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通过投资规避税务

2024-05-03 00:33

1. 企业如何通过投资规避税务

总有一项适合你
  即使最严格的税收监管,也会有税收漏洞。许多企业既依法纳税,也在合法避税。在这条地下通道里,我们看到了许多正在鱼贯进出的企业的背影……本文纪录下他们合法避税的足迹,是财务经理不得不读的经验之作。用足国家政策,享受各类优惠,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避税!
  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在回答当前反外企避税的情况时说,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了40多万家外企,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从账面上看,外企大面积亏损,亏损面达60%以上,年亏损金额达1200多亿元。按照税法的规定,以后的赢利是可以弥补前年度的亏损。因此,我国每年要少征外企所得税约300亿元。
  很显然,在资本的舞台上,并非外企才有避税的任务或需要,中小企业的财务经理也大都背负着"如何合理纳税"的沉重使命在艰难地舞蹈。对于资金和实力并不强大的企业家们,以下问题时常困扰长袖善舞的精英企业决策人士:如何利用相关税收政策,合理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如何合法地规避税收监管,利用企业自留资金扩大再生产?
  当前中国的税制饱受争议。由于名义税率高,企业负担沉重;由于征管水平不高,造成企业逃税、逃费倾向严重,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税收监管的报道不断见诸各大媒体。
  从国内情况判断,企业对我国的高税率税收政策怨言颇多,一些业内人士也对此争议不断。由此,企业如何尽量地安全、合法"自我减负",已成为企业的共识。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我们将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国内企业一些常用的避税方法。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不久前的十届人大会议上,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
  以下策略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而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作为管理决策层,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
  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 间。例如某电器销售公司,当月卖掉10000台各类空调,总计收入2500万左右,按17%的销项税,要交425多万的税款,但该企业马上将下月进货税票提至本月抵扣。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的节税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合理避税:财务总监能做什么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新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利用"三废"作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与其有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等,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等等。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同时,现在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他们开出的招商引资条件十分诱人,大多均以减免若干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各种费用等等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受鼓励产业,如此优惠的条件当然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 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出于为企业保密的原因,对我们接触到的部分企业和公司的规避税收行为均予严格保密,以匿名方式处理。某公司 A将总部设在了沿海经济特区,享受15%的所得税率优惠。他们的产品生产是由A公司设在中国地区的 B公司完成, B公司适用33%的比例税率。 A公司每年从 B公司购进产品100万件对国外销售,进价每件6.8元,售价每件8.3元。显然,这种产品的生产成本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利润与应缴税款就已经十分明显了:
  A公司年利润额=(8.3-6.8)×100=15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150×15%=22.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8-5.2)×100=16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160×33%=52.8(万元)
  A、 B两公司总共缴纳所得税=22.5+52.8=75.3(万元)
  出于避税的目的,可以将税率高的 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到 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A公司从B公司购进产品单价为6元,仍以8.3元售出,则: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80×33%=26.4(万元)
  A、B两公司一共缴纳所得税=34.5+26.4=60.9(万元)
  这两家公司A、B利润转移前后,两公司年利润总和为:150+160=310万元;而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80=310(万元)。在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总利润还是相等的,只是在采用转移定价后,两家公司他们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14.4万元。只要企业能找到两个税率相差更大的地区,在这两家企业间进行贸易和合作,贸易的额度越大,所能节省的税收就会越多。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一般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规则摊销等。只要仔细分析一下折旧计算法,我们就可总结出普遍的规律:无论采用哪一种分摊,只要让费用尽早地摊入成本,使早期摊入成本的费用越大,那么就越能够最大限度地达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一种分摊方法最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地避税目的,需要根据预期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数额进行计算、分析和比较并最后确定。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3、发行股票。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接触企业财务人员所了解到的部分方法与技巧。我们相信,在企业界一定还有更多高明的规避税收的方法。但不论如何,都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和合理,否则就背离了这篇文章的初衷与本意!
  自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规避税收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召开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当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乐观。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充分激活自身经济活力,合法避税或许可算一条可行之道

企业如何通过投资规避税务

2. 如何合理避税?


3. 如何合理避税?

利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避税,不但可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且也能使其方法符合游戏规则。就股权投资收益避税而言,虽已有很多成功先例,但其中也不乏失败案例。 比如,因缺乏流动资金,深圳市某网络公司大股东李歌于2000年将其持有的该公司20%的股份转让给4家风险投资机构,并取得股权转让净收益9505.28万元。李歌的股权转让金一直没有从公司提取出来,而是以公积金形式留存于公司账上进行再投资,还是用于公司发展。但经稽查,税务机关认为李歌取得了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由于李歌坚持认为自己的股权转让所得进行了再投资,并没有拿到钱,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拒绝缴纳税款。2003年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了25家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总李歌因欠下个人所得税1901.06万元成为曝光名单中唯一的、也是深圳市首次曝光的个人欠税户而引起全国的注意。
这个案例告诉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对该案的稽查及处理均完全符合税法规定。但作为投资人,李歌为了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吸引风险投资,只有这种方法吗?答案是否定的,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歌在对自己的股权投资收益处置时没有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那么,股权投资收益有哪些筹划方法呢? 
保留被投资企业利润不作分配就股权投资而言,有个人股权和企业股权投资。个人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撮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分配的净利润(包括被投资企业从该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因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造成企业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不相同。税法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如何合理避税?

4. 怎么合理避税?

合理避税的方法:
一、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将减免税的权力收归国务院,避免了减免税过多过乱的现象。同时,税法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政策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二、定价转移法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三、分摊费用法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四、资产租赁法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5. 怎样合理避税

您好,一般合理避税有以下方式:
通过专业的会计事务所给你重新整理账本,重新规划账套,在法律范围内重新合理做账,已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通过税收洼地来避税,有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明显,有高额的返税,比如缴税1W返5000,以这种方式达到避税目的,前提是你的公司必须注册在这些地区。
通过注册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避税,这类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有些地区个人所得税按照五级累进制缴纳,综合税率才5.5%,比如上海崇明。
给企业做相关项目申报,比如申报小微企业,申办高新技术等,这些政府项目有政策优惠支持。

怎样合理避税

6. 如何合理避税?

很多人的思维还局限在税务筹划是通过改变纳税人身份、加计扣除、折旧计提、改变生产方式等方式,如果21世纪的今天还只局限于这样确实是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不可否认这些方式会有一些效果,但往往都是耗费人力物力后得到微如细雨般的效果。这个年代,通过政策解决税负问题才是时代潮流。
那么,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才能减轻公司的税负呢?
1.当企业进项不足,增值税高时
要解决增值税的压力,可以选择有限公司的税收鼓励扶持政策。通过在地方政府园区设立有限公司然后正常承接业务,在园区正常纳税即可享受税收返还。现在园区也不强制要求实体入驻办公,只需在当地登记纳税即可。
企业只要纳税,就会一直获得返还,节税效果显著。重庆、江苏国家两大一级园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70%-90%奖励企业。纳税额越高,企业获得的返还比例越大,纳税大户还可和当地园区财政局一事一议。全国各地企业均可享受(再生资源、贵重金税等少数行业除外)。

比如浙江一家鞋类贸易公司,年增值税400万,企业所得税100万,所得奖励如下:
增值税:400*50%*80%=160万(增值税地方保留50%)。
企业所得税:100万*40%*80%=32万(所得税地方保留40%)。
计算得出,增值税和所得税共可奖励企业192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压力一并解决,且一般纳税人可发行13%、9%、6%的专票,满足大多数企业的开票要求。
2.企业成本不足,企业所得税高时
可以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成本不足的部分。在园区注册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以业务转包的形式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上,由个人独资企业办理业务并开票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经过核定,现代服务业为核定的10%应税所得率。再结合五级累进制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范围在0.5%-2.1%之间,加上1%增值税和0.06%附加税,综合税负在0.5%-3.16%之间。具体税率由开票额决定。纳税后的剩余资金可以直接提取到法人卡上自由支配,不需要再缴纳其他任何税金。比如一家信息服务中心开票400万,只需缴纳12万左右税负即可完税。个人独资可解决缺成本票、企业所得税高分红税个税高的问题。还可开具专票,属于公对公账户
3.缺成本,但能接受私对公开票时
这时候可选择园区自然人代开政策,综合税负1.56%,但只能开普票。比较快,不用成立任何形式的企组织形式,只需提供身份信息和合同即可两三天内领票。开票100万,只需纳税1.56万。税务局直接出票,但需要做到三流一致,业务真实,方能保证合理合规。
小结:不管政策如何,合适自身的才最重要,才能做到省钱比赚钱效率更高。但一切享受政策的基础,就是企业需要做到真实业务,三流一致,方能保证长足发展。

7. 怎样合理避税?

1、实践中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其中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交易,采取转让定价的形式,即关联企业为共同获取更多的利润以高于或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转让,在这种转让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根据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在有关联关系的A公司和B公司承担的纳税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若B公司承担的税率高于A公司,有联系的B公司就可以通过某种契约的形式,增加A公司利润,减少B公司利润,使他们共同承但的税负及他们各自所承但的税负达到最少。在企业内部之间的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取转让定价,将主要利润转向税率低的企业进行避税。 

如果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经济特区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转让定价法,将高税区的公司的经营所得通过压低销售价的方式转入低税区的公司之中,避税效果更为明显,当前跨国公司避税主要采取这钟方式。例如在我国很多合资公司就利用香港所得税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把货物压低价格销售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达到避税的目地。 

通过转让定价方法,一是通过关联企业将费用分配到税负较高的地区,有效的冲减利润,从而缩小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二是通过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独立核算的企业,“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低价卖出产品”,其结果是账面利润减少乃至亏损,从而有效的节约所得税。这样避税应注意,转移手法必须合理、合法,否则达不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避税方法 

在转让定价避税的同时,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置适合避税的企业结构。例如针对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及其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企业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避税以减轻税负。 

一是虚设常设经营机构 

很多投资经营企业利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名义上将企业设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实际业务活动则不在或不主要在区内进行。这样该企业在非特区获得的经营收入或者业务收入,就可以享受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税收减免照顾,特区或经营开发区境外的利润所得就可以向境内企业总部转移而减少纳税。 

二是虚设信托财产使委托人按其意旨行事,形成委托人与信托财产的分离,但信托财产的经营所却归在国际低税区、特区或经营开发区的企业名下,以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 

另外,充分研究税收规定,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方式、财务的合理安排,也可以达到避税目的。例如: 

1).当某一大宗交易处在两个纳税年度交叉点时(即年末与年初),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原则,可适当推迟交易发生日,使之尽可能发生在下一年度,从而使部分所得税推迟一年缴纳,获得利润方面的好处。若推迟100万元的纳税额一年,按年利息10%计算,可避税10万元左右。 

2).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税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某些企业可以采取收购亏损企业的方式,将企业利润转移到亏损企业中,从而避开纳税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针对享受“减二免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开办初期应尽量将其利润转移到关联企业中,尽量延续其开始获利年度,并可以从第六个或者第七个年度开始弥补亏损。在公司经营达到经营年限的后五年中,将利润向该企业转移,从而达到最大程度的避税。也可以收购此种类型的企业,已分流利润,进行避税。 

不同的纳税对象有不同的避税方式。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所有有关征纳活动的经济现象进行研究,或者征询税务专家的意见,以便找出没有法律麻烦的方式和途径。公司管理人员应该研究法律知识,用足税收优惠,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运用和提高。通过对企业组织结构及经营方式、结构的调整及合理的财务安排,以求达到最大程度避税的目的,在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

怎样合理避税?

8. 如何合理避税?

《塔木德》中说:纳税天经地义,避税合理合法。
在犹太人的经商观念中,他们一方面信守“绝不漏税”,一方面又善于“合理避税”。这就是犹太人的护钱术。要说起世界上的富人,犹太人属于首富无疑。在欧洲、美洲、亚洲……到处都有犹太人庞大的财产,按这些财产来收税必然也是一笔可观的数目。但是犹太人绝不漏税。
“绝不漏税”,这是犹太人的又一句经商格言,体现了他们强烈的纳税意识。犹太人以能够纳税为一大光荣。
犹太人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财富,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重视交税。在犹太人心中,有一套属于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纳税是和国家订立的神圣的“契约”,无论发生什么问题,自己也要履行契约。谁偷税、漏税、逃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反“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无法原谅的。
一个瑞士人到海外旅行,回来时将一颗宝石藏在鞋里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当地海关查出扣留。一位同行的犹太人看到这种情况时十分奇怪,问道:“为何不依;法纳税,堂堂正正地入境?”按照国际惯例,像宝石之类装饰品的输入费,一般最多不会;超过8%,如果照纳输入费,堂堂正正地进入国境,若想在国内再把宝石出卖时,只要设法提价8%就行了,这样简单的计算方法,小学生都会。因此说,犹太人盼依法纳税实在是一个明智之举。
但是,犹太人“绝不漏税”并不表明他们轻易地就交出不合理的税款。他们讨厌被人随意征税。犹太商人在做一笔生意之前,总是要首先经过认真的计算,这笔生意是否能挣钱,先粗略算出在除去税款以处,他们有多少钱能装入自己的口袋。
“纳税是和国家订立的神圣契约,”犹太人说,“无论发生什么问题,我们都要履行契约。偷税、漏税、逃税是无法原谅的。”
但是他们为了多赚点利润,也在税收上想了不少点子,最后的答案是两个字:避税。
他们在长期的商场历练中总结出了一套合法避税的办法;对合法避税有着如下的认识:
合法避税是经营活动与财务活动的有机结合。
合法避税是经营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的精巧安排。
合法避税是会计方法的灵活运用。
合法避税是决策者超人的智慧和高超的管理水平的精彩体现。
犹太人避税的做法是这样的:
让避税行为发生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限度内,做到合理合法。
巧妙安排经营活动,努力使避税行为兼具灵活性和原则性。
避税行为围绕降低产品价格而展开,以避税行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研究有关税收的各种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在某些方面比国家征税人员更懂税收。
其实犹太商人在世界各地苦心经营各自的一方天地,并没有多少时间运用他们高超的智慧去思考如何避税。避税不应是从商者的根本目的,即使是一个天才避税者也不能够通过避税迈人富人的行列。它的根本目的应在于促使管理者对管理决策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即使有合法避税的初衷,但过分玩弄避税技巧,滥用避税方法,还是极易遭遇恶意避税的风险。
在犹太人的心目中,神圣的契约可以是商品,宝贵的时间可以是商品,为赚钱可以暂弃自己的宗教信仰,但良知和尊严绝对不会出卖。
“纳税天经地义,避税合理合法。”犹太人的圣典《塔木德》早就有过类似的表述。他们在做到合法避税的同时又做到绝不漏税,从根本上来说是得益于由《塔木德》等犹太圣典所承载下来的智慧。
合法避税又绝不漏税,使犹太商人在世界各地有了生活和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