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投资的介绍

2024-05-03 10:20

1. 基础设施投资的介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明显快于2018年的3.8%,累计增速实现年内首次回升。作为经济逆周期调节器,基建在1-10月的经济增长“托底”角色终于露出本来面目。

就基建产业链钢铁、水泥、工程机械“三朵金花”来看,钢材旺销、水泥产销两旺、工程机械持续高景气特征较为明显:今年1-10月我国钢铁表观消费量(产量加上净进口量)达7.82亿吨,同比增长约7%;受市场需求影响,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0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同比提高3.2%;国内各类挖掘机前10月累计总销量19.62万台,同比增长14.4%。

随着当前政策对于专项债资金驰援基建投资倾斜力度的逐步加码,加上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打出的组合拳,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力。



1、专项债提前下达,驰援基建投资

纵观今年前十月基建投资,整体呈现出结构分化特征:铁路投资较为强劲,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尤其是市政工程类投资表现较弱。有鉴于此,国常会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除了将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外,还将着重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以及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适用范围扩大。

此次1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提前下达,也是对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的落实。依据会议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将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亦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因此专项债将更加集中于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期其对于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将显著增强。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额度从下发到最后走完程序正式发行,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对冲对于基建投资的正面效果可能在明年年初才能明显体现。但部分工业原料可能会在今年四季度开始大力生产,具体表现为近期钢材库存的持续下降以及水泥价格的持续回升。

2、资本金比例下调,助力基建复苏

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再次向基建倾斜政策。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于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大有裨益:当前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这些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降低项目投资中的资金需求量,吸引专项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项目。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能显著促进基建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领域基建投资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另一方面,若内河、沿海、公路、铁路、生态环保项目均可实现资本金比例下调5%,预计可撬动1.19万亿元增量资金。

3、政策市场联动,基建发力稳增长

当前,基建项目开工回升迹象已现。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期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山东、江苏等省份先后进入密集开工阶段,“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等项目开工潮涌动。随着资金的逐步到位,后续的基建工程将有望集中开工释放需求。

与此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进入政策鼓励范围,成为投资亮点。今年以来,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省份纷纷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且“新基建”的投资模式较为灵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机遇颇多。



随着专项债和资本金管理两项财政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基建项目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2020年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在政策多措并举打破基建投资瓶颈的宏观环境下,市场热情也将持续高涨,当前市场对周期板块的高度关注便是最好例证。

展望2020,基建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以“铁公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以及“基建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都有望提振经济。当然,在大幅“加力”之外,继续“提效”仍然是基建发展重点,补齐投资短板、提高投资效益,应是下一阶段逆周期调节加力的重点。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当前基建投资受地方财力不足和严控隐性债务制约较大。提前下发专项债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助于基建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逆周期调节。当然,被寄予厚望的基建投资能否赢回市场期望,仍有待政策及时落地、配套措施精准实施。

基础设施投资的介绍

2. 中国基建投资还有多少空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明显快于2018年的3.8%,累计增速实现年内首次回升。作为经济逆周期调节器,基建在1-10月的经济增长“托底”角色终于露出本来面目。

就基建产业链钢铁、水泥、工程机械“三朵金花”来看,钢材旺销、水泥产销两旺、工程机械持续高景气特征较为明显:今年1-10月我国钢铁表观消费量(产量加上净进口量)达7.82亿吨,同比增长约7%;受市场需求影响,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0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同比提高3.2%;国内各类挖掘机前10月累计总销量19.62万台,同比增长14.4%。

随着当前政策对于专项债资金驰援基建投资倾斜力度的逐步加码,加上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打出的组合拳,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力。



1、专项债提前下达,驰援基建投资

纵观今年前十月基建投资,整体呈现出结构分化特征:铁路投资较为强劲,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尤其是市政工程类投资表现较弱。有鉴于此,国常会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除了将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外,还将着重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以及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适用范围扩大。

此次1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提前下达,也是对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的落实。依据会议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将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亦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因此专项债将更加集中于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期其对于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将显著增强。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额度从下发到最后走完程序正式发行,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对冲对于基建投资的正面效果可能在明年年初才能明显体现。但部分工业原料可能会在今年四季度开始大力生产,具体表现为近期钢材库存的持续下降以及水泥价格的持续回升。

2、资本金比例下调,助力基建复苏

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再次向基建倾斜政策。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于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大有裨益:当前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这些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降低项目投资中的资金需求量,吸引专项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项目。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能显著促进基建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领域基建投资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另一方面,若内河、沿海、公路、铁路、生态环保项目均可实现资本金比例下调5%,预计可撬动1.19万亿元增量资金。

3、政策市场联动,基建发力稳增长

当前,基建项目开工回升迹象已现。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期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山东、江苏等省份先后进入密集开工阶段,“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等项目开工潮涌动。随着资金的逐步到位,后续的基建工程将有望集中开工释放需求。

与此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进入政策鼓励范围,成为投资亮点。今年以来,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省份纷纷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且“新基建”的投资模式较为灵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机遇颇多。



随着专项债和资本金管理两项财政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基建项目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2020年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在政策多措并举打破基建投资瓶颈的宏观环境下,市场热情也将持续高涨,当前市场对周期板块的高度关注便是最好例证。

展望2020,基建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以“铁公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以及“基建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都有望提振经济。当然,在大幅“加力”之外,继续“提效”仍然是基建发展重点,补齐投资短板、提高投资效益,应是下一阶段逆周期调节加力的重点。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当前基建投资受地方财力不足和严控隐性债务制约较大。提前下发专项债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助于基建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逆周期调节。当然,被寄予厚望的基建投资能否赢回市场期望,仍有待政策及时落地、配套措施精准实施。

3. 补短板涉及哪些措施领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根据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建设规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一批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三是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四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间的沟通衔接,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五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六是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七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尽快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八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九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压减审批时间。十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补短板涉及哪些措施领域?

4. 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有何区别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2%,明显快于2018年的3.8%,累计增速实现年内首次回升。作为经济逆周期调节器,基建在1-10月的经济增长“托底”角色终于露出本来面目。

就基建产业链钢铁、水泥、工程机械“三朵金花”来看,钢材旺销、水泥产销两旺、工程机械持续高景气特征较为明显:今年1-10月我国钢铁表观消费量(产量加上净进口量)达7.82亿吨,同比增长约7%;受市场需求影响,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07亿吨,同比增长5.8%,增速同比提高3.2%;国内各类挖掘机前10月累计总销量19.62万台,同比增长14.4%。

随着当前政策对于专项债资金驰援基建投资倾斜力度的逐步加码,加上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打出的组合拳,基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力。



1、专项债提前下达,驰援基建投资

纵观今年前十月基建投资,整体呈现出结构分化特征:铁路投资较为强劲,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尤其是市政工程类投资表现较弱。有鉴于此,国常会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除了将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外,还将着重用于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以及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适用范围扩大。

此次1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提前下达,也是对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求的落实。依据会议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将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亦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因此专项债将更加集中于基础设施投资,可以预期其对于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将显著增强。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债额度从下发到最后走完程序正式发行,仍需一定时间,因此政策对冲对于基建投资的正面效果可能在明年年初才能明显体现。但部分工业原料可能会在今年四季度开始大力生产,具体表现为近期钢材库存的持续下降以及水泥价格的持续回升。

2、资本金比例下调,助力基建复苏

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后,此次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下调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再次向基建倾斜政策。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对于调整基建投资结构大有裨益:当前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这些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降低项目投资中的资金需求量,吸引专项债、民间资本参与基建项目。

调整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能显著促进基建投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基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下降将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相关领域基建投资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能力,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另一方面,若内河、沿海、公路、铁路、生态环保项目均可实现资本金比例下调5%,预计可撬动1.19万亿元增量资金。

3、政策市场联动,基建发力稳增长

当前,基建项目开工回升迹象已现。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期贵州、云南、四川、河南、山东、江苏等省份先后进入密集开工阶段,“铁公机”(铁路、公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等项目开工潮涌动。随着资金的逐步到位,后续的基建工程将有望集中开工释放需求。

与此同时,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渐进入政策鼓励范围,成为投资亮点。今年以来,北京、陕西、广东、福建等省份纷纷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且“新基建”的投资模式较为灵活,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机遇颇多。



随着专项债和资本金管理两项财政逆周期政策的落实,基建项目融资能力将显著提高,2020年基建投资增速有望明显回升。在政策多措并举打破基建投资瓶颈的宏观环境下,市场热情也将持续高涨,当前市场对周期板块的高度关注便是最好例证。

展望2020,基建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以“铁公基”为代表的传统基建,以及“基建补短板”、“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都有望提振经济。当然,在大幅“加力”之外,继续“提效”仍然是基建发展重点,补齐投资短板、提高投资效益,应是下一阶段逆周期调节加力的重点。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当前基建投资受地方财力不足和严控隐性债务制约较大。提前下发专项债和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助于基建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强化逆周期调节。当然,被寄予厚望的基建投资能否赢回市场期望,仍有待政策及时落地、配套措施精准实施。

5.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吗?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扩展资料:
案例:木兰县执行首例“司法强拆” 案件 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路5户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这也是木兰县首例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这些房屋的依法拆除,为木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扫清障碍,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让项目成果尽早惠及百姓。
木兰县棚户区面积大,大约占到城区面积的1/3,到2016年年末尚有6195户、37万平方米棚户区未改造。
民主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始于2010年,共涉及居民408户,房屋总面积26821.77平方米。前期采取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的拆迁模式,由于补偿标准不一,居民相互攀比,拆迁工作陷入停滞状态,无法实现净地建设,拆迁户四处租房、漂泊在外,无法回迁,最长时间达8年之久。
木兰县为了规范房屋征收市场,改善房屋征收环境,切实保障拆迁居民的实际利益。2015年县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将民主路征收纳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对民主路棚户区改造区域房屋实施依法征收。
征收过程中,由于补偿方案公平合理、征收程序严格到位、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即签约搬迁395户,完成任务目标的96.8%。剩余被征收户由于提出的利益诉求远远超出政策范围,因此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2015年9月,县政府依法向剩余被征收户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征收户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8月,县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经省市县法院三级审理,县法院一期下达(2016)黑0127行审7号、(2016)黑0127行审13号、(2016)黑0127行审14号、(2016)黑0127行审17号和(2017)黑0127行审4号准予司法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并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强拆。
此次木兰县民主路房屋司法强制拆除是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以来,木兰县首例通过司法程序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强制执行案例。
参考资料:人民网-木兰县执行首例“司法强拆” 案件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制执行吗?

6. 发改委: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中房网讯(曲涛/文)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针对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数字生态等方面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在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重实效。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称,要以“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提升公共服务治理水平,优化产业发展数字环境,强化网络安全能力保障”为重点方向。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建设数字供应链,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数字生态圈。同时,建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做好网络安全与智慧化改造一体化推进。
《通知》表示,各地要高度重视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7.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不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0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一般地方政府债券可以用来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吗

8. 卫生健康“1+5”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不要喝生水

(一)什么是生水

生水就是没有经过消毒处理的水,比如河水、雨水、家里的自来水等。生水里含有很多的杂质和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卵等有害物质。喝了这些生水,就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危害。

(二)喝生水对身体的危害

人喝了生水之后,就会有很多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进入到肚子里。有的人喝了生水没有马上生病,可能是病菌的毒力比较弱,人身体内部的抵抗力强的缘故。如果身体虚弱,过分疲劳,得了伤风感冒之类的疾病,身体抵抗力差了,就可能被喝进体内的病菌、病毒侵害身体。

另外,寄生虫卵也会发育生长,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三)养成喝开水的好习惯

少年儿童的抵抗力不是很强,喝了生水之后容易生病,长期饮用生水,对成长不利。我们衡量水是否干净的标志,就是要看它有没有经过消毒,将水烧开是水消毒的最常见的办法之一。实验证明,当烧开之后,水温达到100度时,水中含有的大量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全被消灭,从而达到消毒作用。这样的水喝了之后才是安全无害的。

另外,科学家研究发现,如果多喝25摄氏度至30摄氏度的新鲜白开水,可以预防和治疗咽喉炎和上呼吸道粘膜炎。对某些皮肤病也有治疗作用,更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