社会系统行为层次和个体行动者行为层次之间转换的理论,即要解决通常称为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b.要有关于个体行动的动机的心理学理论或模型。 

    科尔曼和费雷诺认为目前没有理论能同时满足上述尺度的要求。不同的理论传统各有缺失。满足尺度1,但是忽略了尺度2a和2b 的理论可称为整体论。功能论便是其中的典型。另一类理论满足尺度1和2b, 但是忽略2a的理论,以个体相似行为或倾向来解释系统行为,微观——宏观的转换被假设为是通过行为的简单加总而实现的。理性选择理论与前两类理论不同。它甚少考虑尺度2b,即个体行动的动机的心理学理论或模型。构成理性选择理论的不是个体心理,而是符合尺度2a的理论要素,即微观个体行动层次与宏观系统行为层次之间的转换。最显著的例子是将宏观层次描述为制度结构,微观层次则是在这个结构中的行动者的行为。 

    他们以理性选择理论研究搭便车现象来说明心理学的观点在理性选择理论中只扮演次要角色。搭便车现象与个体心理无关,它指涉的是一种会导致“理性的”的行动的激励结构。理性选择理论建构的是一种关于制度结构如何产生系统行为的理论的策略。这种策略力图处理微观与宏观之间的连接的问题。 

    科尔曼与费雷诺认为大部分从事行动层次研究的社会理论家都运用理性选择的方法。他们多数的理论都建立在行动者的行动是“合理”或“或理解”的基础上。理性选择理论与这些理论的差别在于将最大化原则运用于所有问题上。此外,理性选择理论的主要目标不是理解一种特别的行动在行动者看来为何是合理的,而是展示对行动者而言是合理或理性的行动如何能结合起来产生社会后果。这些后果有时是行动者预期的,有时则是预料之外的;有时对社会而言是最优的,有时则否。正是最后一个方面彰显了理性选择理论与功能论的差别。功能论者预设社会系统层次的最优化、有效率或均衡,然后展示各种制度如何为社会的最优化作出贡献。〔18〕 

    科尔曼强调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但是如果要充分了解系统行动,则应以系统层次之下的个人层次的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他称自己的理论是个人层次的行动理论。个人行动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有目的行动。有目的行动则可以用合理性来说明。合理性是理性行动者的基础,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达为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19〕 

    科尔曼在对社会规范的分析中,清楚地体现了他上述的理论立场,他指出许多社会学把社会规范作为既定条件,以之研究规范指导下的个人行为或社会系统行为。帕森斯学派便是著名的代表。这个学派认为规范是行动原则的基础,其作用与理性选择理论中最大限度获取效益这一概念相当。上述行动原则,即“个人根据社会规范行动”,把规范的研究作为宏观水平上的理论任务。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个人利益是既定的,因而以解释社会系统的活动为理论的目标。可是正统理论都认为社会规范是既定的,把解释个人行为作为理论目标。 

    科尔曼不同意认为规范的概念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的立场。他拒绝将规范作为既定的条件,但是研究规范如何产生并且在行动者之间怎样维持。社会规范按下列途径进入他的理论:规范指明人们什么样的行动是合乎体统或正确的。社会规范是人们有意创造的。创造并维持规范的人认为,如果规范为成员所遵守,他们将获益,如果人们违背规范,他们将受伤害。规范蕴含利益。因此,社会需要规范的条件是行动对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人具有同类性质的外部影响,但以控制此种行动的权利为交易对象的市场难以建立,接受外在影响的任何个人无法在争取控制权的交换中获益。规范蕴含的利益不能形成规范,也不能确保规范必然形成;但是,利益为规范提供了基础,即接受外在影响的人们产生了对规范的需求。〔20〕 

    在对社会规范的分析中,科尔曼还将对规范的讨论与社会理论的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结合起来。他认为社会理论涉及三个组成部分:宏观至微观的转变,微观层次上个人有目的行动和微观至宏观的转变。规范是宏观层次的产物。它的基础是微观层次上个人有目的行动。在特定条件下,规范通过微观至宏观的转变得以实现。规范一旦出现,便可引导个人的行动,从而决定个人所得利益。在某种意义上,规范的出现是典型的微观至宏观的转变。尽管规范属于系统水平,但是它来自个人行动。规范形成后,进一步影响个人行动,其途径是掌握规范的人实施赏罚以及人们的行动与规范保持一致。规范这种自微观水平开始,又以微观水平终结的过程可以表示为:〔21〕 

    附图{图} 

    通过上述的介绍,可以看到与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相比,科尔曼的理论不但较为精致和系统,而且兼容了社会学重视规范的传统。可以将科尔曼为首的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归纳为,以宏观的社会系统行为作为研究的目标,以微观的个人行动作为研究的起点,以合理性说明有目的行动。合理性是理性行动者的行动基础,行动者的行动原则是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通过研究个人的行动的结合如何产生制度结构以及制度结构如何孕育社会系统行为,实现微观——宏观的连接。 

    三、理性选择理论的应用策略 

    通过上述两部分的描述和分析,可见阿罗和西蒙等人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使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较为贴近现实生活。帕累托、韦伯和诺思等人揭示了人类行为的多样性,表明虽然在现代生活中理性行为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用理性主义的行为观去研究所有的人类行为是不合适的。科尔曼和霍奇逊等人提醒我们必须关注制度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不要把个人偏好和目的作为一成不变的外生变量。科尔曼将社会学强调制度结构的传统植入理性选择理论,将此理论精致化和系统化,并试图借此理论解决社会理论中微观——宏观的连接问题。理性选择理论并非完美无缺,也不可能解释所有的社会行为。理性假设的有效范围是有限的。 

    有鉴于此,泰勒(Taylor,M.)提出了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试图为理性选择理论寻找一块合适的园地。他的理论前提是: 

    1.理性行动是根据既定信仰达到既定目标的工具性行动;2.行动者是利己主义的; 3.诱因的等级序列是有限的。 

    泰勒认为理性选择理论的应用范围不是无限的。只有在下列条件下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才是有效的: 

    1.行动者可作的选择是有限的,即不是多到无从选择,也不是少到无可选择;2.诱因是清楚和实质性的;3.行动的选择对个人非常重要;4.有人曾在类似情境下作出选择,有前车之鉴。〔22〕 

    依笔者之见,社会科学理论是在不同的理论立场的争论之中发展的。几乎每一种理论立场都有它的长处和弱点。我们不能因为某种理论立场存在解释死角就置之不理。明智的做法可能是在充分认识它的偏闭,尤其是认真对待它的宿敌的批评的前提下,为它寻找一块合适的园地。本文认为也许可以在下列条件之下运用理性选择理论: 

    首先,接受上述对传统的理性假设的三个方面的批评: 

    1.改变传统的完全理性的假设。以有限理性取代完全理性,以管理人代替经济人,以寻求满意代替寻求最优,使理性选择的预设条件与现实生活较为接近。 

    2.承认人的行为也有非理性的一面。注意区分人的行为中的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只把理性行为纳入理性分析的范围。 

    3.关注制度文化对个人偏好和目的的影响作用。将个人的偏好和目的作为受制度和文化影响的内生变量,将之纳入研究的范畴。 

    其次,参考泰勒的狭义理性选择的概念,将理性选择理论“狭义化”或者说“条件化”,清楚和具体地列举理性选择理论可发挥解释效力的条件和时空,例如泰勒所说的,行动者可作的选择是有限的;诱因是清楚和实质性的;选择对个人非常重要;有前车之鉴。在满足条件时才运用理性选择理论。 

    再次,正确处理制度与个人行动选择之间的关系: 

    1.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对个人理性行动选择的研究的目标不是为了刻划个人自私的心理,而是为了考察何种制度会使追求利益的个人有搭便车的机会,或者说何种制度可以减少个人搭便车的机会,使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不损害他人或社会整体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2.通过研究个人行动选择和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怎样通过行动权力的交换产生制度结构,以及制度结构如何孕育社会系统行为。 

    3.将既定制度结构视为个人行动选择的边界。不同的制度提供不同的行动空间和备选条件,个人选择的分析必须以对制度的把握和理解为前提。 

    上述立场可以使理性选择理论更接近现实社会,更具有解释效力。同时也有助于将源于经济学,强调个人选择的理性选择理论引入强调制度约制的社会学,使之“社会学化”。此外,还可以为处理社会学方法论中个体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矛盾;微观与宏观或者行动与结构的连接闯出一条新路。 

    值得留意的是,中国已经完成了从文化大革命的泛政治主义到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转变,正在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很可能使人的行动,尤其是在经济领域的行动日趋理性化。理性选择理论,对中国人的行动的解释与从前相比更为有效。但是必须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庭中心主义可能使中国人理性行动的单位与西方相比更多的是家庭而非个人。在本人对国有企业劳动雇用制度改革以及工人的行为选择的研究中,就曾出提出过“理性的家庭行为单位”的概念。这可以说是本人将理性选择理论“理性”地运用于中国实践研究,或者说将之“中国化”的一种初步尝试。〔23〕 

    本文1997年10月28日收到 

    注释: 

    〔1〕Alexander,J.C.,Sociological theory since 1945, P. 10Berkeley Univer sity of Press,1987 

    〔2〕Granovtter,M.,"Problems of Explanation in EconomicSociology" Netw orks and Organization P.30,ed.by Nitin Nohriaand Robert C.Eccles Harvard Bus iness School Press,1992 

    〔3〕转引张雄:《市场经济中的非理性世界》, 立信会计出版社1995年版。 

    〔4〕丹尼尔·贝尔著,范岱年等译:《当代西方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99页;汪翔:《理性预期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5〕Olson,M.,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Public Goodsand the Theory of Group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6〕Becker, Gary S. , The Economic Approach to HumanBehavior.The U 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6 

    〔7 〕贝尔认为科尔曼的代表作《社会理论的基础》彻底摆脱了传统的束缚,为社会理论奠定了全新的基础。科尔曼的导师默顿将此书与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的结构》相提并论,认为科尔曼创建了新的社会行动理论。转引自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基础》,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首页。 

    〔8〕〔11〕转引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 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第 11、10页。 

    〔9〕赫伯特·西蒙著,杨砾,徐立译, 《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有限理性说》,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10〕赫伯特·西蒙著,杨砾等译,《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北京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0~21页。 

    〔12〕〔14〕转引霍奇逊著,向以斌等译:《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1~122、62~72页。 

    〔13〕〔15〕〔16〕转引雷瑟(Ritzer,G)著,马康庄、 陈信木译,《社会学理论》台湾巨流图书1988年版,第237~238、73、12~16页。 

    〔17〕〔18〕〔21〕Coleman,J.& T.sJ.Fairer,Rational ChoiceTheory:Advocac y and Critique第21~43、9~12、268~269页, Newbury Park:Sage Publications,1 992 

    〔19〕〔20〕科尔曼著,邓方译,《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 年版,第15页。 

    〔22〕Taylor,M, "Structure, culture and Action in the Explation of soci al change". Politics and Society,1989,Vol.17,No.2,June 

    〔23〕丘海雄:《国有企业劳动雇佣制度改革与工人的理性选择》,1996年香港中文大学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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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度主义

政治学的制度主义:流派、整合,以及在中国的应用(导论)  
   
Kielboat 

作者按:工作论文, 未经许可请勿引用。欢迎将任何意见发往:kielboat@sina.com。 

提要:在过去20年里,新制度主义从经济学进入政治学,已经逐渐成为主流,对政治学的影响不可谓不巨大。但是,就其现状而言,各种流派并行,有互相消解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制度主义在政治学内的继续发展。本文即试图对政治学中现有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作一整合,并为未来这一可能的制度政治学更有效地解释制度转型寻求方法论的基础。 

关键词:制度主义,认识理性,折衷主义,制度转型 

什么是制度政治学?尽管在过去20年里的政治学领域内,制度主义这个术语已经被广泛接受,而且,“现在占据了政治学的更有理论性、更有解释力的中心”(Pierson, 2000) ,今天,制度政治学仍然处在争论中的未成熟状态。我们知道,政治学的制度主义是从新制度经济学移植过来的,因此也很自然地克隆了新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论争。1即使是最早试图把几种制度主义统一到“一个粗糙的综合”的尝试,——即里程碑似的论文“政治学和三种新制度主义”,其中,霍尔和泰勒(Hall & Taylor, 1996)努力将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达成“一个更开放和更扩展性的相互置换”,当然也有人主张这种整合只有依靠本体论即历史制度主义才可能超越所谓“计算的和文化的方法”(即理性选择与社会学的制度主义) 2,——也被批评为功能主义化,太多的注意制度的影响,却未能够充分地解释制度的起源和变迁。(Pierson, 2000) 

对一个成熟的政治制度,这样“制度的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的方法论缺陷或可容忍,毕竟,目前西方冠之以“制度政治学”的著作,基本上都是研究议会政治或社会政策的绩效和产出问题,这是他们主要关心的问题。但是,当面对如何解释及预测一个正在经历全面深刻的制度变迁的社会转型, 比如中国特别是中国的社会组织转型,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组织分析对于这类动态变迁就显得有些不足以胜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从制度主义的方法论也是哲学基础出发,即根据杜威的实用主义3,就有逻辑上的必要将制度主义的各种流派综合起来。不论它们源于经济学的还是社会学,不论韦伯的或凡勃伦的还是科斯或诺斯的,形成一个包括宏观机会、微观行为、中观网络及惯习和趋势政治学的制度主义分析的综合4。 当然,如何综合,如何协调不同的制度主义流派并整合到我们所需要的转型制度政治学中,下面分别从每一个流派的定义、假设、和方法等角度依次考察。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CI) 

按照巴里.韦嘉斯特(Barry R. Weingast, 2001),RCI在政治学中主要运用理性选择理论(RCT)的方法阐释“制度的影响,为什么制度是必需的,对特定制度的选择,及制度的长期持续性和生命力”等5,也就是拿新古典经济学解释上述制度问题。这种政治学的“计算”学派可以追朔到唐斯(Downs, 1957)、布坎南和杜洛克(Buchanan & Tullock, 1962)、 里克尔(Ricker, 1962),他们最早运用关于理性行动的数学模型在投票行为和联盟形成分析等领域,这些后来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主干。稍后,包括产权理论、组织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的新制度经济学(Coase 1937, Moe 1984, Williamson 1979)逐渐渗透进政治学并在一些重要领域内形成了带着理性选择印记的“新政治学”,如交易成本政治学(North, 1990a),国家和官僚理论(Ostrom 1990, Niskanen 1973), 和新近出现的“新制度政治学”(Lane & Ersson,1999)或“结构政治学”,后者主要关注立法过程或社会政策。 

大体上,作为政治学中RCI基本资源的上述新制度经济学(NIE)理论,只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扩展,早期的公共选择理论则直接借用新古典经济学,从而把大部分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和方法也照搬到政治市场和制度中,比如经济人(理性人)的行为假设-意味着他的偏好是基数的、可传递的,因而连续光滑、可微的,导出这个“政治人”倾向于最大化他的偏好。 在这个意义上,制度影响或政治角色之间的互动就不过是计算后的交易。相关制度背景可以给定或视作偏好的外生约束。 从而,制度的政治产出就是可预测的,即“偏好×制度=产出”6。还需强调的是,系统平衡和均衡分析工具的假设在RCI中相当重要。大部分最新的NCE和NIE的发展包括博弈理论,在过去20年里基本上集中在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方面,都可以看作理性选择理论的补充和修订。 

社会学制度主义 

严格的说,最早是社会学家从19世纪开始涉足制度问题,如马克思、韦伯、凡勃伦、杜克海姆等。比较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大部分文献似乎集中在组织研究上(March and Olsen 1984,1989, DiMaggio and Powell 1983,1991, Tolbert and Zucker 1994),如官僚体制、商业组织、利益集团等;而且,对制度的定义相当广泛,包括RCI意义上的非正式制度, 例如,传统、文化、规范、价值观等等。因此,社会学制度主义有时也被看作文化主义的,运用文化的术语将组织解释为文化实践而非效率的结果。 

然而,黑卡松(Heckathon, 1997) 认为, 许多社会学家如彼得.布劳“已经隐含地(implicitly)依靠理性选择作为他们工作的基础”,而且,“处理个人和社会层次的现象均基于微观水平的选择”。7 这样,就排除了社会学的结构分析可能与理性选择理论的冲突,即前者的个人的原子论假设与后者的个人主义方法论之间的冲突,也开辟了将“选择约束的新制度主义(the Choice-Within-Constraints New Institutionalism)”8引进社会学和组织分析的道路。 

另一方面,尽管社会学制度主义无力像RCI那样提供精确的数量分析模型,它对社会变迁的过程和本质的内在洞见在阐释制度变迁时却似乎占有方法论的优势更有说服力。例如,与通常社会学的原子论假设(这也是经济学中社会选择理论的假设9)相反,社会学制度主义是强调“一个基本的认知过程”(Zucker, 1983),而且不仅仅是RCI意义上的行为主义的、“介于制度和产出之间的联结”。10 具体来说,社会学制度主义对这一制度化形成过程的描述主要体现在两个核心概念上:由以文化资本理论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Bourbieu)最早强调的"惯习(Habitus)”的概念,和舒尔茨(Schutz 1962,1967)意义上的代表另一种制度化形式的“惯习化(Habitualization)”,即指“为了解决正在发生的问题而被一个行动者或一个行动者集合经验地发展并采用的行为”11。因此,社会学制度主义对制度主义理论最突出的贡献是将认知理性引入个人和制度的整个互动过程,即制度起源和变迁的微观与中观层次。如果整合进制度政治学,这种大体上和博弈论中的序贯均衡(sequential equilibrium)对应的实证社会学方法将对认识均衡的动态转换有相当助益。 

历史制度主义 

霍尔和泰勒(1996)在文章的最后指出,在政治学的三种制度主义流派中“历史制度主义居于特别关键的位置”,并被归因为它的折衷主义方法:“所有这些(文化和计算的)方法都被用来阐明具体的制度和行动”即制度分析政治学的中心问题( Rothstein 1996:159, Thelen 1999:370) 。 出于同样的方法论原因,历史制度主义对制度的定义也大体上接近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包括“嵌入政治或政治经济的组织结构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程序、规范、规则、传统”12。进而,如果考虑到历史制度主义中的另一个方法-政治经济学,它在制度行动者间的战略互动结果方面赋予了历史制度主义“一个比罗格夫斯基(Rogowski)的理性选择方法清晰得多的微观基础”13,那么,这一流派的所谓“超越计算和文化方法”的主张就不会令人感到惊奇了( Hay and Wincott, 1998) 。 

简而言之,历史制度主义的这种优势是基于它的折衷主义方法和“道路依赖”的哲学基础,就是历史主义学派的内在原则——“连续性原则(continuum specierum)”。汪丁丁就此一直追朔到康德。在他看来,“康德把分殊原则(species)与一般性原则(forms)当做理性演进的对立统一,把连续性原则(continuum specierum)当做对这一对‘正题-反题'的超越的综合”。14可能正是基于这种本体论的挑战,即如何解释长期的集体选择或制度的起源与变迁,历史制度主义确实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RCI或社会学制度主义都不得不吸收历史制度主义并改变自身,至少也应把后者作为理论证伪的工具。15 

上述新发展暗示,不同的制度主义流派存在共同基础的可能,尽管,它们之间仍然存在鸿沟,比如基本的行为和偏好假设、有关制度的定义、RCI的理性(或有限理性)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认知理性或历史制度主义的历史理性之间的关系,也即宏观和微观方法、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等等间的鸿沟。同样源于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的马歇尔的折衷主义方法,可能是解决这些问题并构造出一个新的统一的制度主义政治学的方法论选择。

相应的,我们也许应当重新思考什么是制度理性, 并从客观制度的合理内核中归纳出认知理性。比如,在对待中国历史也即我们的制度传统问题上,是否应当反思性地探索在它的道路依赖的现象后面的内在历史理性和制度理性?这样似乎更符合最近的回归本体论趋势。就是说,当且仅当基于问题导向的本体论,才可能有机会、空间和工具,在社会科学内不同制度主义流派间搭起一座桥梁,从而引致一个新的方法论的排列组合和随后政治学从“制度的理论”到“制度主义理论(Theory of Institutionalism)”的转变(Diermeier and Krehbiel 2001)。 

具体到制度政治学的学科建设-关联如何对待中国极其复杂的制度环境的问题,这一趋势也极有意义地暗含了学科本土化的要求。首先,有必要寻求符合中国特殊的制度传统和资源的内生的方法论基础,能够反映中国的制度理性、在道路依赖-转型的历史过程中充当认知理性核心的某种思想资源。比如儒家哲学,经历“三期”或“四期”的发展,既是一种实践哲学,又是一种认知 结构,既有长期的制度应用与连续性,又富相对独立性和自我变革的传统与逻辑16,似乎能够满足在制度政治学的发展中实现霍尔主张的“建立本体论和方法论的联盟”17,在以中国特别是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转型为研究对象的制度政治学的发展中促成本体论与方法论统一、即问题与方法统一的学科本土化。在这个意义上,与杜威的实用主义及社群民主具有某种学理相通的儒家哲学18,如果结合进经过前述整合的制度主义的制度政治学,名之为(新)儒家制度主义政治学,大概也不为过。对这个问题的详细阐述,另有专文。

5. 理性选择是最好的选择吗

作为新制度主义三大主要流派之一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首先产生于美国国会研究,其原因是理性选择理论在解释现象时存在局限。理性选择理论假设个人是完全理性的,在这种假设下,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会导致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多数,即阿罗不可能定律,但在现实之中却存在一个稳定的多数,为了解释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人们转向了对制度的研究,从而形成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这一流派,诺斯被视为理性选择选择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个人层面探讨制度问题,以个人理性的假设为基础通过演绎方法来研究制度的产生、变迁和影响的规律。它仍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财富最大化,但这种追求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进行。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产生的前提是合作,但合作往往是难以进行的,“囚徒困境”就被用来描述合作的困难性,交易成本的出现是难以合作的结果,合作产生于危机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和多轮博弈中,但危机情况和多轮博弈中产生的合作会遇到“搭便车”和欺骗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强监督,加强监督就会产生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制度就成为必需,制度的作用如温加斯特(温格斯坦)所说为行为者提供积极的激励和消极的激励,使行为者遵守制度,从而实现行为者的自我实施,进而实现制度的自我实施。

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诺思认为制度变迁要本是“相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意味着人们收益的变化,当制度不再能保证人们的收益时,制度就可能被改变。诺思也指出从讲,最大动因是学习,包括人和组织对新知识的学习、新经验的尝试,也包括蕴藏在文化中的累积经历和经验,即集体学习。这个学习、积累和尝试的过程的人类不断应对环境变化的过程,人们把对环境的认识制度化,指导特定环境下的行动,当环境变化时,人们对环境的认识就会变化,制度也就随之变化。除了注意社会共享观念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温加斯特还提出“自我强化均衡”的概念来解释制度变迁,并用理性选择理论来非连续性制度变迁中的关节点问题,建立了一个“恐惧理性模型”。

在个人与制度关系问题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是人理性选择的结果,制度不决定行为,个人在制度约束基础上的理性选择决定行为,制度为人与人的战略互动提供了重要的限制环境。

理性选择是最好的选择吗

6. 谁能帮忙讲一下政治学方法论中的规范理论、行为主义理论、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啊?

网上找去吧,这里没人给的。需要论文方面的帮助可找我。

7. 什么叫制度主义?什么叫行为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既是当代西方以经验为基础的政治科学的主要分析范式之一,也是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内部的一个重要流派。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继承和改造了政治科学中的旧制度主义,而且还在对行为主义作出反思的基础上承接了集团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的一些分析视角,同时吸纳了历史社会学的有关理论资源。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范式主要体现在它的结构观和历史观上,在结构观中,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强调了政治制度对于公共政策和政治后果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极为重视变量之间的排列方式;在历史观上,历史制度主义注重通过追寻事件发生的历史轨迹来找出过去对现在的重要影响,强调政治生活中路径依赖和制度变迁的特殊性,并试图通过放大历史视角来找出影响事件进程的结构性因果关系和历史性因果关系。历史制度主义一方面通过新范式的建立而架起了政治科学各分支的沟通桥梁,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新空间,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行为主义是美国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也是对西方心理学影响最大的流派之一。行为主义的发展可以被区分为早期行为主义,新行为主义和新的新行为主义。早期行为主义的代表人物以华生为首,新行为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则为斯金纳等,新的新行为主义则以班杜拉为代表。

什么叫制度主义?什么叫行为主义?

8. 什么是制度主义

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