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

2024-05-05 12:25

1. 什么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

法律分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取得发改委的备案。备案制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最后,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 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 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
第四十条 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制定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 文本,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负责。

什么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

2.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备案项目是对需要进行核准管理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核准和备案的机关和权限不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3、核准和备案的程序不同。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指导企业补正。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 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3.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备案项目是对需要进行核准管理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核准和备案的机关和权限不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3、核准和备案的程序不同。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指导企业补正。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 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4. 发改委备案证明需要哪些部门审核

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发改委备案证明需以下部门审核: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林业主管部门是指对全国林业生产和建设负有行政管理和指导义务与责任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具体构成是由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设立的林业厅(局)及县、市级林业局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大红花][心]【摘要】
发改委备案证明需要哪些部门审核【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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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大红花] 发改委备案证明需以下部门审核: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林业主管部门是指对全国林业生产和建设负有行政管理和指导义务与责任的行政事业单位。其具体构成是由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林业局,各省、自治区设立的林业厅(局)及县、市级林业局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大红花][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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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


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

6. 发改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审批 .核准 .备案”有什么区别?

1、行为性质不同:
审批: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核准: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
备案: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2、面对对象不同:
审批:相对人
核准: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
备案:主管部门
3、主体不同:审批: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
核准:相关政府机关单位
备案:相对人

扩展资料
1、行政审批要经历“接件-承办-核对-审批-收费-发证”的过程。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将政府具有审批性的管理行为归纳为四大类:审批、核准、审核、备案。
2、国务院并未制定全国适用的、统一的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3、由于各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均有差别,因此,对一般地区备案制投资项目立项流程进行说明。
4、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出具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项目资本金证明文件。
5、发改部门审查同意后填写项目备案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项目单位持备案登记表再行办理其他基本建设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审批

7. 发改委的核准立项与备案立项区别

法律分析:发改委的项目立项包括三个程序,即:备案、核准和审批。核准只是项目立项中的一个程序,区别如下:
1、项目立项
(1)、立项分类:鼓励类、许可类、限制类,分别对应的报批程序为备案制、核准制、审批制。报批程序结束即为项目立项完成。
(2)、申请项目的立项时,应将立项文件递交给项目的有关审批部门。立项报告包括项目实施前所涉及的各种由文字、图纸、图片、表格、电子数据组成的材料。不同项目、不同的审批部门、不同的审批程序所要求的立项文件是各有不同的。
(3)、项目立项的核心价值是: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
2、项目核准
(1)、核准申报程序应采用逐级初审的原则进行。企业投资建设应由国家和省核准的项目,需经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直企业(含省直属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并附上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 项目核准机关如认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当在收到项目申请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其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项目核准机关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时,如有必要,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技术方案、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等进行相应调整。
扩展资料:
项目立项准备资料:
1 、项目初步设想方案:总投资、产品及介绍、产量、预计销售价格、直接成本及清单(含主要材料规格、来源及价格)。
2、技术及来源、设计专利标准、工艺描述、工艺流程图,对生产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请说明(比如防尘、减震、有辐射、需要降噪、有污染等)。
3、项目厂区情况:厂区位置、建筑平米、厂区平面布置图、购置价格、当地土地价格。
4、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包含财务指标、账款应收预付等周转次数、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动力、现金等的周转次数)。
5、项目拟新增的人数规模,拟设置的部门和工资水平,估计项目工资总额(含福利费)。
6、提供公司近三年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扣除工资后的大致数值及占收入的比例。
7、公司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税率,其他补贴及优惠事项。
8、项目产品价格及原料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测算,如果均能明确含税价格请逐项列明各种原料的进项税率和各类产品的销项税率。
9、项目设备选型表(设备名称及型号、来源、价格、进口的要注明,备案项目耗电指标等可不做单独测算,工艺环节中需要外部协助的请标明)。
10、其他资料及信息根据工作进展需要随时沟通。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发改委的核准立项与备案立项区别

8. 哪些工程项目需要发改委批准

根据国务院2004发布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

(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

(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

(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摘要】
哪些项目需要发改委审批?【提问】
根据国务院2004发布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

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

(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

(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

(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