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哪些方面比较重要?

2024-05-16 04:32

1.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哪些方面比较重要?

瑞威资本的文章中分析过,城市更新案例的运用主要注意3点。一是从背景入手,城市更新项目开展中,可以通过相同背景寻找经典案例。二是从问题入手,因为就是都遇到了相似的问题。三是要结合实际,不能因为背景、问题相同就完全照搬照抄,还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出合理规划。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哪些方面比较重要?

2. 城市更新有哪些注意事项?

城市更新,必须重视产业升级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最重要的是产业,产业是一个城市的心脏,是动力源泉,教育、文化、医疗等等都是以产业为基础的。城市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创新,而产业就是城市创新的源泉。城市更新,也是产业升级的过程。一个城市,是否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胜出,关键看其城市产业的能级是否得到了提升,是否能向高价值、高创新的高端产业转型。
城市更新,需要重视设计与创意
城市需要设计与创意,需要更多的文化滋养,城市的文化力量对于整个城市、对于整个产业和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城市更新的整个过程之中,城市越来越多的要与设计和创意联系起来。为城市而设计、为生活而设计成为整个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驱动力。设计带来美感,激发市民的自豪感,也体现出一座城市的价值观。
重视人行尺度 注入有情感连接的社区生活
城市更新,最重要的结果是把人留住,创造吸引人的活力场所。那人们希望待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呢?上海的陆家嘴,节假日你在街上可能看不到几个人影儿,因为那里根本就不适合行走。而在老胡同老弄堂老巷子里,你感觉很有生气,因为这是人行的尺度,让我们感觉到自己与他人的连接。
城市更新,当地的文脉不能变
芒福德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著名的社会学家罗伯特·以斯拉·帕克也说:“城市是一种心灵的状态,是一个独特风俗习惯、思想自由和情感丰富的实体。”城市文脉是城市的一部文明史,也是积淀了城市性格文化基因,也是城市更新的品牌基础,在城市文脉基因延续过程中,正是通过我们每一个人文个体的共同参与,包括有效空间的传递,使城市文脉有效延续,包括城市的天际空间。
用“众创”思维去做城市更新
旧城改造正在从传统的大拆大建模式进入有机更新的时代。开发商不再是唯一的主导,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主导小微环境的更新,改造中更加关注生活与内容,重视通过设计提升空间价值。
城市与自然的平衡
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城市居民对生活的追求将从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从物质型转为精神型、从户内型转为户外型,生态休闲正在成为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一个和谐的生态城市是城市居民的集体呼声。
城市更新,需要获得原住民的支持
在这一模式中,原住民既能基于自身诉求对更新提出方向,更能持续地享受城市更新带来的利益。“主体”的角色扮演背后不仅反映时代多元化发展,社会越来越尊重个体诉求,也体现了时代对城市文脉、场所精神、生活记忆的尊重和肯定,更是一种对传统的传承和思考。

3.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分别是:保护修缮、改造提升、拆旧建新。
首先是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
其次是不随意砍伐大树老树,保护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同时,城市更新还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和搬迁,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拆建比不应大于2,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在合理划分片区且满足上述定量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方可对片区内具体更新项目的上述指标实施适度的弹性管控。

城市更新对象主要包括五类
《导则》指出,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提升的活动,重点包括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市政设施短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完善交通功能等,更新对象主要包括五类:老旧小区(街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区、历史文化区、公共空间。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4. 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更新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更新目标与方式。包括目标定位、拟采用的更新方式及其对应的空间范围。2、更新单元范围。根据土地与建筑物核查结果,以空间范围控制为手段明确单元更新权益划分。划定“拆迁用地范围”,“独立占地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用地范围”以及“开发建设用地范围”。更新单元涉及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在划定更新单元范围前须先行说明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原因、依据与具体操作方式。3、功能控制。包括功能布局、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总量及各类功能建筑量、建筑密度、绿地率、绿化覆盖率、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4、空间控制。包括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控制、公共开放空间与慢行系统设计等。5、利益平衡。基于更新单元现状权益状况,套用相关政策,制定更新单元与城市间的利益平衡方案;如果单元内涉及多个实施主体,还应载明各实施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方案。6、实施措施。规定实施主体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如落实搬迁责任、进行开发建设、移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的其他绑定责任;制定分期实施计划。

5.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1、再开发
再开发的对象是指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有关城市生活环境要素的质量全面恶化的地区。
建筑物的通途和规模、公共活动空间的保留或设置、街道的拓宽或新建、停车场地的设置以及城市空间景观等,都应在旧区改建规划中统一考虑。
重建是一种最为完全的更新方式,但这种方式在城市空间环境和景观方面、在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动方面均可能产生有利和不利的影响。同时在投资方面也更具有风险,因此只有在确定没有可行的其他方式时才可以采用。
2、整治改善
整治改善的对象是建筑物和其他市政设施尚可使用,但由于缺乏维护而产生设施老化、建筑破损、环境不佳的地区。对整治改善地区也必须做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大致可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若建筑物经维修、改善和更新设备后,尚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使用的,则应对建筑物进行不同程度的改建。
②若建筑物经维修、改善和更新设备后仍无法使用,或建筑物密度过大,土地或建筑物的使用不当,或因土地或建筑物的使用不当而造成交通混乱、停车场不足、通行受到影响等情况时,则应对造成上述各种问题的原因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解决,如拆除部分建筑物,改变建筑和土地的用途等。
③若该地区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设施的缺乏或布局不当时,则应增加或重新调整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布局。
整治改善的方式比重建需要的时间短,也可减轻安置居民的压力,投入的资金也较少,这种方式适用于需要更新但仍可恢复并无须重建的地区或建筑物。

3、保护
保护适用于历史建筑或环境状况保持良好的历史地区。保护是社会结构变化最小、环境能耗最低的“更新”方式,也是一种预防性的措施,适用于历史城市和历史城区。
历史地区保护更多关心的是外部环境,强调保护延续地区居民的生活。所以要保护好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和整体环境,保护真实历史遗存。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以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保护除对物质形态环境进行改善之外,还应就限制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建筑物用途及其合理分配和布局等提出具体的规定。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6. 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更新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更新目标与方式。包括目标定位、拟采用的更新方式及其对应的空间范围。2、更新单元范围。根据土地与建筑物核查结果,以空间范围控制为手段明确单元更新权益划分。划定“拆迁用地范围”,“独立占地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保障性住房用地范围”以及“开发建设用地范围”。更新单元涉及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在划定更新单元范围前须先行说明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原因、依据与具体操作方式。3、功能控制。包括功能布局、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总量及各类功能建筑量、建筑密度、绿地率、绿化覆盖率、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4、空间控制。包括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控制、公共开放空间与慢行系统设计等。5、利益平衡。基于更新单元现状权益状况,套用相关政策,制定更新单元与城市间的利益平衡方案;如果单元内涉及多个实施主体,还应载明各实施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方案。6、实施措施。规定实施主体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如落实搬迁责任、进行开发建设、移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的其他绑定责任;制定分期实施计划。

7. 城市更新的依据是啥

一)国家征收与私人财产处置相结合      相对应的是政府主导(宪法规定的国家征收制度)的城市更新与权利人自行实施城市更新。      宪法规定的国家征收制度在《城市更新办法》中的体现,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内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前,因单独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利益需要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或者具备其他法定收回条件的,由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补偿。      对于权利人自己拥有的建筑物,权利人可以自行处置自己的私人财产,即以自行改造的方式进行。当同一宗地内建筑物业主出现分歧时,参照《物权法》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相应地《城市更新办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同一宗地内建筑物由业主区分所有,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拆除重建的,全体业主是一个权利主体。      城中村、旧屋村拆除重建的,应当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股东大会按照有关规定表决同意。      (二)主动提前续期与补缴地价相结合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权利人拆除重建类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取得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后,应当与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期限重新计算,并按照本办法规定补缴地价。

城市更新的依据是啥

8.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

重建、重整、维护。城市更新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重建,对城市中严重衰退地区进行清除并作合理的使用;第二种重整,对城市中整体功能仍能适应需求,但出现衰退迹象的地区进行环境改善或局部拆除重建;第三种是维护,针对城市中环境状况良好的地区予以保护和维修,并适当补充必要设施以防止衰退现象发生。本文将与您分享几个国外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我国存量用地再开发再更新的的借鉴。【摘要】
城市更新的三种方式【提问】
重建、重整、维护。城市更新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重建,对城市中严重衰退地区进行清除并作合理的使用;第二种重整,对城市中整体功能仍能适应需求,但出现衰退迹象的地区进行环境改善或局部拆除重建;第三种是维护,针对城市中环境状况良好的地区予以保护和维修,并适当补充必要设施以防止衰退现象发生。本文将与您分享几个国外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我国存量用地再开发再更新的的借鉴。【回答】